2018中国PPP发展展望

2018-07-06 03:13
中国勘察设计 2018年3期
关键词:政府

2017年PPP发展回顾

入库情况

2017年,在经过两年的热潮后,发起项目规模大幅下降,项目发起端的PPP市场开始降温。从入库项目行业分布来看,市政工程和交通运输两大行业的项目数量和规模均远超过其他行业,其余行业按照项目数量降序排列依次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旅游、城镇综合开发、教育、水利建设、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养老等。从项目数量的地区分布情况来看,西南与华东地区采用PPP模式较多,其次是西北、华中和华北地区,而东北与华南地区PPP模式的应用相对较少,项目投资额分布趋势与项目数量大体相似。

入库项目大部分处于识别阶段,该阶段的项目数量占50.67%,项目总规模占41.16%。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数量偏少,随着政策与发展环境的完善,2018年PPP项目成交率预计将呈上升趋势。入库项目的运作方式以BOT模式为主,在PPP项目立项时,应注意有效结合地区和项目特点,灵活运用并创新运作方式。运用BOO模式的项目规模仅次于BOT模式的项目,可见大多数PPP项目均涉及建设内容,应进一步关注存量资产的转化与利用。从回报机制看,政府付费类PPP项目数量最多,可行性缺口补助类PPP项目总规模最大,因此在多数PPP项目中,政府仍然承担支出责任。

成交项目

根据明树数据的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6129个PPP项目成交,投资规模达9.13万亿元。其中,2017年共有4.73万亿元的项目成交,约占整个市场的1/2。2017年PPP项目成交增速虽有所下降,但整体PPP成交数量与规模保持增长状态。从2017年PPP市场总体成交情况、中标项目社会资本情况以及成交项目基本因素等方面对中国PPP市场进行分析发现:

总体成交情况

2017年,在各个领域共成交3269个项目,总投资规模达到4.7万亿元,分别为2015年、2016年成交金额的4.9倍和1.5倍。2017年新疆地区成交项目规模最高且项目数量最多,共314个项目,成交规模超过了5000亿元。从项目类型来看,交通运输类项目和市政工程类项目成交规模及数量依旧保持领先,分别有1.6万亿元和1.3万亿元的项目成交,共占据了总成交规模的61%。

中标社会资本情况

无论是从项目规模还是项目数量来看,建筑承包商都是当之无愧的主力军,斩获了2.8 万亿元的项目,运营商在PPP市场的参与度也有所提升,中标项目共3266亿元。从中标社会资本所有权背景来看,国有企业中标项目规模达到了3.6万亿元,占总成交项目规模的77.1%,项目数量超过1800个,占总成交项目数量的55.8%。民营企业作为PPP市场的重要参与方,共成交项目1435个,约1.1万亿元,规模和数量占比分别为23.4%和43.9%。

项目基本要素

历年成交的PPP项目中共有3478个、5.59万亿元的项目已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从中标公示到设立项目公司平均历时为79.8天。成交的PPP项目中付费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类型的项目规模占比最高,为51%,其次为政府付费类项目,占比37%。2017年成交的PPP项目平均回报率为6.44%,较2016年平均回报6.62%下降了约0.2个百分点。2017年成交PPP项目平均建安下浮率为5.12%,比2015年的4.25%有所提升,但较 2016年的5.74%有一定下降。

政策情况总结

2017年,PPP模式依旧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各部委在多个领域的“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细化在已有领域的应用,尤其在农、林产业大力推进PPP模式的创新应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退民进、项目的合规性、付费与绩效考核挂钩、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央企投资收缩、资金投资监管从严等,是2017年政策的几大热点。

2017年是PPP理性规范之年,也是监管深化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将防风险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整顿PPP市场的“乱象”,引领中国PPP项目由量到质的转变是2017年度政策的着力点。2017年,PPP发展防风险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财政部强化地方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详列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严禁利用PPP违规举债。PPP资产证券化、保险资金、专项债券,PPP融资途径在2017年进一步得到创新与规范。本轮PPP热潮中的央企被要求加强投资风险管控,规范参与PPP投资建设行为,政策上对民企参与PPP呈倾斜趋势。国务院将PPP立法提上日程,但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平等合作的法律环境尚未完全建立,进一步强化监管、提质增效、完善法律环境等将是2018年PPP政策推进的重要方向。

PPP 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PPP模式已运用到了国家贫困县的基础设施等建设当中,对于精准扶贫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对当地的脱贫攻坚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目前,贫困县PPP项目主要集中在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符合国务院扶贫办2017年工作要点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的要求。在产业发展方面,目前主要是旅游项目,建议后期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多加注重农林、电商和科技等产业方面。从“一带一路”倡仪实施角度,“一带一路”建设必将催生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但单纯的财政体系并不能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基础设施的公益性也决定了其不可能全部由社会资本承担。PPP模式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式,能够在基础设施领域发挥社会资本的资金、技术、管理和运营优势,并因此得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弥补投资不足,提高基础设施供给效率和质量,克服传统“公建公营”模式的弊端。毫无疑问,PPP模式将成为沿线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特别是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推动力。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PPP项目将面临诸多挑战,主要包括各国PPP法律制度差异较大,企业国际化不足导致的对东道国风土人情、技术标准等投资环境的不熟悉,以及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等多种风险。

2018年中国PPP发展展望

2017年PPP发展从正向推动转向强约束,规范PPP发展中的不合规行为。从目前发展趋势来看,2018年会是PPP模式的规范发展关键年、可持续发展关键年,将在2017年整体层面约束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PPP规范要求,防范PPP发展的隐性风险。

PPP管理机制

PPP法规细化完善

2017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但其内容的高位指导性与低位实操性均较低,从征求意见稿至其内容完善并发布,还有很大调整空间,短期内难以成型,并且该条例不能替代PPP顶层法律设计,因此,2018年PPP上位法可能继续缺位。

2018年PPP法律法规文件可能在2017年年中及年末出台的多项约束性政策的基础上,细化对PPP的约束及规范要求,从对PPP项目的前期合规,逐渐转向PPP项目中后期的绩效考核、项目监管、资产移交等运作机制完善。随着PPP落地项目数量的增加,加强对PPP实施全过程的合规管控。

严控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

PPP项目的财政可承受能力分析通过评审是PPP项目落地的先决条件,严控10%红线有利于控制地方债务风险,打击违规变相融资行为。《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92号文”)明确规定,未进入采购阶段,但所属本级政府当前及之后年度财政承受能力超过10%上限的,不适宜继续采用PPP模式。

目前,大量PPP项目落地,各地一般公共预算支持已基本逼近财承红线。随着滥用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被强力约束,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被禁止,使得政府违规行为大幅被限,10%红线又已成为PPP项目合规检查和入库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未来财承10%的红线将严格控制。

PPP信息全面公开

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是PPP信息公开的基础平台,92号文通过对综合信息平台的规范管理,提出对PPP项目的合规性要求。PPP项目合规性审查是对PPP信息和文件的全面审查,同时PPP项目信息全面公开有利于实现全社会的项目监督,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感,保障PPP项目的合规性。

目前,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项目信息不全面等情况,未来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将进一步结合实操落实,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

社会诚信体系完善

2017年,多个政策强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PPP项目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政府方和民营企业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履约情况。政府方要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做出履约守信表率,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民营企业也要认真履行合同,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且成本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将PPP项目各方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供各部门、各地区共享,并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将严重失信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并开展联合惩戒。2018年有望在政府信用度监督和公开上有进一步提升,倒逼地方政府珍惜自身信用。

另一方面,社会资本的诚信体系也逐渐形成。全国31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已实现实时互联互通。2017年,住建部正式推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筑市场信息的采集、使用、失信惩戒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特别强调了按照信用状况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也意味着信誉良好将为企业带来实质性的利益。推行“四库一平台建设”,初步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监管趋严促项目规范

2017年是监管大年,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系列PPP政策,对PPP发展进行约束与规范: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规范地方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严禁地方政府变相举债,防止PPP项目异化;92号文以规范项目库为手段,强化绩效管理与融资管理;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192号文”)着眼于央企的风险管控;资管新政致力于规范PPP项目资本金融资。各政策分别从项目流程、PPP项目合规性、项目融资等方面对PPP项目进行规范及管理,在明确PPP项目的边界与流程的基础之上正本清源,倒逼PPP发展道路与PPP的本质与目标相契合,从根源上控制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风险隐患。

通过2017年大规模监管政策的出台,瞄准PPP发展中的痛点,实现“纠偏”与“回归初心”。而2018年则是2017年相关监管政策的落地期,需要在推行相关政策的同时发现落地过程中的问题,解决政策落地的难点,促进政策的稳步推行。同时,未来监管机制的健全与完善依旧是PPP管理机制中的关注重点,通过出台监管机制,规范PPP发展、纠正PPP乱象、管控相关风险,以推动PPP的理性发展。

PPP市场发展

PPP市场减速提质发展

2017年PPP落地项目呈过山车式发展,分别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及 2017年底达到两个峰值。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代表国家将PPP纳入立法层面,增加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在这一段时间达到了2017年度第一个成交峰值,而年底又迎来了PPP项目成交的传统高峰期。但是,2017年PPP整体发展呈收缩状态,约束性文件明确禁止了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在违规PPP项目中的常用手法,市场各方主体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对新规定深化理解。

随着2018年更多细化的强约束规定出台,PPP项目的各参与方需要按照合规合法的程序和手段推动PPP项目落地,这对于已进入PPP市场并形成PPP发展惯例的企业,是一次专业的考验与公司管理制度的改革,必然导致PPP项目落地速度的降低,而按照规范的操作有利于提高PPP项目的质量。

PPP成交增量收缩,存量扩张

我国PPP模式经过3年的快速发展,全国各省市大量PPP项目落地,很多地方政府已逼近甚至超过财政承受能力10%的红线,主推项目类型急需从政府付费模式转为使用者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具有良好经济性的项目对PPP模式的需求度较低,且在发展大潮中已基本通过招商引资或补贴形式落地,而目前增量PPP项目的营收点难以挖掘。另外,国企收缩、民企放量,但民企的实力无法在短时间内弥补央企收缩带来的市场空缺,央企市场占有率的骤减必将导致PPP市场总体的放缓,因此增量PPP项目成交情况将呈下降趋势。

目前已落地项目及储备项目库中,存量项目比例均较小,优质的存量项目尚存较大的市场容量。为缓解地方政府负债压力,响应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鼓励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的号召以及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存量项目,未来PPP模式运用于存量项目将有较大发展空间。

PPP投资主体从国企向民企倾斜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要求。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资委的安排,69家集团公司及2600多家下属企业应于2017年完成改制工作,涉及资产8万亿元。据分析,公司制改革是推动央企市场化运营的重要一步,一方面将为未来混合所有制改革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有利于央企、国企进行资产重组或资本运作。此外,规范化的市场运作也有利于大型央企拓展海外市场,推进“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发展。

192号文对央企在本轮PPP热潮中过热投资、非规范投资进行了约束,强调防风险、控负债。同时,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发文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从政策层面创造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良好环境,尤其鼓励民营企业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

对民营企业参与PPP投资进行政策倾斜,是国家调动各类主体积极参与PPP投资的重要举措。民企是否能够抓住机遇,还有赖于市场环境的实际完善及其自身实力的增加。短时间内,PPP项目的大格局难以发生变化,民企无法填补央企收紧所带来的市场空间,远期效应尚有待观察。

PPP 咨询提质,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

2017年,随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取消,关于PPP咨询服务是否需要咨询资质的争论也基本告一段落。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的实行,促使市场对咨询人员要求趋高,PPP 咨询不仅需要具备投资、法律、财务、金融、工程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经验,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较高的职业修养,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的管理体制,这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有效履行行业职责规范的重要保障。但是,成熟的团队及专业的咨询人员依然紧缺。

全过程工程咨询覆盖项目前期、建设、运营至移交全过程,管理思想统一化有助于PPP模式的一致性与全生命周期物有所值的实现。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一种趋势,服务会在面上变广、点上变深,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价等业务也将到来,脚踏实地、立足客户的综合性机构方能走得更远。

PPP 与“一带一路”联系更加紧密

目前,我国已成为推广PPP模式的大国之一,我国的经验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联合国亚太经济委员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全球基础设施中心等国际机构的立法、研究和标准制定等活动,为PPP模式的发展贡献了智慧与中国经验。随着我国PPP模式的逐渐规范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2018 年PPP与“一带一路”的联系将会更加紧密。中国政府将完善“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领域加强合作,加大PPP模式的推广力度,鼓励和帮助中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PPP项目并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中国企业将积极应对“走出去”所面临的挑战,拓宽投融资渠道,重视国际交流合作,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更多“一带一路”PPP项目完成交易。PPP与“一带一路”的融合也将反过来促进我国PPP法律体系的完善。

PPP结构调整

政府付费减少,关注绩效评价

对政府地方债务、政府购买服务以及PPP模式的进一步规范,将使得2018年完全政府付费类的PPP项目减少,但由于PPP项目一般提供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完全能够采用使用者付费的项目很难大幅增多。可行性缺口补助类会继续占据较高的比例,以少量财政性支出带动较大投资的项目,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一些政府付费类PPP项目会尝试通过政府性基金支出的方式推动PPP项目的发展。

PPP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明确要求项目建立按效付费机制,且挂钩占比不得低于30%,并确保财政支付平滑连续。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包含了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不同阶段,其项目周期至少在10年以上,有的项目甚至长达30年以上。只有不断拓展PPP绩效内涵范围,将项目绩效与付费机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够进一步推动PPP的可持续发展。

市政项目降温,行业分布优化

根据明树数据的统计,2017年交通运输类项目和市政工程类项目成交规模及数量依旧保持领先,分别有1.6万亿元和1.3万亿元的项目成交,共占据了总成交规模的61%。未来PPP清理退库过程中可能会对项目构成产生一定的结构性影响,市政工程类项目占比或将下滑。从目前国家收紧央企PPP项目,注重存量项目的趋势来看,市政类PPP项目或将迎来寒流,热度大减。

而作为目前政策重心的环保生态建设类项目占比则可能提升。2017年国家制定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在不断地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完善,同时国家也组织了环保检查、督查来确保具体措施的执行,国内绿色经济市场潜力巨大。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3个行业产值已超过4.5万亿元。“十三五”期间规划的全社会环保投资将达17万亿元。2018年,PPP模式将为环境提升方面的供给侧改革作出更大贡献。

农林类项目占比或将提升。2017年财政部在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域提出积极探索PPP模式,并且深入推进了PPP模式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国家发改委在林业生态和农业领域也推出了第一批试点名单。结合前文对于精准扶贫的分析结果来看,农林牧等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可以预见的是,2018年在农林牧等行业会更加深入地推进PPP模式应用,助力第一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广大贫困县的脱贫攻坚。此外,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提出“除特殊情形外,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原则上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2018年,PPP项目中水利项目占比预计将会提高。

地方债务严管,投融资平台转型

PPP模式经历了从1998年的探索开展,到2008年4万亿元的野蛮生长,至2014年城投债的规模达到1.8万多亿元后,地方债务风险持续累积。为此,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不断强化对地方债务管理的力度,理论上新发的城投债不再属于政府债务。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步入衰退转型期,城投公司要实现政企分开、规范融资、重新定位和战略转型。这种转型的趋势显而易见且正在进行。PPP模式的应用成为投融资平台转型的契机。以往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担保、相互兜底、政企不分,地方政府直接指挥融资平台经营项目,两者之间缺乏科学、明晰、规范的责权利关系。PPP的应用可使融资平台以社会资本方的身份参与政府PPP项目建设,与政府构成公平对等的合作关系。以往融资平台承担政府项目建设时,通常是由政府为其提供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融资平台实行融资或融资建设职能,待项目完工,债务归属政府债务范畴,由财政资金偿还。PPP 模式中,融资平台不再代政府举债融资,不再由政府提供偿债保证,企业和项目的信用取代了政府的隐性担保,将形成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和完全市场化的融资模式。可以预见,2018年PPP模式将继续促进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转型。

融资难度加大,可融资性成重点

2017年以来,金融监管层层加码,银行同业理财的表外资金被纳入考核,银行不能无限制发行表外理财进行授信。加上货币政策的收紧、资金成本的上升以及正在酝酿的资管新规,更高的监管要求使银行只能选择更为优质、风险更小的项目去做,从行业整体看,未来信贷资金投入PPP项目也会有一定收缩,资金面呈紧缩趋势。

92号文出台后,各地都在清理入库PPP项目,银行投资的PPP项目如果被清理出库,意味着PPP合同要整改或取消,银行贷款面临合规风险,这是银行的主要担忧。目前,有些银行对于PPP项目开始采取观望态势。预计2018年PPP项目的融资难度会有所增加,银行风控预计趋严,项目可融资性将成为2018年PPP项目关注的重点。

投资受限,PPP 资产证券化提速

2016年底,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文推进资产证券化在PPP领域的应用,并明确适用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条件;2017年6月,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再次明确PPP领域开展资产证券化活动的要求。目前,我国已有9个PPP资产证券化项目落地,PPP资产证券化从政策支持到实践都已有较为完善的支撑。

在PPP快速发展的3年中,企业投资PPP项目而支出大量自有资金,随着192号文对央企投资空间的收缩,资管新政对PPP资本金融资通道的限制,企业融资途径减少且可融资额度降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成为企业增加自有资金的主要途径。在政策支持与实践丰富的背景下,2018年PPP资产证券化将提速发展。

PPP 项目收益率将提升

在2017年PPP政策的规范引导性加强、严监管的环境背景下,PPP项目融资难度提高,融资成本上升;央企PPP投资受限,可投资空间收缩,数量降低后将更关注项目质量提升,回归市场;施工企业等将无法仅依靠施工利润获利,运营的重要性凸显。因此,PPP项目的收益率必将提升,企业才更易获取融资并确保自身收益率。强调运营是政策发展的趋势,也是提升PPP项目收益的关键,良好的运营有助于提升项目质量,提高PPP项目的规范性,从而提升融资落地率。

PPP前瞻方向

PPP大数据时代到来

PPP项目多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项目,项目周期长,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与政府财政支付密切相关,因此单个PPP项目数据作为项目推进与产出的直观表现,是各方共同关注的重点。同时,为保证区域规划发展、企业投资规划、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等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必须依靠PPP项目大数据分析,因此一定范围内全面覆盖的PPP项目数据是政策规划与投资计划等战略制定的重要依据。明树数据已经成为PPP数据管理服务业中的领军企业,2018年的业务也将迎来快速增长。

在覆盖全国已成交PPP项目的交易数据、产业链数据和资产数据的基础上,可以进行PPP项目成交信息统计分析和监测,协助地方政府建立PPP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平台,提高PPP项目决策和执行效率;为社会资本提供目标区域、行业的PPP市场环境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竞争对手分析;为金融机构提供目标区域和目标客户的PPP项目成交信息汇总分析,协助评估地方政府的财政可承受能力和社会资本履约能力;为交易所提供PPP资产评估和相关金融产品评级服务。

基于BIM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对PPP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与PPP模式要求提高工程质量,主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深化创新的意识,以市场化的理念和专业化的管理运作项目的理念完全吻合。

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需要调查、收集、分析、运用大量项目信息,这些信息来源于项目各个阶段,被PPP项目各参与方所掌握。如何实现信息共享,将分散、杂乱、海量的PPP项目信息转为信息资源,服务于PPP项目各方决策和管理需要,需要借助“互联网+”思维,引入大数据、云计算、BIM 技术来完成项目信息集成和共享,实现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咨询服务的目标,即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和获取合理回报的协调统一,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找到最佳实现路径。因此,构建基于BIM的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咨询信息服务系统具备重要意义。

全生命周期 PPP 项目和资产管理系统

对于金融机构,需要识别目标项目并评估PPP项目风险、相关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履约能力;对于有大量已成交PPP项目的社会资本,需要同时兼顾未来可投资PPP项目的分析以及已成交PPP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对于政府部门,需要及时掌握管辖范围内PPP 项目的相关信息,作为投融资规划、项目合规性审查、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控制、绩效评估和履约管理的依据。

基于PPP各利益相关方对多个PPP项目信息的不同需求,应构建全生命周期PPP项目和资产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促进PPP项目的可融资性、成交率和公共治理能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12月提出的大数据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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