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年康
【摘要】在当前金融形式下,黄金市场对于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本文分析了在我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安全中黄金市场发挥的作用,探讨了黄金及黄金市场对于规避风险的必要性,并以此为基础总结了几条政策建议。同时从我国和日本黄金市场发展历程出发,对其市场交易规模、市场结构、参与主体进行研究,进而深入分析黄金市场尤其是黄金期货市场监管体系架构,总结了其在黄金市场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此为中国发展黄金市场和完善监管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黄金市场 监管 必要性
一、引言
各个国家和政府鉴于目前实体经济在全球范围内都有衰退的倾向,开始向市场大量投放大量货币,但这也使得未来的通货膨胀暗藏风险。人们逐渐把目光投向独具特性的黄金,因此在目前各国谨防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下探索和寻找黄金市场在我国金融安全中的必要性和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
对黄金避险属性需求的激增来源于黄金非货币化后蓬勃发展的黄金市场的刺激,因为黄金能满足投资者对信用货币不信任的预期所转化的避险投资需求。黄金是世界上所有类型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之一,也是不需要国家信用或公司承诺来变现的唯一资产。黄金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为管理部门和货币当局提供了度量和管理风险的新方法,另一方面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方案和风险规避组合。近些年来发生的经济危机不同于过去所提到的周期性危机,它更多具有结构性特征,而这一特征与国际货币体系密不可分。只要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维持不变,任何形式的货币和财政政策都不能从根本上制止失衡的再次出现。因此在市场和经济发生剧烈动荡和调整时,普通投资者应尤为应该重视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好黄金的避险功能,灵活应对达到对冲风险的目的。
二、文献综述
黄金储备是国际储备的重要元素之一。所以关于黄金市场的讨论是与国际市场的背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国际储备被定义为国家货币当局可以控制的外国金融资产。它们可以被货币当局用来弥补或者帮助控制国际收支失衡,或干预官方外汇市场以影响汇率以及其他目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3)。随着国际货币体系的改变,国际上的诸多学者对国际市场理论的研究也发生了变化。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当世界处于金本位的阶段时,当时的国际储备被选为黄金。因此,黄金储备是当时国际上对于这一研究的方向。例如亨利·桑顿(Henry Thornton)认为,当一个国家有巨大的贸易赤字时,而且其他的支付手段不能消除这个赤字,那么黄金就成为必要的救助工具。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各国纷纷放弃金本位,布雷顿森林体系开始出现在历史舞台,国际货币体系因此也发生巨变,国际储备理论的重点开始聚焦于外汇储备。不少关于国际储备理论的研究都倾向于中等规模的外汇储备及其计量方法。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具体国家的研究则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列为研究对象。随着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加速,金融危机频发。在许多国家的金融危机期间,国际储备剧烈波动。不少国际学者的探讨方向是根据各自国情的特定环境来分析本国的国际储备的程度与规模。如Anne Y.kester(2000)提出了完善国际储备报告体系的框架,这一框架可以及时精准地针对成员国国际储备现状进行提供建议;其他学者则研究了在高速资本流动期间各个地区和国家的国际储备持有情况。
三、我国与日本的黄金市场比较
(一)日本黄金市场监管体系
1.立法监管应该与黄金市场的转变相适应。日本作为资本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金融市场和黄金市场的法律体系十分完善,并处于不断革新状态。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全国上下实行严格的经济控制,政府开始削减交易所和期货交易的投入和关注,当时的期货和黄金管理便暂时停滞。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日本内阁曾颁布了新的《商品交易所法》,此举一方面体现日本的对工业的管理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也充分发挥了商品交换的市场机制。
期货和黄金市场的健全发展和法律法规等监管体制的到位一直是日本政府极为重视的。《商品交易所法》曾进行过数次修正和更新,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直到本世纪初期日本进行过五次较大的修改。在最近一次修改中,更进一步规定了营销方式的限定,同时对证券和其他金融产品在支付清算方面做出规定。这也更有力地发展日本期货和黄金市场的便利程度和接受程度。
法律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助于帮助日本的市场信誉程度和接受程度,包括便利程度和竞争能力。完善后的《商品交易所法》切实提升了投资者的安全保障,为每个市场参与者创造了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它增强了市场参与度,逐步在日本建立起信誉好且交易便利的国际市场,金融服务和产业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和意义在期货和黄金市场中得到突出。不过,修正案也有一些不足和弊端。例如,经纪公司要加强针对投资者保护的最低资本要求使得期货公司,特别是那些发展较为缓慢的期货公司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迫使一些期货公司由于资金实力不足而退出市場。
2.将交易所自我管理、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三者相结合。首先,日本政府规定,交易所体系中要设有独立的监管委员会。按照《商品衍生品法》规定,监管委员会的参与者和主要管理者大多来自交易所以外,此举是为了充分体现交易所和委员会的客观和独立。当市场参与者或交易所会员参与市场交易时,委员会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接下来的交易行为和业务范围实行持续跟进监督。当市场发生严重剧烈波动时,委员会应针对不同因素进行排查,谨防市场价格的人为操纵和系统漏洞等影响。当发现参与者有不符合规范的交易行为,委员会有权对其头寸和持仓进行审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罚。
其次,在日本,行业自律组织不仅包括交易所之间的自律组织,也包括经纪商甚至自营商的自律组织。为了保证各个自律组织间具有协调性和独立性,各大行业自律组织往往彼此单独设立,但同时又有积极默契的协同合作。该组织的主要监管措施包括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和各监管委员会、及时处理市场参与者和个体投资者的投诉建议、制定行业发展记录并向监管部门汇报和沟通等。
最后,政府监管机构也在日本期货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不同于其他国家,日本在期货和黄金方面并没有统一设立的监管机构和部门。日本期货市场有着不同的标的对象,日本政府根据这些不同商品分别设立不同的监管机构,最主要的三个部门分别是经济产业省、农林水产省和金融厅,这三个部门都隶属于日本政府,同时彼此合作密切。例如经济产业省负责黄金、白银等非农业期货产品,农林水产省对棉花、玉米等农林产品类期货进行监管,而证券等金融类期货产品则属于日本金融厅的负责范畴。
3.积极健全投资者保护制度。《商品交易所法》中进一步规定,设立交易委托债务赔偿基金会。该基金会的实质是一个清偿部门机构,它会对日本的经纪商和交易员进行统计,之后对其每笔交易进行征收一定额度的金额,该笔资金经过部门审核并同意后,进入基金会并作为赔偿金储备。这一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日本期货和黄金市场投资者和参与者的切身利益和安全,当投资者无法独自清偿其债务时,基金会便可以动用提前收取的保证金,代替其进行债务的清偿。
同时,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日本的保证金制度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充分的灵活性。政府和监管部门不会针对投资者的合约进行汇总再计算保证金,而是根据不同的商品组合,结合历史数据和过去的交易价格,计算出风险和平均收益,以此来动态地确定保证金。一方面,这一计算方法充分考虑了风险的时间效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来随时调整和更新;另一方面,由于保证金调整而造成的亏损,需要清算结算机构进行每日处理,而由此造成的盈利,则将其返还给投资者。
(二)我国黄金市场与黄金储备概况
我国外汇储备曾在短短五年内增长近两万亿美元。与以往情况不同的是,由于国内市场和银行的利率相较于国际市场利率普遍偏高,人民币汇率币值长时间不会发生剧烈异常波动,使得国际上的投资者甚至是投机者开始将人民币作为投资或套利对象。在全球交易频繁化时代,当前的中国正面临着调整阶段,套系套利空间逐渐压缩,去杠杆被提上日程,资本大量回流,黄金市场的规范刻不容缓。
人民币正在向国际储备货币的方向努力,为应对汇率波动加剧及国际短期资本流动加剧的冲击,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国一方面需要灵活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缓解人民币贬值压力,平衡资本流动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另一方面更需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重振国家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同时注重充分发挥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
针对目前的国际货币局势,我国央行和政府部门积极重视黄金市场发展和黄金储备的投入。一是黄金的增值保值性使其有能力抵御通货膨胀的危害,当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时,黄金可以用来抑制货币的贬值;二是在国际支付间,黄金可以被看作一个国家货币可信度与流通性的保证,这也推动了人民币在国际支付与清算业务中的接受程度;三是黄金变现能力强,作为支付手段具有很明显的独立性;四是黄金是实现我国多元化外汇储备的关键元素和重要环节,可以充分规避和分散因外汇过于集中而导致的风险。可以说,增持黄金储备是我国在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及市场化进程中的战略选择。
四、政策建议
(一)推动黄金产业发展,完善黄金管理体系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应充分发挥和建设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的期货和黄金市场。以我国黄金交易为核心,同时向其他国家以“由集中到分散”的方针推行黄金交易协同合作,让各国的金融机构乃至不同行业都有能力集中交易清偿,进行价值互换和风险规避。
黄金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各行业各部门的联合与合作。在黄金管理体系中,应充分吸取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在黄金质量与规格等方面细化规定,通过规范交易标准和明确标的内容,让中国黄金市场更迅速、更平稳、更健康地与世界黄金市场相衔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政策的机遇,发挥创新精神,为中国黄金市场的全面化与国际化打下基础。
(二)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
黄金对于不少发达国家而言,被用于出借给各个金融机构以产生经济效益,各个国家的货币当局往往会对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规定出借黄金指标,这不仅有助于系统风险和市场分险的有效规避,还能通过黄金的流通带动资金周转,利用资金和黄金的流动取得收益。放眼国际市场,各国货币当局制定关于黄金的法律法规后,由中央银行代为执行,将用于流通到市场的黄金以租赁业务等形式投放到部分商业银行。当其他行业或产业有黄金需求时,可向商业银行申请租赁交易。
首先,將部分黄金储备租赁到商业银行和各个行业领域,有助于帮助中央银行降低储备成本,同时为其创造收益并分散风险;其次,鉴于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较为雄厚,销售渠道和金融产品更为全面,风险管理更加专业,有责任为中国黄金市场搭建健康有序的交易平台,并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增强黄金供需双方的流动性和便利性;最后,对于社会不同领域和产业而言,黄金的租赁成本相比于其他方式的借贷成本来说是较为廉价的,资金需求方更愿意以廉价且稳健的方式借到规模和期限合适的资金,这对于经济发展,尤其是实体经济发展来说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
(三)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的灵活性与保障性
制定法律法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稳定黄金市场运行,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排除市场扰乱因素,并根据经济运行态势和行业发展趋势作出相应调整。从日本立法监管体系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日本黄金市场的相关规定一直处于动态调整当中,例如根据历史数据确定保证金算法、积极发挥自管会和行业协会的监督反馈作用等。中国黄金市场的良好发展不是封闭和停滞不前的,而是与其他行业乃至其他政府部门息息相关的。市场的有序运行离不开法律层面的配合和保障,而市场的动态性和变化性又要求立法机构的积极协同配合,一方的疏忽或低效便可能导致监管体系的漏洞。
一方面,统一的黄金市场规范标准是必不可少的。为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打下稳固的根基,从源头上排除系统风险因素;另一方面,对法律法规的更新完善速度要与黄金市场创新和发展速度相一致,只有将管理规定与市场行为相匹配,把条文规定细化并落实到黄金市场交易中,制定法律的作用和意义才得以体现和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中国和日本黄金储备政策的比较研究——中国增持黄金储备的必要性分析.方超逸-《国际金融研究》-2009.
[2]论金融危机下黄金储备与金融安全的关系.景乃权-《中国货币市场》-2009.
[3]关于黄金定价的一些研究.范为-《电子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12.
[4]黄金金融功能的研究.邹琼-《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论文》-2014.
[5]日本黄金市场监管体系研究.刘曦-《青海金融》-2014.
[6]日本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研究.周欣-《现代日本经济》-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