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宇 黄登春
【摘要】我国城市建设用地紧张与农村建设用地浪费的矛盾日趋严重。农户合理退出宅基地是解决宅基地闲置,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的有效措施。深入了解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推进宅基地的合理有效退出已成为各地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四川郫都区进行实地调研,重点从农户自身的角度分析其宅基地的退出意愿及影响因素,旨在为农户宅基地退出对策的探究提供依据。
【关键词】宅基地退出 郫都区 农户 影响因素
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是我国农村土地的重要类型[1]。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加大了对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而农村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及大量闲置等问题却日益突出。城乡建设用地矛盾的加剧使得农户宅基地有效退出、合理利用的问题成为了学术界及各地政府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2]。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合理有效退出是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的重要保障[3]。对四川郫都区55户样本农户进行结构式访谈,获取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相关信息的第一手资料,以便了解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分析影响其宅基地退出的因素。
一、数据来源
考虑到被调查的对象皆是四川郫都区农村村民,受教育程度存在差异,故而采用问卷调查辅以访谈的调查形式。调查开始前对调查人员均进行了培训,调查人员对调查背景与内容等均有清楚的认知。文中所用数据来源于2015年12月对郫都区不同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农户的抽样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55份,有效问卷51份,有效率92.73%。问卷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受访农户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等基本情况,宅基地情况,宅基地退出及政策认知情况以及宅基地退出意愿等。
二、四川郫都区宅基地利用概况
郫都区隶属四川省成都市,位于成都市西北部,总面积438平方公里,有豆瓣之乡、盆景之乡、蜀绣之乡等美称。截止2016年末,郫都区常住人口84.0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8.86万人。有效调查问卷涉及的51户农户中,宅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有21户,占比41.18%;150~200平方米的有7户,占比13.73%;100-150平方米的有8户,占比15.69%;100平方米以下的有15户,占比29.41%。51户农户中,住房建筑层数为1层的有18户,占比35.29%;2层的有18户,占比35.29%;3层的有14户,占比27.45%;4层及以上的有1户,占比1.96%。虽然我国土地法律规定“一户一宅”,但是调查结果显示郫都区“一户多宅”的现象较为严重,51户农户中有多处宅基地的就有13户,占比达25.49%。总体而言,郫都区农户的宅基地占地面积较大,而利用率较低。
三、四川郫都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
区别于国家征地,农户宅基地退出不具有强制性。农户宅基地退出是经政策推广,由政府引导,在充分保障农户利益的前提下,尊重农户的退出意愿实施进行的。在这次调查中,课题组设计了以一次性经济补偿、按地价涨幅分期逐年补偿、购置养老等保险与现金相结合补偿、房屋置换等几种补偿方式为前提条件,征求各农户得到合理补偿后宅基地的退出意愿。调查结果显示,有效调查问卷涉及的51户农户中,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有28户,占比54.90%,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有23户,占比45.10%。
四、影响郫都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
本次调查主要从农户家庭特征、收入特征、资产特征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分析总结了影响郫都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
(一)家庭特征
家庭特征主要包括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户主赡养老人数量、户主抚养子女数量、家庭人口数量、家庭在外打工人数等。调查显示,户主年龄在体力较强的年龄段(30~55岁)时,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强;户主年龄在体力较弱的年龄段(55岁及以上)时,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弱,主要原因是其担心退出宅基地后无稳定收入,养老问题得不到保障。户主的受教育程度越高,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越弱,主要原因是其对政策的理解较为透彻,往往将宅基地作为一种增值的资产,不愿轻易退出宅基地。户主赡养老人数量与抚养子女数量越多,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越强,主要原因是为了获得经济、房屋等补偿,从而减轻赡养与抚养压力。家庭人口数量与在外打工人数也对是否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影响较大,家庭人口数量与在外打工人数越多,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越弱。
(二)收入特征
收入特征主要包括收入来源、收入额度等。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农业耕作收入及外出务工等非农收入。以农业耕作收入为主的农户与以外出务工等非农收入为主的农户相比,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弱。农业耕作收入越高,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越弱。外出务工等非农收入越高,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也越弱。
(三)资产特征
资产特征主要包括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是否有城镇住房等。宅基地面积越大、建筑面积越大,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越明显,以期通过退出宅基地而获得显著的经济补偿。农户宅基地住房建筑层数越高,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越弱,主要原因是其考虑到对宅基地的投入较多,而退出宅基地获得的补偿金额与住房建筑层数未成正比,达不到心理预期。农户如果在城镇中有住房,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强,主要原因是其不必担心宅基地的退出影响其住房问题,反而可以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以进一步改善生活。
(四)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方面主要包括看病难易问题、子女上学问题、城镇住房问题、城镇就业问题等。与看病難易问题、城镇住房问题相比,更为关注退出宅基地、“转户”生活在城镇后的就业问题与子女上学问题的农户居多。如果退出宅基地后农户在城镇可以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则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高。如果子女可以上较好的学校,则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更为强烈。城镇住房问题也是郫都区农户是否愿意退出宅基地考虑的重要因素。部分农户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原因就是担忧“转户”去城镇生活后,没有稳定的住所,买不起住房。解决“看病难”问题对农户退出宅基地、“转户”在城镇生活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五、结语
郫都区愿意退出自家宅基地的农户所占比例略低于不愿意退出自家宅基地的农户。郫都区农户退出宅基地的积极性高低,主要取决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如果退出宅基地的补偿不合适,达不到农户心理预期,就难以实现宅基地的有效退出,宅基地的退出及闲置宅基地的再利用也将受到限制。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合理制定相关政策,综合考虑农户的家庭、收入、资产等特征,建立完善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及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保证农户退出宅基地后的生活条件相对于退出前有所提高,是加快引导农户宅基地自动退出,配置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的有力保证。
参考文献
[1]徐小峰,胡银根,魏西云,王恒.农村宅基地退出与补偿的几点思考[J].国土资源情报,2011(8):31-33.
[2]崔腾宇,高文杰.农户放弃农地经营权后的宅基地退出意愿[J].江苏农业科学,2017,45(5):324-327.
[3]彭洪宣,李建强,任霜.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宅基地退出路径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6):3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BJL073);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四化两型背景下湖南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理论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1YBB009)。
作者简介:彭小宇(1989-),女,汉族,河北张家口人,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农村经济理论与政策;黄登春(1966-),女,汉族,浙江宁波人,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宏观经济理论与应用、产业经济、农村经济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