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区经济和基础设施重建成就回顾与观察

2018-06-30 07:20曹瑛
新西部 2018年5期
关键词:重灾区汶川灾区

曹瑛

从“5·12”汶川地震灾区灾前灾后主要经济指标的变化可以看出,灾区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十年时间里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灾区经济规模、产业结构、投资与消费、政府财政和居民收入等,从大幅波动到迅速稳定,从短时间恢复到与全省“趋同”,以及灾区内部发展差距的缩小和基础设施建设指标的向好走势,说明灾区已为其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十周年。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所设定的重建目标,①灾区恢复重建实际上早于2011年年末就已胜利结束。但规划目标的基本完成,恢复重建的胜利结束,是否意味着灾区经济社会进入“稳定”发展阶段?是否为灾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本文拟就此问题,从对若干主要经济指标的观察出发,分析其灾前灾后变化,回顾灾区恢复重建和之后的发展成果。

本文数据测算,以历年四川省统计年鉴数据为基础,按灾区所涵盖的县(市、区)进行加总测算分析。因2018年的四川省统计年鉴尚未出版,本文除部分指标外,均使用2016年之前的县(市、区)数据。

灾区经济规模变动与后续增长

“5·12”汶川地震發生前后,从三类灾区地方生产总值来看,灾区整体经济规模仍处于不断增长的过程当中。一般灾区、较重灾区、极重灾区及三者总和2016年的名义GDP分别是2007年的3.22倍、2.99倍、2.35倍和3.12倍(基于表1数据测算)。实际增长②则分别是2.69倍、2.50倍、1.96倍和2.61倍。

从增速指标来看,三类灾区在地震发生当年,其GDP增速都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其中一般灾区下降0.7个百分点,较重灾区下降5.4个百分点,尤其是极重灾区,其当年同比增速巨幅下落至-28.4%,即相对于灾前的2007年下落41.6个百分点。但三类灾区的这个增速下探于灾后第二年即2009年便开始恢复,并接近和超出灾前水平,总体增速超出灾前0.4个百分点,其中极重灾区甚至高达29.7%,较灾前的2007年高出58.1个百分点。就年均增速而言,2011年灾后恢复重建结束之后到2016年期间,三类灾区GDP年均增速分别达9.49%、9.03%、10.39%、9.46%,除较重灾区年均增速低于全省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之外,皆高于全省9.33%的平均增速。

图1显示,汶川地震灾区整体经济增速实际上于2012年,即三年灾后恢复重建结束之后才开始持续稳定地高于全省平均增速,此后的经济增长水平最终与全省趋于同步。

调查发现,灾区人均GDP在数量上和增速上与GDP指标表现类似。一般灾区、较重灾区、极重灾区及三者总和2016年的人均名义GDP分别是2007年的3.21倍、3.02倍、2.39倍和3.13倍,实际人均GDP则分别是2007年的2.67倍、2.51倍、1.98倍和2.60倍。③测算结果还显示,2011年至2016年的实际人均GDP年均增速普遍高于全省8.82%的平均值,一般灾区、较重灾区、极重灾区和三类灾区总计年均增速分别达9.02%、8.50%、9.87%和8.98%。

灾区产业规模与结构变动

本部分从产业规模和结构两个方面来观察灾区产业发展走向。数据显示,灾区产业在恢复重建完成之后,增速方面优于全省平均水平;结构上,灾区产业结构处于持续优化进程当中。

(一)灾区产业规模及其增长

“5·12”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成效还体现在产业领域。从实际增长上看,三次产业增加值规模(2007年价格)分别较2007年增长1.36倍、3.11倍和2.58倍。但由于受地震拖累,灾区产业,除第三产业外,总体在2007年至2016年间的规模增长及其年均增速都低于全省平均。参见表2所示。

但在恢复重建完成之后,灾区产业增长表现要好于全省平均状况(如表2所示),尤其是极重灾区的三次产业年均增速(2011年至2016年)表现,明显优于灾区总体和全省平均水平。

(二)灾区产业结构变动趋势

就产业结构而言,2007年至2016年期间,灾区产业结构总体上处于优化进程之中,相关数据显示,极重灾区和灾区总体的三次产业比例分别表现出下降、波动下降和上升的变化趋势,显示灾区在恢复重建之后,其产业结构要明显优于灾前。

就变化过程而言,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动方面,灾区总体上变动趋势与全省幅度和方向相似,只是在比例的表现上稍有差别,即相比于全省平均而言,灾区第一产业比例略高,第二产业比例稍低,第三产业比例稍高。与全省相比,极重灾区三次产业结构变动趋势仅在部分时段表现出一些较小的差别,多数情形下与全省变动方向一致,二者在灾后第一年(2009年)即开始同步变动。

灾区固定资产投资与社会消费规模

数据显示,灾区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两个指标,从灾前到灾后,经历了一个从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波动到重建完成之后的稳定增长过程。

(一)灾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其增速

灾区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12”地震后有着明显的大幅增长,恢复重建的三年时间,灾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分别是灾前2007年的207%、233%和258%,而同期全省这个数字仅为158%、181%和201%。其中极重灾区和较重灾区这个比例的提升尤为突出。表3数据显示,三年重建时期,极重灾区投资比重最高占全省10.2%,年平均占比达8.2%,这一比例灾前仅为5%强,而在重建完成之后,该比例趋于接近灾前水平,且逐年下降;较重灾区同样如此,三年重建时期,其投资占全省比例最高达17.6%之高(2009年),年均占比达16.4%,在重建完成之后,该比例才逐年下降至灾前水平。参见表3和图2。

总体而言,就投资来说,灾区投资占全省比例趋于稳定,其节点时点应置于2013年前后,之前由于重建造成的规模大幅增加,在之后才逐步转入灾前水平。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方面,灾区在灾后恢复重建起始年(2009年)出现一次明显的突出性增长,尤其是极重灾区和较重灾区,但之后各类灾区与全省平均增速开始趋于相似。

如果考虑灾区总体的投资增速与全省的同步时间,2011年是个节点,此后灾区投资增速开始与全省平均区域接近并延续至今。而如果考虑极重灾区和较重灾区,2015年前后,灾区的投资增速方有稳定的迹象。

(二)灾区社会消费的波动与稳定

从三类灾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灾区消费领域在灾难发生前后实际上与全省及其他非灾区县(市、区)并无太明显的增速差别。但极重灾区的消费增速却经历了阶段性的大幅波动,直到2011年方进入与全省同步时期,并趋于稳定。

灾区地方财政与城乡居民生活

本部分分别从财政收支和城乡居民收入两个层面,观察灾区地方政府和人民生活的变化状况。

(一)灾区地方财政收支波动

灾区地方财政收支名义增速,地震前后三类灾区总体上与全省平均水平并无较大差异。但极重灾区的地方财政收支在地震前后增速波动明显较大,但这种大幅波动情形在2013年前后明显减弱。其中,地方財政收入方面,2012年可视为灾区与全省同步的节点,财政支出与全省同步的节点则推后一年至2013年,节点之后极重灾区财政收支趋于与全省同步并逐年稳定。

(二)灾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观察

由于县级城乡居民收入数据难以完整取得,这里使用极重灾区所涵盖的10个县,以及以德阳、绵阳和广元三市④为例的灾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灾前灾后的变化情况,对灾区居民生活变化进行一个侧面的观察。

相比灾前,2017年灾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均获得较大增幅,或至少与全省持平或略低。参见表4。恢复重建之后,灾区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也基本高于全省平均,其中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表现相对好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参见表4和表5。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方面,2017年相比2007年,德阳、绵阳和广元分别增加20024元、21349元和19879元,全部大于全省平均增加幅度。就2007年至2017年的名义增长倍数而言,相比于全省的2.77倍,绵阳和广元表现较好,德阳表现略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方面,2017年相比2007年,三市增长倍数仅德阳低于全省平均3.45倍,就增长幅度而言,德阳、绵阳和广元分别增加10667元、10713元和8042元,其中广元要低于全省平均增加幅度638元,而德阳和绵阳则分别高出全省平均幅度1986元和2033元。

极重灾区在灾后恢复重建完成之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水平多数高于全省平均。其中,10个极重灾区县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其算术平均值为12894元,高出全省12828元的平均增幅水平;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幅的算术平均值为7833元,高于全省6098元的平均增幅水平。参见表5数据。

灾区内部发展差距及其均衡趋势

灾区内部发展差距缩小和趋于平衡是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这里使用区域基尼系数对灾区内部县(市、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进行观察和判断。测算结果表明,灾区区域基尼系数处于持续下降的趋势之中,一定程度上说明灾区经济发展正逐步从不平衡走向平衡协调发展。

在同全省县(市、区)级的基尼系数进行对比时发现,三类灾区总体内部发展差距要小于全省平均。分类来看,除一般灾区的基尼系数略高于全省平均之外,较重灾区和极重灾区表现要远优于全省平均。参见图3所示。

同时,从图3还可观察到极重灾区基尼系数变动趋势略异于其他系列——“5·12”汶川地震之后,其基尼系数处于持续下降过程之中,中间不存在波动,表明10个极重灾区县(市)之间的发展差距处于逐年缩小的趋势中,说明极重灾区县(市)的灾后恢复重建及其之后的发展过程更加平衡。

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成就及发展观察

“5·12”汶川特大地震对四川省境内的基础设施造成重大破坏,但在国家的强力支持和灾区人民的努力下,全省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即取得基础设施重建的伟大胜利。建设过程殊为不易,但这一领域工作的提前完成,也为灾区后续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由于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于2011年9月即宣告基本结束,这里对于指标的选取,更多地采用侧重于解释性的间接指标,以此来对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后续发展相关问题进行观察、分析和回顾。

(一)灾区基础设施重建及后续建设总体情况

到2011年9月底,距离“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三周年之际,四川省灾区的基础设施重建基本完成,灾区整体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根本性改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灾区4847公里的国省干线及重要经济干线公路95.6%完工,29028公里农村公路重建全部完工,都江堰至映秀高速公路、成都至都江堰高速铁路建成运营,1222座震损水库、810公里震损堤防除险加固全部完工,1067个电网和电源重建项目96.9%完工,37个水厂重建全部完工。在城镇重建方面,北川、汶川、都江堰县城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全面完成,青川县城框架基本形成,映秀、汉旺、水磨、街子镇建成旅游名镇或工业新镇,其他30个重点镇重建也基本完成,这些都为灾区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

(二)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发展成就观察

本文选取公路和等级公路里程、农业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农村用电量和移动用户数量增长等间接性的指标,对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后续发展相关问题进行观察、分析和回顾。

1、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成就观察

作为内陆省份,四川省境内的交通运输尤以公路为重,这里即以公路建设为例,观察“5·12”汶川地震前后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情况。数据显示,2016年相比灾前的2007年,灾区公路总里程增加69%,达25.3万公里,占同一时期全省新增公路里程的八成。其中等级公路增加157%,达21.7万公里,占同一时期全省新增等级公路里程的73%。

2、水利基础设施成就观察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最直接的体现是在农业耕地灌溉面积的增长上。2016年极重灾区、较重灾区和一般灾区农业耕地灌溉面积的总和是灾前2007年的1.15倍,其中,极重灾区是灾前的1.06倍。从有效灌溉面积的增速方面观察,从整体上看,尤其是恢复重建之后,无论是三个类型灾区的总和还是极重灾区,显示灾区这一指标走势表现较为稳定。

3、电力能源基础设施成就观察

电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表征是农村用电量。数据显示,2016年灾区农村用电量是灾前2007年的1.46倍,极重灾区、较重灾区和一般灾区则分别是灾前的1.08倍、1.62倍和1.46倍。灾区农村用电量的增速,从整体上看,三类灾区的总和与全省增速持平,但其中的极重灾区则要稍逊于其他类型灾区。

4、通信和网络基础设施成就观察

通讯和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从移动电话的应用或者用户数量的增长上观察建设成绩。数据显示,2016年相比2007年,极重灾区、较重灾区和一般灾区分别是灾前的2.59倍、2.91倍和3.01倍,总体上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图4显示,极重灾区近年来移动电话用户数增速势头要高于其他类型地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生产生活活动的繁荣趋向。

灾区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后续发展观察

通过前文对各类主要经济指标以及对基础设施领域解释性指标的观察、分析和回顧,我们看到,灾区经济实际上经历了规模上从停滞到稳定增长、增速上从波动到趋于稳定、发展差距上从不协调到逐步平衡这样一个过程,说明灾区的灾后恢复重建是成功的,其后续发展是稳定的,也说明迄今为止灾区在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为灾区将来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撑和坚实基础。

注释

①《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设置的目标为: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努力建设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②实际增长测算结果按照2007年价格的全省GDP和灾区占比进行同比缩减所得。

③人均GDP实际增长根据2007年价格全省人均GDP经同比缩减所得。

④ 德阳市、绵阳市和广元市三市下辖的22个县(市、区)全部为极重灾区和较重灾区,包括全省10个极重灾区县中的6个,29个较重灾区县中的16个。

作者简介

曹 瑛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震灾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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