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能力素质的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研究*

2018-06-29 07:20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武力分级要素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警察执法武力训练涉及到体能、技能和战术等方面,2015年,根据公安部党委关于推进公安队伍“四项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警务实战化建设,“警察体育训练出战斗力”已经成为全国公安民警执法武力训练的基本理念。警察执法武力训练至今仍延续军事技战术训练的模式,即主要通过训练量的积累来提高战斗力,训练效率低与当前繁重的警务工作之间的矛盾,使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处于“追不上、打不赢”的尴尬境地,由此导致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暴力遇抗情况下牺牲的人数逐年攀升。警察执法武力训练的各要素之间存在很大的相关性,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研究将为警察执法武力训练提供科学的理念、方法、内容,能在较短时间内提高警察执法武力训练的效果,缩短培训周期,为警务实战训练提供“短、平、快”等有效的路径,是我国科技强警的必由之路。

一、研究理论基础

(一)基于能力素质的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研究理念。基于能力素质的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研究是依据警察的基本职责,在重视武力使用的基础上,强调武力内容的分层。其基本的研究理念,首先是将警察执法武力内容进行分层分类,建立不同情况下执法武力各个层次之间的不相容分离机制,满足警察在多种执法环境下应对风险的需求;其次,通过建立警察执法武力模型,将警察需要掌握的知识、技术、战术等按照警察能力水平进行分级,在满足警察基本勤务工作的基础上,对不同岗位的执法武力使用能力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再次,通过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使岗位职责与武力使用能力之间建立起对应的关系,方便民警对照进行自我训练;最后,为评价警察执法武力水平提供依据,达到考核的量化需求。

(二)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的假设与目标。

1.研究假设。(1)基于能力素质的警察执法武力可以通过职业行为来反映概念,这些执法行为可以被识别和测量。(2)国内外警察执法武力的法律规定与适用条件具有很大的相通性,警察执法武力是警察职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警察职业能力中涉及武力的部分,可以作为研究模型的指标,客观反映警察执法武力的内涵。(3)从能力素质的视角出发,使用文献研究法、德尔菲法筛选警察执法武力的相关指标,为构建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提供条件。(4)基于能力素质的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的胜任能力要素之间存在内部的相关性,这种特殊的关系能够通过不同层次的分级模型体现出来。

2.研究目标。本研究的总体目标是构建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为警察执法武力的教育训练、评价考核和科学研究提供理论参考。目标一:通过分析警察执法武力的维度和层次划分,为构建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提供参考。目标二:提取警察执法能力中有关武力使用的关键指标,并以此作为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的框架因素。目标三:汇集专家关于警察执法武力的观点,筛选执法武力的关键行为,识别警察应具备的武力特征。目标四:确定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分为哪几个层次,每个层次包括哪些执法武力特征。

二、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警察执法武力的指标层次结构与系统模型关系。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搜集国内外关于警察执法武力研究的相关文献,查找与警察武力相关的描述内容,进行能力素质方面的要素提取,包括提取关键词、采用比较和归纳等方法,形成警察执法武力指标数据库。

2.德尔菲法。请专家对搜集的指标进行三轮打分,逐步剔除权重较低的指标,并请专家评议警察执法武力素质结构。

3.访谈法。选取部分一线民警进行访谈,请受访者描述实战案例中的执法武力使用情况,包括成功案例和失败案例,详细分析使用武力的原因、过程、结果等,做好录音记录,并对重要的片段进行编码,提取高频词汇,作为研究依据。

4.问卷调查法。设计《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调查问卷》,向30名警务实战专家发放问卷,针对每个指标,设置与主体“非常相关”“相关”“一般”“不相关”“完全不相关”的答案,分别给予5、4、3、2、1的分值,让被试者打分,回收打分结果后,做三个方面的统计分析。

(1)重要程度:每个具体的执法武力指标在整个分级模型中的作用大小,用Mj表示,

第j个指标是指专家意见集中程度,它反映了指标重要程度的大小;

(2)离散程度:所谓离散程度,即观测变量各个取值之间的差异程度。用标准差Sj表示,

Sj表示专家对第j个指标重要程度评价的离散程度;

(3)相对离散程度:用变异系数Vj表示,

变异系数是指各个指标的标准差与其加权平均值之比,Vj越小,说明专家的意见越协调,专家评价结果的离散程度越小,一般认为变异系数大于等于0.25,则该指标的专家协调程度不够。

发放问卷数量的主要确定依据是“样本量多于调查题目的3倍以上”;采用专家效度法检测问卷效度,向8位专家发放专家问卷,专家一致认为问卷很有效;采用重测信度法,隔半个月再测一次,发现前后两次的相似度为97%,具有较高的信度。

三、研究结果

(一)基于能力素质的警察执法武力要素分析。通过查阅文献,发现警察执法武力属于警察职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考核合格的技能才可以上岗。从专业化的角度来讲,警察职业素质概括为知识、技能和素养三个方面。[1]简而言之,警察职业技能就是警察利用专业知识技能完成执法活动的行为能力。警察执法武力更加侧重于身体层面,即依靠身体来完成执法任务,往往具有强对抗性,这是警察区别于其他公务人员的关键,体现了“可使用强制性特殊手段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特征,在“强制”的过程中,使用的手段大多属于警察执法武力内容。

1.在知识方面,警察执法武力知识是警察应该掌握的内容,包括法律、与各警种相关的业务知识、国内外警察执法理念等。知识要素是警察执法武力的基础,如果缺乏相应的理论依据,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当,甚至承担相应责任。

2.在技能方面,包括体能、驾驶、游泳、徒手防卫与控制、警械武器使用、战术指挥等,都是依靠身体活动来完成执法行为的,如实施抓捕技术需要体能、技能和战术方面的统一。

3.在素养方面,警察职业素养属于综合能力,是社会对警察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的要求,如政治思想知识和忠诚素养等。[2]

可见,警察执法武力要素是构成警察职业能力水平的最小单位,是执法武力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是对警察执法武力分级的基础。

(二)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细分。从广义上讲,所有与警察执法武力使用相关的知识技能和个性心理品质都可以称为武力素养,在本研究中将知识和技能单独分类,素养类执法武力要素归为一类,因为素养类执法武力要素主要侧重意识和心理品质方面。[3]

1.知识技能细分。警察职业能力包括外在的技能素质和内在的知识素质,通常包括三种类型:通用能力、领导能力和专业能力[4]。对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研究而言,可以将其内容概括为通用知识技能和专项知识技能两大类(见表1)。

表1 警察执法武力知识技能细分列表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将警察执法武力的通用知识技能和专项知识技能进行细分,通用知识技能指标包括武力使用规范知识、武力使用法律知识、警械武器性能知识、武力安全执法理念知识、急救知识、体能训练知识等六个方面;专项知识技能指标包括徒手防卫与控制技能、搏击技能、警务指挥技能、警械具使用技能、武器使用技能、驾驶技能、巡逻盘查技能、战术运用技能、警组协作技能、水上警务技能、应急取材使用技能和特种装备使用技能等十二种。

2.警察执法武力素养细分。警察执法武力素养可以从警察职业道德和工作意识两个方面来进行分类,是警察在先天生理和心理条件的基础上由知识内化而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品质的总称[5](见表2)。

表2 警察执法武力素养细分列表

通过表2可以看出,道德类素养包括法律意识、忠诚意识和服务意识,这也是每个警察必备的基本素养;工作类素养方面体现了执法武力能力的专业性,包括协作意识、安全意识和大局意识三个方面,它们共同体现了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的内在素养。

(三)基于能力素质的警察执法武力分级要素评判。为构建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规定及其各等级的具体标准,将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各项标准对照知识、技能、素养的水平进行分类[6],然后请专家对执法武力能力素质的各项要素按重要程度进行五级(5、4、3、2、1)打分,计算各项要素的重要程度、离散程度和相对离散程度,以确保要素指标的客观性,同时按照重要程度进行分级描述(统计结果见表3)。

表3 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各项要素得分统计表

通过专家打分后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各项要素的重要程度均在3.5以上,说明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分级模型各项要素都能够反映出主体(警察)所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其中,通用能力中的“武力使用法律知识”和“武力安全执法理念知识”得分均为5分,体现了法律知识与执法理念在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中具有重要作用。另外,从每个要素指标的离散程度和相对离散程度的统计结果可以发现,分类指标内容协调性较好,专家打分比较集中(相对离散系数均在0.25以内)。

(四)基于能力素质的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规定及其各等级的具体标准,结合知识、技能和素养3个重要维度,将基于能力素质的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分为三级:1级要求警察在执法武力能力素质方面达到最基本的要求,2级要求警察在执法武力能力素质方面能够熟练胜任,3级要求警察在执法武力能力素质各方面非常出色。根据专家对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打分的5级评判结果,将重要程度为4.50(含)以上的要素设定为3级水平,4.00-4.49分之间的设定为2级水平,3.99(含)分以下的设定为1级水平(见表4)。

表4 基于能力素质的警察执法武力分级模型

能力素质 类型 内 容 1级 2级 3级法律意识√道德类素养忠诚意识√协作意识服务意识素养工作类素养安全意识大局意识√√√√

在对3个等级的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水平进行统计时发现:处于1级水平的警察能够运用执法武力方面的基本知识技能独立或协作完成基本执法任务;处于2级水平的警察能够熟练运用执法武力知识技能完成基本执法任务,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业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勤务工作以及警组合作;处于3级水平的警察能够完成较为复杂的执法勤务工作,包括完成非常规工作,能够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并且可以指导或参与培训他人,充当“教官”角色。通过表4可以看出,一名合格的警察在使用武力执法的时候需要具备哪些素质以及这些素质的水平如何。

(五)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类型中武力词条的分级描述。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要素指标可以简称为“武力词条”。武力词条的分级描述是对有关指标的解释,对具体的武力词条的内涵、外延以及作用价值进行详细阐述和说明。按照岗位能力要素中的知识、技能、素养三个方面的要求,对知识的描述通常使用“了解”、“掌握”、“熟悉”和“精通”等语句,对技能或素养的描述则用“具有了某种技能或意识”。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警察职业技能是警察利用专业知识技能完成执法活动的行为能力,在“强制”的过程中,使用的手段大多属于警察执法武力的内容。

2.对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分级模型研究而言,可以将其内容概括为通用知识技能和专项知识技能两大类,并分别具有相应的职业素养要求。

3.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水平包括三个等级:处于1级水平的警察能够运用执法武力方面的基本知识技能独立或协作完成基本执法任务;处于2级水平的警察能够熟练运用执法武力知识技能完成基本执法任务;处于3级水平的警察能够完成较为复杂的执法勤务工作。

4.将警察执法武力的通用技能和专项技能(即知识和技能类型)进行细分,共有18个具体的指标。

5.武力词条的分级描述是对有关指标的解释,对具体的武力词条的内涵、外延以及作用价值进行详细阐述和说明。

6.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模型可以作为武力素质量化评价的基础。

(二)应用建议。

1.作为警务技战术研发的依据。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分级模型的建立,为警务技战术的研发和培训提供了理论依据。

2.作为警察执法资格认证的参考。目前,警务人员只有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方能有执法权,但是这个资质只能说明理论水平符合法律要求,而对于执法武力来说,并不是每个持证人员都具备的,因此,可以参照此模型来规范各警种的资格认证。

3.作为执法武力实践培训依据。目前,有关警察执法武力方面的知识虽然有规定的教学大纲,但是对学员的水平等级评价依据没有,而警察执法武力能力素质分级模型的建立将能解决这一问题。

[1]袁广林.我国警察职业素质培养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7.

[2]杜君然.基层警察职业能力现状调查研究——以LY区公安分局为例[D].西南政法大学,2014.

[3]朱骏杰.沈阳市警察能力建设中胜任力应用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3.

[4]程志新.关于建立人民警察能力模型的思考[J].人力资源管理,2011(10).

[5]尹双双,陈永辉.警察体能训练对警察职业素养的影响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7).

[6]林杜.影响警察武力使用的若干因素[J].政法学刊,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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