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
摘要:本文重点探讨了解决社会养老保险财务风险问题。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财务风险
一、进行制度创新,降低缴费门坎,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
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快《社会保障法》立法进程,明确政府、参保单位和个人权力和义务,明确对参保人员的最低保障承诺,建立对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提高参保人员积极性。
改革创新缴费制度,降低缴费门坎。一是取消缴费年龄限制,允许展期和一次性缴费。对于补缴或一次性缴费除收取本金外还要按市场收益率收取机会成本。二是改革收费办法,允许以低于最低基数缴费,在计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时,对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缴费限按最低缴费计算。
取消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二元制度,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打通通过财政筹集社会养老保险金铁渠道,体现社会公平。
二、实行社保基金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分开管理
社保基金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混帐管理,容易造成政府部门、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个人责权不明,管理混乱,监管难。首先是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得不到解决,个人帐户基金空帐运行,基金不能保值和增值,形成旧帐未清又欠新帐。其次是个人帐户记录和个人帐户社保基金管理分离,基金的收支脱离会计监督。进行分帐管理势在必行。
单位缴纳社保费存入社保基金统筹帐户,个人缴纳社保费存入个人社保基金帐户,“中人”退休时个人帐户社保基金分次或一次转入社保基金统筹帐户。两个帐户各自平衡,两人帐户基金可以相互借用,按市场化原则,有借有还,并按金融和资本市场收益率计息,政府财政部门最终负责统筹帐户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兜底。
三、进一步扩大基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现在参保人数占城镇人口的比例不算太高,对劳动人口覆盖面还有待增加。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态势加速,养老金的负担增加会很快。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所有劳动者都有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权利。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包括的范围除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大部分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游离在社会养老保险之外,还有部分的政府公务人员也没有真正进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占全国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的老年保障问题也尚待进一步解决。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是短期内能办到的事情,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从国外的经验看,除了要顾及经济发展水平外,还要考虑社会成员的意愿。从我国目前的生产发展水平看,地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差异明显,这就要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应立足于基本国情,恰当的确定保险的范围、项目、水平,同时社会保险实行多样化的方法和多层次的结构,在扩大覆盖面的过程中,除了强制城镇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统一税率缴纳保险费外;对于流动人员,城镇各类企业中打工的农民,也要纳人参保的范围,按规定的税率缴纳养老保险费,按比例划入个人帐户。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待遇,调动参保者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其根本的目的使更多的社会成员被覆盖在这一制度下,使其老年生活得到基本的保障,同时还可把扩大部分的统筹金,用于弥补养老基金的资金缺口。增强养老金收不抵支的支撑能力。
四、改革管理体制,完善监管制度
改革管理体制,要将社保基金行政部门和基金管理部门相分离,建立统一、独立的强势监管主体,专司监管,从制度上最大程度地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
在现代风险控制理论中,全面性、独立性和制衡性是基金管理和風险控制中不可缺少的三条重要原则,是预防和规避风险的重要制度保障。具体来说,全面性原则是指风险控制必须涵盖基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参与其运作的各个当事人,并渗透到各项具体业务过程中去,包括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环节。独立性原则是指在基金管理的监督中,监察稽核部门要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基金管理的各个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运作进行稽核和检查。制衡性原则是指在基金管理的内部组织结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特别是要防范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问题。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运作乃至监督,这三条原则也同样应该适用。当前,中国的社保基金管理必须要在体系建设上明确这三条基本原则,要全面地考察制度、管理、运作、投资管理等各个环的风险所在,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约束机制。
现行社保管理体制最大特征是政府行政权力与部门经济利益的双重垄断。自我监管难题垄断必须完全被打破,却至今不曾打破;垄断的权力至少要被监督,但从来缺少监督的力量。识者早已指出,多年来的社保监管一直停留在社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自我监管。国家明令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转向税务部门征缴为主,并存入财政专户,形成劳动保障、税务、财政和银行等多单位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但在地方政府的强势介入下,政府各部门的利益交织千丝万缕,很大程度上形同一体,所谓相互监管很难实现。另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是,历来中国社保改革的决策者和推行者均来自改革受益群体之外。自我国养老金保险为核心的社保改革启动以来,养老保险已从国有企业扩大到集体、私营企业职工,乃至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但庞大的公务员系统和事业机关至今并未彻底解决问题。这或许是社保改革后继乏力的另类注脚。当务之急,是要为社保行政管理权寻求真正强有力的监督力量。取消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二元制度,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打通通过财政筹集社会养老保险金铁渠道,体现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