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濛
我的老板找我促膝长谈,一口一个“傻丫头”地唤我,她告诫我年轻人做事不要冲动,愿意放下骄傲才能成就未来的自己。我摇了摇头,轻轻说道:“姐,我还是想辞职。”
算下来,我在这家公司工作有一年了,这在我起起伏伏的职业生涯中算不得长,也算不上短,但却是让我绝顶失望的一段工作经历。我的公司是一家主营食品的电商公司,换言之就是一家淘宝店。但与很多淘宝店不同的地方在于,我的老板是一名网红。每每有新品上架,她在微博上振臂一呼,产品便瞬间被抢购个精光。
我在这家公司担任新媒体经理,日常主要负责策划老板在微博、朋友圈、公众号以及网络直播上的内容。工作内容繁重琐碎倒还在其次,价值感的缺失才是导致我离职的主要原因。毕业之后,我先后在乙方和甲方担任过文案,虽离金牌文案还有一段距离,但文字水平毕竟是被老板和客户们称赞过的。唯有在目前这家公司,我的工作总是不被我的网红老板认可,而不被认可的理由往往是不够“像她”。
撰写文案时,我尽量使文字呈现出浅白的口语化,只要多加修辞或者引经据典,便会被老板嫌弃“矫情”。有一次,老板写了一篇讲述育儿心得的文章丢给我,让我润色下后发在公众号上。我加班了两个小时,终于将文中所有病句和错别字修改妥当。哪知当晚,她竟在公司微信群里怒气冲冲地点名批评我,说我破坏了她的“语言逻辑”和“思想深度”。我辩解只是改了句法和错别字,原意一动未动。老板说道:“错别字和病句是我的特色!能体现出我的亲切和率真!”我不再作声了,对她这般反复不定的情绪也早已习以为常,只是心中忽地忆起读中文系时曾因我们写文章句法不严谨而大发雷霆的先生,真不知先生若知我现今处境会作何感想。
离职前的最后几日,工作散漫了许多,时常在上班时间和要好的同事偷溜到公司附近的公园散步闲聊。她说给网红写东西很累吧?总是被人拿没文化当令箭贬损着。我说我早就不去计较之前受过的委屈了,现在只想干干净净地交接掉工作,干干净净地走人,从今往后再不给网红打工。
我的确是赌咒发誓说再不给网红打工了,但并不是因为我对网红老板那任性张狂的个性怀恨在心,而是我意识到哪怕是跟了位学富五车的网红,在为其撰写内容时也势必要去迎合普罗大众的趣味,迎合更“像她”的风格。其实不光是网红,只要是带有商业营销目的的文字,其本质就是在向外迎合一股子潮流,这些文字的骨头就软得像一根芦苇一样。
而我已然厌倦了这些。
我心之向往的文字不是芦苇,而是一把铁锹,是个体刻意将自己与周遭世界疏离开、不断向内心深处挖掘探寻的过程,是要在汹涌的洪流中也保持岿然不动的倔强个性。可笑的是,我竟然花了这么多年才意识到,自己当初受《广告狂人》蛊惑,以期进入广告行业来实现文字抱负根本就是南辕北辙。就这样,28岁的我因为这样一个海市蜃楼般的理由,再度失业了。
“网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词?网红,顾名思义,就是“网络红人”的简称,泛指那些在互联网上拥有较高知名度的人。从这个意义上看,这是一个陈述客观事实、不折不扣的中性词。然而大部分人嘴里的“网红”,往往比其字面意思有着更丰富的感情色彩。比如提起网红,一些人会想到锥子脸、大美瞳、美颜自拍,也有人会想到美貌、人气、名牌包包以及世界各地游山玩水。
更有意思的是,很多网红本人,包括我的前老板在内,在依靠网红身份取得了令人艳羡的社会资源后,都迫不及待地想要甩掉“网红”的标签。他们壮大内容团队打造更有深度的內容,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文化人或公知;他们出席诸如电商大会这样的场合,让自己看起来如董明珠或马云那般干练;他们不喜欢被叫做“网红”,他们更喜欢人们称呼他们为“某领域专家”或“某品牌创始人”。
上述这些微妙的心理动作折射出了“网红”的非中性色彩,它甚至带有一点点不便明说的贬义。这大概是由于近年来网红多如雨后春笋却同质化严重的现象造成的。我们在介绍一个人时,通常习惯性地以这个人的职业标签去概括他。比如李银河,我们绝不会因为她粉丝多就称她为网红,而是概括为性学专家;奥运会后傅园慧再怎么红遍网络,我们提起她还是会在她的名字前冠上“奥运健儿”。反过来讲,那些社交网络上坐拥数十万甚至几百万粉丝的俊男靓女,当缺少一个鲜明的职业或技能标签时,便只能被粗暴地称为“网红”了。
然而时代在发展,人们的价值观早已发生变化。“网红”一词缺少鲜明的技能属性,却并不妨碍“网红”逐渐成为一种职业。他们紧跟潮流,深谙大众心理,依靠讨喜的外表和个性聚集人们的目光;他们在公众眼中的形象是励志的、幽默的或者小确丧的,从而让粉丝在百无聊赖的生活里寻求一点精神慰藉。简单来说,网红是把自己在社交网络上的形象当作商品来经营,即“炒人设”。
不得不承认,网红现象是市场经济和互联网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大众传媒文化发展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阶段。我曾自诩清高,对许多网红矫饰的自拍和造作的自我标榜嗤之以鼻,但扪心自问,身为普通人如我,又何以保证自己在网络与现实中的人格完全统一?我的每一条朋友圈又何尝没有斧凿的痕迹?
诚然,符合市场经济的不一定是好的,却是现阶段最为合理的。随着网红产业的不断壮大,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一定会将产业整顿得更得体、多元,具备更深刻的精神内核。也许那个时候,“网红”的词性会再次产生变化。
前段时间翻了翻前老板的微博和朋友圈,发现公司发展得不错,换了更高档的办公楼,多了很多厉害的合作伙伴,据说老员工们的工资也涨了不少。前老板的自拍挂在主页上,巧笑倩兮,美艳动人。
离职时的怨气早就烟消云散了。我真心替她感到高兴,却也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