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2970名代表聚集一堂共商国家大事。大会议程一项接着一项紧张进行,其中三大亮点闪烁,振奋人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宪法宣誓进行说明时指出:“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2018年3月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五次会议,当习近平同志以全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主席时,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当习近平主席走上宣誓台,进行宪法宣誓时,代表们心情振奋,激动万分,一致认为,向宪法宣誓,意味着责任与使命,誓词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有着千钧分量。如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责任”?如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如何“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都需要在今后的履职中,把誓言铭记在心,尊崇宪法,牢牢树立法治意识,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
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范围广、力度大、触及深,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大大彰显了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坚定决心。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宗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国务院机构改革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指导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促进政府找准自己的职能定位,真正实现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把为人民办事情、解难题作为根本宗旨,把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则是方便老百姓办事,坚持一类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老百姓跑几个部门去办一件事,这一次改革大大地方便了老百姓,体现了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比如,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把健康纳入委员会名称,体现了医疗工作从治病为中心向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这是一个理念的变化。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决定,意义特殊,作用重大。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就是为了整合反腐败的资源和力量,主要包括现有行政机关内部的监察机关、预防腐败机关,还有人民检察院内部的反贪部门,以及反渎职部门和预防犯罪部门。
机构整合全覆盖,使反腐成为国家行为。新建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将整合、重塑过去分布于政府、检察机关等机构的反腐力量,包括预防腐败和打击的各个环节,采取侦查、取证、审讯等各种监察手段,甚至具有纠举、弹劾、审计的权利,新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将大大拓展,由原来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免的工作人员,拓展到所有的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建立,提升了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破解了同级监督难题。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与政府、法院、检察院平行,具有了权威性。我们相信,监察委员会的建立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使反腐工作朝着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