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丽
去爱那个胖乎乎的女孩,她那么胖,那么温暖,她的心一定是柔软的、幸福的。
岁月不饶人,人也不曾饶过岁月。女人尤其如此。
二十一岁的时候,林瞰瞰去参加一个创意市集,摆卖她画的石头。石头是她从河滩捡来的,她念的大学旁边有一条河,河滩盛产鹅卵石。它们大小一致,形状相仿,一律都是拳头大,扁平的,好像是由种子长出来的,因为有着相同的基因,所以全是孪生。
林瞰瞰用温莎牛顿丙烯往石头上画各种小画,再刷一层亮光漆,同学们看到了会说:“哇哦,给我一个。”后来有人说:“最近有创意市集,你不去摆摊吗?”
林瞰瞰和男朋友带回来一大包石头去创意市集。一个头发又长又乱像顶着鸡窝的男人走过来,拿起一块石头欣赏着。其上,是林瞰瞰涂鸦模仿莫奈的画,紫色、钛白、石绿、马斯灰。男人问:“How much?”林瞰瞰不假思索地回答:“五百!”
男人抽出五张一百元,现金支付。
“疯了吧!”旁边的观众都替那男人打抱不平。围拢的人越来越多,把记者也招来了。记者说:“麻烦你俩站的近一些,对,笑一下,把手里的那个石头,对对,五百块那个举起来。”
咔嚓。这张照片被印刷到报纸上,本地文化那一栏,居中放大排在首位。林瞰瞰和周念古的身后,围观人群欢呼雀跃,可是当中一个人黑着脸,黑的那么显眼,简直要杀谁似的,是有仇啊,林瞰瞰的男朋友恨那照片啊——拍照的时候怎么把他抛在脑后了,是潜意识不要他了吗?他得出结论:“我在你心里没什么地位。”林瞰瞰发现男朋友居然这么斤斤计较,如此这般,他们后来就分手了。
再说回周念古,他买下了那块天价石头后,就走到自己好朋友家里去蹭饭。吃饭时,他的网络商店忽然在一个月的惨淡经营中迎来了开张大吉,标价两万五的鞋被一个人买啦,那人分期付款,每个月付三百。
看来店主和顾客都不是有钱人啊。吃完饭,周念古又管朋友借钱了。“你今天不是有钱吗?”朋友说。周念古的钱都是分成“今天的”“明天的”“昨天的”,他开个网店卖古董,钱是根据成交的日子算的。他没工作,没房子,没前途,人生也没计划,用简单的话说吧,他就是一块正经的废柴。
但是朋友对他说:“我怎么觉得有一天你会发大财呢,先押个宝。”
是啊,这个世界上会有哪个废柴能吸引到别人买一双两万五千块的大丑鞋,那双鞋真是丑到惊世骇俗,丑得无法无天。
“你觉得这鞋怎么样?”周念古打开手机页面,给朋友展示他那双古董鞋。
朋友无语。周念古其实想说,很多情侣就像鞋和脚,不合适,但是穿久了也磨出了感情,不想脱下来。比如,那个奶油蛋糕一样的女孩和她那个肉山一样的男朋友。他在创意市集的小摊旁观察了很长时间,首先他发现这女孩儿看着有点眼熟,他确定他不认识她,也从没见过她。心理学家说:你之所以会喜欢一个东西,是因为你比较熟悉这个东西,而在意外的场合,你看到自己熟悉的东西,会特别喜欢它。比如那块画着莫奈的睡莲的鹅卵石,比如眼前这个胖乎乎的女孩。
林瞰瞰很胖,但她有一个特别美好的优点,她从不以自己的胖为丑。她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从不叫嚷着减肥的女胖子。所以她比别的胖女孩多了一些平和、平静。这种由内而外散发的幸福感让她看上去很好看,对,她是一个胖得很好看的女生。
大概只是因为年轻,所以胖一点儿也还是不难看的。林瞰瞰忙着铺丝绒布、摆石头、撑阳伞,又跑去买饮料。男朋友全程在旁边玩手机,好像一只蜡猪,动都不动。周念古发现他有点可怜胖姑娘,而且这种可怜跟可怜一个乞丐不一样,这可怜里面还有疼惜。
现在周念古觉得自己的心肿起来了。这肿胀的心泵出的血液是有腐蚀性的,今天的自己,除了是一个废柴,还是稀粥、豆浆、油茶、芝麻糊、龟苓膏,是流质的、黏稠的、犯贱的和温柔的,同时也是甜的。
血管突突跳个不停,周念古觉得自己快要中风了。他拿起冰镇啤酒兜头浇下,对他的朋友说“我恋爱了。”
“你喝多了。”朋友说。
从那天起,周念古每隔三天就给林瞰瞰打一个电话。前一百个电话,林瞰瞰都给按掉了。可想而知,这种毫无技术含量却又锲而不舍的追求会令一个姑娘愤怒到什么程度,林瞰瞰掐电话稳准狠,配合咬肌在腮帮上有力的一鼓,完成一个狠动作。
就这样,电话不再打了。春天过去,秋叶变黄。大雁从北往南飞,碰到湖南的大雪,不知自己是否飞错了,是否该掉头返回。一年一年就这样过去了,林瞰瞰大学毕业,也像大雁一样飞过几座城市,迷路在某座钢铁森林,终于来到广州定居。这一年她28岁了,也就是说,距离她卖掉那块鹅卵石已经有七年时光了。
她发现变胖并不是很美好的事,胖子比瘦子显老。
岁月不会饶过任何人。需要减肥吗?像她们一样,节食、吃减肥餐、跑步或者干脆把胃折叠缝起来?
不不不,不要减肥,如果一个觉得自己的胖是一种美好的人改变了心意去减肥,那她也就不再拥有美好了。况且她等的那个人,她很确定的是:他喜欢她是个胖子,而不是瘦下来的另一个她。
那么,就用别的方法保留青春吧。拿每个月的薪水,去买大量的化妆品和保养品,岁月不饶过任何人,人也不饶过岁月,这才是骨气。某一天,林瞰瞰突然想起一件事,她确实一直没接过周念古的电话,但是她打过一个电话给他“来救我,我卡在窗栏杆里了。”
那是二十一岁的夏天,她和男朋友分手时大吵一架,薄情寡义的男生把林瞰瞰的仙人掌、猫和金鱼都带走了,除了他不要的这个女朋友,林瞰瞰为了去够被风吹到树枝上的衣服,钻窗栏杆被卡,这大概是只有胖子才有的待遇。
绝望中她想起周念古,她知道他一定会来救她。
周念古用板子撬开生锈的铁栏杆,看着林瞰瞰被勒红的手臂,这手臂肥得像肘子,爱谁,就变得和谁一样啊!周念古真想流泪,你这头小母猪啊。
林瞰瞰说:“谢谢你救我,但你别惹我。”
周念古点头,替林瞰瞰整理了下疯乱的头发说:“我不惹你。”
林瞰瞰又说:“我很想我的猫。”
周念古说:“给他打电话,要回来。”
“我不想和他联系。”
“为什么?”
“说了,我不想和他联系!”林瞰瞰莫名地暴怒了,重要的话说三遍!
所以,即使是一个很爱你的人,也未必会完全了解你的心思。人毕竟是独立的个体,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相融,也许永远都不会发生。灵魂伴侣也许只是人类的梦想,其实根本就不存在。但周念古愿意为林瞰瞰做一件事,他找到她的前男友,管他要那只猫。前男友说:“你谁呀?凭什么给你?”又笑笑说:“可以啊,你拉着耳朵绕着这栋楼跑一百圈,我就给你,记住,拉着耳朵,迎风跑,手不许放下来。”
所以周念古后来不是觉得自己的腿要跑断了,而是耳朵被风灌聋了。
周念古把猫给林瞰瞰送回来,但林瞰瞰把这只猫送给了周念古。她说她要去疗一个漫长伤,她得走了。“去哪里?”“去旅行。”“你们女生为啥一失恋就要旅行?”“你管不着。”去哪儿旅行?“随便走,就西藏吧。”
周念古看着林瞰瞰提着行李消失在机场,屁股那么肥,小型河马。这样可爱的胖妹走到哪里都会有人追求啊。怎么办?怎么才能阻止她离去的脚步?忽然林瞰瞰回头了,对周念古灿然一笑,开始往回跑,胸脯在T恤里一上一下地颠,好像馒头杂耍。周念古感觉整个人要着火了。林瞰瞰跑过来说:“我的猫,每天都要吃一袋妙鲜包哦。”
其实林瞰瞰并不傻,她是个在爱情方面相当有才华的女生。她早就知道如何正确保存一个男生对自己的爱慕。那爱慕太难得,就像砂里的金子,稍纵即逝。每个男人都心怀砂金,只是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及时淬炼,于是那些情感的金子都被风吹走了,然后,爱情就一点点败坏了。她对自己说:永远记住一句话——“男人是天生的猎手,当猎物变成了宠物,狩猎就变得不好玩了。”
胖子的心是敏感的,当前男友言语侮辱,不再体贴时,也就是该离开他之时。所以林瞰瞰决定分手。
能花500元,买一颗石头的傻子,从看到他第一眼,就被他那废物的样子震慑、感动了,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可怜他,这可怜跟可怜一个乞丐不一样,这可怜里还有疼惜。前男友说的没错,她是见异思迁了。
你是我真正的爱人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在飞机上,林瞰瞰带上眼罩睡觉,有一秒钟,她忽然有些害怕,要是他不等我怎么办?可是飞机在天空上飞,不可以张开降落伞跳下去,况且自己这么胖,一般的降落伞都不顶用的。
买大丑鞋的顾客以每个月三百的进度付款,存进店主的网上银行,每次都不拖延。
细水长流,水滴穿石。
七年过去了,周念古和这个顾客也成了朋友。在鞋子终于成交那天,周念古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说,“现在我要收回这双鞋了,以原来两倍的价格。”
“为什么啊?我都穿了,都旧了。”顾客说。
“没关系,这叫养鞋,能养出一双旧鞋不容易的。谢谢你。我要穿着它旅行去了。”周念古说。
顾客出来给周念古践行,约了喝酒。两个男人一喝三叹,这双鞋记录着七年的时间啊,七年,他们还都是穷鬼,七年后他们都不是了,嗯,不是了,算是发财了吧。
顾客是靠炒股成了股神,而周念古呢,他发明了一个奇怪的机器,这个机器为他带来了财富,每一个使用这机器专利的义乌小厂,都要上交专利费,周念古收钱收到手软。
周念古说他要去西藏“女人悲伤时喜欢旅行,男人快乐时需要旅行。真俗气啊,请问西藏有什么好玩的?不外蓝天、干燥、缺氧、哈达、酥油茶、半熟的米饭、拜佛。”顾客说。
顾客不知道周念古在想,七年前林瞰瞰去的是西藏。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就这样,周念古穿着那双价值连城的丑鞋跋山涉水,去看天葬。那个死去的老人的肉身,被雄鹰完完全全带到了天国,都吃干净了。
一只翼展5米的雄鹰,在周念古头上盘旋。
周念古倒抽一口凉气,发呆,你看,连肉身都要回归天国。所以,我们要趁着我们有限的百年,好好地去做点什么。做点什么呢?首先当然是去爱啊。
去爱那个胖乎乎的女孩,她那么胖,那么温暖,她的心是柔软的、幸福的,她的小手一定是热乎乎的。
岁月改变了人类很多,从面孔到身材,从头发到脚趾,从说话的语气到牙齿的多少,从眼睛近视度数到睡眠的长短。
但岁月改变不了人类执着的爱。
林瞰瞰的电话又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