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大剧院前,一名小朋友在签名墙上签名
名字是每个人最重要的代号,拥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比如说,“王进喜”三个字就透露出乐观的铮铮铁汉气质,而“李二狗”则散发出掩盖不住的乡土气息。有一个好名字,似乎能让人获得先入为主的优势。为了争夺这种先发优势,起名甚至成为一个产业:对那些从《诗经》《论语》中寻觅名字没信心的父母来说,在天桥底下、寺庙外面等地方总能遇到提供起名服务的“咨询师”,如果觉得这种方式封建迷信色彩太重的话,那么“电脑起名”则是带有鲜明数字时代特征的办法。
无论怎样起名,都是为了有良好的人生寓意,短短的几个音节像是陪伴一生的座右铭。有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人的姓名确实会对此有所影响。
在职业选择方面,之前有太多形形色色的理论,比如自然决定论——生活在温带地区的人更加坚毅,能完成艰苦的任务。还有地理决定论——海岛上的人更有危机感。因此会不断创新。
此外,从星座到血型等玄学话题也把一些人与职业联系起来。相比之下。姓名决定论,即人们会根据自己姓名的寓意被特定的行业和职业所吸引,则是一种人们不太熟悉的观点。
基于足够大的资料库进行的数据分析,能证实姓名决定论有几分道理,至少在美国是这样的。
不少美国人的姓氏本身就和职业有关,将他们祖传的姓氏和目前从事的职业作交叉对比。就能看出姓名决定论有几分成色。
美国马里兰州蒙哥马利学院的心理学教授伯伦特·佩尔汉姆教授对名字和职业间的关系作了深入的数据分析,他使用了美国人口普查的资料库作横向对比。美国自1790年开始,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佩尔汉姆教授使用的是2013年在网上详细发布的1940年美国人口普查记录,当时美国有1.32亿人口,数据库中包括人们的姓名、地址、种族、职业等完整记录。
佩尔汉姆和他的研究伙伴马尔西奥·卡尔瓦洛重点研究了11个和职业有关的姓氏,并按照字母顺序排列,其中包括贝克(意为面包师)、巴伯(意为理发师)、布彻(意为屠夫)、巴特勒(意为管家)、卡彭特(意为木匠)、法默(意为农民)、福尔曼(意为领班)、梅森(意为石匠)、迈纳(意为矿工)、佩因特(意为画家)和波特(意为门房)。佩尔汉姆和卡尔瓦洛试图探究,使用这些姓氏的人是否倾向于选择与他们的姓名寓意相关的职业。
他们的研究发现,和就业机会相比。男性在选择职业时受姓氏影响的可能性更高,约高出15.5%。当他们查阅1880年美国人口普查记录时,发现情况基本相同,男性从事与其姓氏寓意相关的职业的人约占11%。
佩尔汉姆说,“我们考察了每一个主要的男性职业,发现那些拥有相关姓名的男性人数在某个职业中有明显优势。”
由于姓氏是家族传承下来的,因此以职业为姓的人,看上去会更容易子承父业。不过佩爾汉姆说这是不太可能的,他用数学概率的方式解释这一问题。即使假设每一代有一半人都选择继承各自父亲的职业,那么六七代人之后这种影响几乎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因此影响这种职业偏好的还有其他因素,比如种族和受教育程度等。这是佩尔汉姆认为非常重要的控制变量。
按照姓名决定论,伊戈尔·查治似乎在呱呱坠地时,将来要从事什么职业就已经很清楚了。这位以查治(意为法官)为姓的人在大学期间学了法律专业,毕业后进人了法律界,最终成为英国首席大法官。
之所以会出现不少姓名和职业之间有联系的“巧合”,是因为人们会在潜意识中与自己的名字拉近距离,这种现象称为“隐藏式自我主义”。久而久之,这种职业选择的倾向可能还会反映到生理特征上来。有研究者向200多名姓泰勒(意为裁缝)或史密斯(意为铁匠)的男女询问了他们的年龄、身高、体重以及从事体力或耐力型运动的能力。
研究者还持续记录了英国、澳大利亚和德国田径运动会长达一年多的男子选手排名数据。
他们发现。和姓史密斯的人比起来,姓泰勒的人身材较矮、体重较轻、强壮程度也不如前者。姓史密斯的人自认为更适合做体力工作和参与运动,在体力型运动项目中取胜的比例更高。而姓泰勒的人,则更适合要求较轻体重的耐力性项目。
姓名不但会频繁地进行自我暗示,还会影响别人的看法。很多人都会把姓氏和名字与其所代表的社会经济背景联系起来。
有研究者将除了姓名不同之外。背景和经历完全相同的两个版本的个人求职简历分别发布。其中一类简历上的姓名是典型的白人名字。另一类简历上的姓名则有明显的非洲裔特色。研究者记录了对各个求职广告的回复后。发现白人名字收到的面试邀约数量是黑人名字的两倍。名校毕业证书和多年的相关从业经验,对那些名字听起来很有异域风情的求职者来说,没多大帮助。潜在雇主也许看都不看,就把他们的简历丢进了垃圾桶。
这种以名取人的情况在很多国家都有所发生。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发布了一份题为《为什么有些雇主喜欢面试马修多过萨米尔》的报告,称研究人员给多伦多、蒙特利尔和渥太华的雇主寄出了简历。结果他们发现。中国、印度或巴基斯坦名字比欧洲名字获得面试机会的概率低了40%。有意思的是。加拿大是以包容人口多样性和文化多元性而著称的国家。
研究人员将“以名取人”归咎于趋同性的现象。即人们倾向于和同类人聚在一起。
歧视源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与其说雇主对少数民族的求职者区别对待是因为后者的少数民族出身,不如说是因为后者从名字看上去就不属于雇主那一群人。
因此无论从自我认识还是外部刻板印象看。至少从姓名反映出的文化多元化,并不那么容易实现。
对于一些努力打破职业桎梏的人来说,换个名字是众多选择之一,毕竟从刘德华到成龙,用的都不是最初的名字。放眼世界的话。这个名单会更长,比如美国女演员和喜剧演员敏迪·卡灵出生时的名字是维拉·库拉林戈姆,男演员卡尔·潘以前叫卡尔潘·莫迪,政治家鲍比·金达尔的曾用名是皮尤什·金达尔。
这些人为了使职业前景更好。改变了出生时的名字。不少人有这类需求,因此也催生专业的“二次起名”公司。英国人康拉德·布霍恩韦特创立了一家专门帮人合法改名的公司。他说。每年有成千上万的英国居民想让自己的名字更加英国化或换个新名。其中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试图规避求职市场中的歧视。人们把改变名字作为一种保证,以期在求职市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随着社交网络在人们的职业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化名变得越来越普遍,这使得事情变得简单。即人们可以不再麻烦地改变身份证明上的名字,只要改个网名就行。
要以网红为职业——谢天谢地,对于这个新兴的热门职业,老祖宗可没留下对应的姓氏相匹配——名字也是有很多讲究的,否则也容易在虚拟世界里落入鄙视链的下端。
而要成为网红,名字首先要照顾到宅人们有限的肺活量,得短一点;其次是要朗朗上口,容易让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记住;第三则是不要用生僻字,否则会让人随意发挥或置之不理。此外。还有人喜欢起性别上比较中性的名字,无论哪种选择。最终的目的是创造一种有助于取得成功的身份设定。
这种姓名设定与网红职业的需求紧密相关:一个能增加曝光率,吸引广泛受众的名字才是好网名。对此进行判断的标准很简单,但凡在热搜榜上要想一想才能念出来,或者需要三四次尝试才能成功输入的名字,那说明距离网红还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