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图 /左骏
无锡鸿山丘承墩大墓是近年春秋越国考古的重要发现,出土的随葬品以大量仿实用的青瓷器具为代表,同时在墓葬主室出土的品类繁多的玉质(玻璃)器也吸引着研究者的目光。其中一件玉质“兽面纹韘形佩”,发现于主室中部,平面呈扁舌形,一端孔稍小,另一端靠近舌内面的孔稍大。器表除小孔端的台面以外,均琢填“S”构成的简化兽(龙)身,在舌尖处的面内外各琢一兽(龙)面。整器较同时期所见同类素器华丽,是一件颇为典型的春秋晚期玉器。对玉质“韘形佩”相关研究很多,大体认为是源自商代一类弓射护具经近千年演变的结果,两周时期恰是这类器具演化发展的重要节点。
鸿山邱承墩大墓出土玉护指及出土场景(《鸿山越墓发掘报告》)
从商晚期青铜器“作册般黿”器上铭文可知,商代晚期已存在射礼,此后周人将“射”引入国家典制礼仪当中。随着“射”的象征意义日益上升,不仅射礼的制度和形式在逐步繁杂化,弓射者佩用的弓射护指也从无到有。目前考古所见最早的是妇好墓出土玉护指,虽出土于墓底棺内浑浊的泥浆中而失去具体位置信息,但因其形制构造成熟,弦槽转角处光润,可认定是一件经常佩用的实用器具。另一件是安阳西北岗M1311出土的青铜护指,素面,一侧带弦槽的筒状,制式与妇好墓所出相同。故以上筒形均可判定为殷墟武丁时期前后或稍晚。
筒状形态适合所谓“蒙古式撒放”的引弓技法。将其套入右手拇指,因拇指近节指骨偏细、远节指骨上肉垫宽厚,护指的内孔构造正适合拇指的肌肉曲线。使用时左手推弓,右拇指勾箭括下部弓弦后引,此时弓弦势必与引弓点造成夹角,这也是所见商代护指弦槽均有一侧刻意下倾的原因。实际使用筒形护指却有诸多不便:当右拇指引弦,为确保引弦平稳安全,食指、中指与无名指均需同时弯曲压制拇指,拇指近节指骨和远节指骨必定自然弯曲,筒形形体会造成拇指关节及软组织不适;再者将弦扣入槽内后引弓撒放,槽浅易滑弦,槽深易卡弦。目前所见这批商晚期护指似乎是保留了护具演变中的某些早期形态,尚不成熟。
射护具的出现与商代弓体的改进密不可分。虽然商代考古发掘中尚未见保存较好的弓体痕迹,韩江苏先生研究认为有三种不同的弓在商代使用(《殷墟花东H3卜辞中“迟弓、恒弓、疾弓”考》,《中原文物》2011年第3期);因甲骨文中“弓”“弜”“射”等字中“弓”均作三曲内凹形,其中“弜”还常作弛弓反曲状态,复合弓弓体特征非常明显。因此在殷墟时期,弓体已经由史前“弦木为弧,剡木为矢”(《易·系》)的原始弓体,发展成利用筋、角类材料制作复合弓体,复合弓相较此前竹木质的单体弓而言,显然是蓄能更多的强弓。
妇好墓玉护指(《玉华流映》)
筒形护指的使用示意图(作者绘)
西北岗M1311出土青铜护指
商周甲骨文、金文中的弓及商周时期与弓相关的文字(《甲骨文编》卷五《商周图形文字》)
“蒙古式撒放” 简而言之,是使用大拇指勾弦的引弓技法,因普遍见于东亚及蒙古地区而名,适合韧性较好、拉距大的复合性软体弓(即引弓过程中拉力均衡的弓);相对而言,盛行于欧洲的“地中海式撒放”使用食指和中指勾弦引弓,适合单体拉距短的硬弓体类,即用单一木质削磨而成的单体弓。
从世界范围的考古发现来看,复合弓最早流行于中西亚北部的以畜牧业为主体的民族(欧亚草原公元前10世纪之前的弓具情况尚不清晰,复合弓出现在约距今5000年前的中亚地区,其继承者斯基泰人便是以弓箭武备闻名于世)。它不仅弓体短小、便于马背上携带,且因其分体复合结构可以高蓄能,具有弹性强、拉距大等优势。其中一支东迁至西伯利亚一带的卡拉苏克文化(Karasuk culture)),在公元前14—前12世纪(殷墟时期)南下的过程中与商人有过强烈互动,带来诸如马车驾驭制造技术(含马具)、兽首刀、套管铜斧等文化因素。殷墟M1311中未见生活容器,仅随葬銎内戈2件,弓形器、铜策、驼首刀、骨觹各1件,镞若干,墓主可能是北方族群的特殊扈从。那件素面铜护指无疑就是墓主生前所使用的实用器,而墓中的“觹—镞”搭配,被看作是一类标准弓射器具的组合。综上,玉、铜等较为成熟的实用性硬质护具出现的时间节点为武丁中后期,这和商人与北方民族的互动必然有关。
西北岗M1131出土器具组合(《由殷墟出土北方式青铜器看商人与北方族群的联系》)
西周晚期至东周,不仅护指的数量激增,形制演变显著,材质上也出现多样的选择。从出土品看可分为西周至春秋早期和春秋中期至战国晚期两大阶段。
西周及春秋早期护指
芮国墓地M27金玉改制护指(《芮国金玉》)
第一阶段考古出土的主要有周厉王时期虢国墓地虢仲墓(M2009),宣王时期曲沃北赵晋嫠侯墓(I11M8)、虢国墓地虢季墓(M2001),幽王时期周原北吕周人墓地(VM25),西周与春秋之交的曲沃羊舌晋侯墓(M1),春秋早期的韩城芮桓公墓(M27)。从出土的位置情况看,晋嫠侯墓出土2件护指,分别置于墓主左右两手处,均为舌形。北吕墓地所见为前高后低的扁舌形,穿系孔位于大穿孔扁舌对应的缘侧。虢季墓共发现2件,1件出自内棺上层,1件位于棺内墓主右手位置。内棺上层发现的为扁舌形与北吕墓地相同,内棺中的玉护指形制则是不带弦槽的前高后低斜筒状。曲沃晋侯墓主左右手各持1件,其右手为筒形,左手是舌形,一侧残留下半部分双勾剔地阳起的商代兽面,说明此护指为商代制作,后改磨成舌形。韩城芮桓公墓共3件,右手处见玉质镶金、纯金护指各一,左手处放置玉质1件。右手处2件中金镶玉者为扁舌形、金护指虽整体作舌形而侧出一鋬,与左手玉质形制完全一致。另在虢仲墓也见有扁舌形玉护指,墓葬时代为厉王时期。
这一阶段的护指大概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筒形斜面,第二类是矮体扁舌形,第三类是矮体扁舌形侧带有鋬。
筒形斜面的护指尚未在西周早期墓葬中发现,不过形制显然是直接延续晚商殷墟筒形,大体可视为西周早期护指应无疑问。稍作观察可见细节上较商代的改进,如前高后低形制的落差加大,前文论及拇指关节受护指内孔壁的阻挡问题似乎得以解决,曲沃晋侯护指将商代筒形后部改制降低也是因此;高侧的一端向前倾凸,横向接触面相应增大,便于拇指指垫舒适按压;前倾凸出又形成内凹的夹角,明显摒弃了商时开有斜向的弦槽,反之利用拇指回勾弓弦,并将弦控于夹角的凹面内,改弦“槽”为“面”的关键是便于撒放时弦的回弹,从指法上更利于引开强弓。
第二类矮体扁舌形,从侧面来观察已近扁平,是舌形偏高一侧进一步前突的结果。如虢国墓地护指,其右拇指按压面更大,又因护指形体变矮、夹角面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借用舌形面上凸起的小台面成为扣弦接触点。
第三类护指可以说是舌形的改进版,最显著的变化是在舌形护指一侧加有钩形的侧鋬,原本的“L”穿孔四孔改为横“V”形两孔。细微处变化如舌面凸起的压弦处形成近圆形的固定小平面,内穿孔的两端除内凹的舌面上翘外,穿孔一侧也有缘侧双收上翘,另穿孔与有鋬一侧相对的穿孔舌面沿设置一处小型凹缺。春秋早期芮桓公金镶玉护指,原为舌形,后将4个边缘“L”穿孔以金填实并铸成外凸横“V”字形孔,还将玉护指一侧破坏纹样琢开方孔,目的固然是另置凸出鋬的卯孔。目前已发现的几例西周筒形护指来看,高低差加大、高侧外前倾、缘侧4个“L”形穿孔与商护指相异,这均是西周中期甚至更早玉护指的特征。
西周晚期出土护指地点示意
西周时期硬质护指的材料,多用透闪石的玉料琢制,另有贵金属的纯金质,而北吕墓地目测为类玉的白石质。形体均规整匀称,光洁莹亮,器具周身弧线也表现出特殊的视觉张力,尽显器具的造型美。用珍贵的料质与精密的工艺,足以彰显出等级。从发现的墓葬等级看,除北吕墓地尚不明了,其他以公侯高等级墓葬为主体。如虢、芮、晋都是周的畿内同姓诸侯,尤以三门峡两位虢公位列上卿,身处西周晚期政治的核心,地位仅次于周王;芮、晋也都在周廷担任重要职位,特别是晋、芮两国国君均是参与护卫周平王东迁成周的重要人物。从分布地域情况看,以靠近关中周原京畿的黄河流域为中心四邻分布,如由关中平原向东北延伸的临汾盆地上有韩城芮桓公墓、曲沃北赵晋嫠侯墓、羊舌晋侯墓3处;出潼关向东延伸的三门峡盆地有虢国墓地的两座大墓。
上海博物馆藏西周恭王时期(西周中期)“十五年趞曹鼎”,鼎内侧铸有铭文,记载了周王在周原新宫射箭场举行的一次射礼活动,还详细记载有活动结束后的赏赐品。该鼎铭文中一字“”与赏赐的弓、矢并列,字形如人之右手拇指戴环状物形象,从而隶定为“夬”,而以玉为之即是“玦”。实际上甲骨文“”曾被释为“夬”亦做手中持环状物品,从字形看尚不能确定为护指。前经学者对“玦”梳理证实,环形缺口玉器可能与先秦的“瑱”或其他类耳部装饰器相对应,“夬”则特指为护指。又《周易·夬》卦中载“《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大概用硬质护指“夬”引弓之柔弦实例以喻,表征以刚应柔的卦象。
“十五年趞曹鼎”及铭文(《夏商周青铜器研究·西周篇·上》)
柞伯鼎及铭文(《平顶山应国墓地I》)
西周射礼是殷墟商射礼的继承与发展,奠定了后世射礼的仪轨基础,而夬(护指)在西周射礼活动中扮演有重要角色,目前西周金文涉及射礼铭文有十余篇,内容有关当时的大射、燕射、宾射等问题。除上文引述“十五年趞曹鼎”铭文中提及外,“夬”字在平顶山应国墓地(M242)柞伯簋铭文中也有发现。该器铭文记载周王在宗周(镐京)举行大射礼时,王命臣僚“敬又夬”。至于柞伯簋的年代,学界一般认为属西周早至中期的康王到穆王时代。西周早期至中期射礼注重竞技结果,故而重视器具的完备。至西周中晚期,射礼转型而更着眼于礼制行为过程,以及仪轨完成后的褒奖。柞伯簋与趞曹鼎正好处在上述两个阶段,均可说明在西周时期由周王主持的射礼中,夬已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弓射器具。
有关第三类护指的使用,目前学术界争议最大。其讨论的焦点即是新出现钩形鋬的功用之辨,而目前又以食指套护指、再用鋬勾弦的复原观点最为流行。不过仅依靠单用食指及绑缚于手腕的绳具,无法发力正常引开复合弓,回勾式的弦扣(鋬)也绝不利于撒放。再者以器物类型学的演化逻辑观察,上文第一类至第三类造型演化过程并无间断,即从造型至功用也即可推想三类大体一致。为此笔者在2008—2010年间,曾制作模型以实验结果来证明春秋时期出现的新型护指极具人体工程力学的合理性。在此要感谢东北传统弓箭制作大师高翔先生,2008年用精湛技艺按笔者提供的图纸制作了第一件牛角带鋬护指,带鋬护指功用问题均迎刃而解,后经高翔先生在相关弓社论坛撰文普及各类护指用法,带鋬护指功用也逐步为国内使用传统弓的弓友所熟知,笔者继以“手工劳动——石质韘(扳指)”做了复原;此后弓友叶诚也从工程学角度进行复原分析(《由“关于玉韘演变的探讨”帖,探讨春秋时期“小钩扳指”的用途》《由春秋战国时期玉韘推想“汉法”》)。
带鋬护指使用示意
通过模拟复原实验可知,新型带鋬护指使用时:按“蒙古式撒放”技法(左手持弓),拇指戴护指后自然弯曲,以指肚贴合护指上凸出舌面内侧;左手持弓弣前推,箭架于左手拇指关节,弦扣入箭括(尾);戴护指右拇指内曲,以护指内侧小台面扣住箭括下的弓弦,食指、中指及无名指同时包压拇指指背,鋬上部侧缘的尖拱恰可与食指第一指节曲度契合,下舌面沿的小型凹缺,可使较长的食指和无名指更方便、舒适地将整个护指包压在手中,拇指引弦时手背朝上,基本与地面平行,从运动生物力学和解剖学来讲,引弦手姿势属于内旋用力,有利于引弓时臂肩关节的准确到位和后背肌群的用力(直线用力),此时手腕肌群属于放松状态,有助于完美撒放(徐开才《射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此时护指侧鋬的功用显现,鋬勾的凹面正好可以压住箭括(尾)位置,这项设施首要功用显然是避免箭杆从弦上滑落。在“蒙古式撒放”中,控弦用手通常会以逆时针方向拧弦(横向施力),即和鋬抵压箭括的方向一致,加之箭杆前端架箭于弓弣右侧,前后左右的作用力均可将箭稳定固定于弓与弦之间。
撒放时,只要将抱紧的食指至无名指放开,拇指和护指在弓弦回弹的巨大反作用力下伸直,弦此时从扣弦的台面上滑出,释放出动能的同时将箭射出(现代弓术中,撒放是精准的关键性技术环节,从引弓至撒放是一气呵成的连贯动作,尤其是不同扣弦姿态不但会影响到撒放后箭发生左右偏差,还会影响弓力的释放,撒放工具对弓弦的摩擦系数更会加剧弓弦的滚转;由此看来,西周人将筒形带弦槽改造舌形的关键目的是,利用护具保护拇指的同时,降低撒放时护具对弓弦的影响,增加命中率)。拇指引弦时手背朝上,基本与地面平行,从运动生物力学和解剖学来讲,引弦手姿势属于内旋用力,有利于引弓时臂肩关节的准确到位和后背肌群的用力(直线用力),此时手腕肌群属于放松状态,有助于完美撒放(徐开才《射艺》)。为防止在巨大回弹力的作用下,护指从射手拇指上脱落,需要穿绳系佩在手腕,芮桓公墓中几件护指穿绳上均有“韘—勒—管”的串佩组合。这个组合更可视作始自殷墟时期的“护指—(勒、管)—觹—镞(及弓)”组合的延续。这类自春秋早期出现的新式带鋬护指,直至战国实用型硬质护指衰落的近五百年间,虽有细部和装饰纹样的增减,但结构上却未曾改变。
春秋晚期玉护指
春秋中晚期出土护指的几处代表性地点有安徽蚌埠双墩钟离君柏墓、河南辉县琉璃阁甲墓(卫君墓)、河南桐柏月河养君墓、山西太原金胜村赵卿(赵鞅)墓等。这5件玉护指各有特色,钟离君柏、琉璃阁卫君墓虽为素面却有着独特的造型设计;养君墓通体琢有典型的春秋中期盛行的蟠虺纹;而又以时代最晚的赵卿墓两件玉护指最为简素。鸿山邱承墩、洛阳中州路(M2717)玉护指虽出自战国墓葬,但纹样颇为典型,应是春秋晚期的遗留品。
苏州真山战国晚期楚墓(D3M1)出土有结构类似的玉护指,从该件造型和纹样综合判断也应是典型春秋晚期或战国早期的制品。在其鋬缘所对应的另侧亦凸出有伸出的勾状小坡面,实物经笔者检视,是更加合理的搭指设置。使用时,当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弯曲包压拇指时食指和中指正在两边的缓斜面上,两指指缝正卡于尖顶部;当三指整体包压住护指止于其另一侧,食指中指按压在圆凸和凹弧面上,无名指搭在单尖的另一侧,如此设置完全符合拇指扣弦蒙古式撒放的人体工程学原理。正如《列女传·晋弓工妻》所谓“左手如拒石,右手如附枝,右手发之,左手不知”的引弦姿态。
苏州真山出土玉护指(《苏州文物菁华》)
真山玉护指使用示意(圆点标示挂弦的横截面,作者绘)
从春秋中至晚期护指的分布可看出,使用射护具扩散到黄河中下游(卫君墓),更有迅速沿淮河流域的中南部江淮诸国(养君墓)、东南部徐夷(钟离君柏墓)进发的趋势。以墓葬等级看,此时玉护指使用群体明显由此前大国国君转而普遍集中于中小国君、大国国卿层级。正符合步入春秋后礼制的重大变革,伴随着周王室的衰微,王室射礼也随之衰落,此时早期大国的诸侯公室也同时卑微,各国卿室地位上升。与之同时,早期盛行刻意追求礼制观念的射礼被动摇,代之宣扬武功、军事的田猎、武射开始盛行。正如《诗·小雅·车攻》篇中描述的那样:“决拾既佽,弓矢既调”,便是将一系列的弓射器具整装排列起来,这同样也是武力的炫耀。春秋时期各国间战争频发,各国国君为了提高弓射杀伤力,更注重弓体的效能,较为低廉材质(骨、皮质)的护指作为弓射护具已开始大量装配至军队。所以在春秋之后的墓葬中,骨、木材料的硬质护指频繁地被发现。
《左传》闵公二年(公元前660年)记狄人伐卫国,临危之际卫懿公将玦赐予石祁子、将矢与宁庄子,以示出征可决断兵事。同年,晋献公令太子申生征伐东山皋落狄,赐予“偏裻之衣,佩之金玦”,将领里克解释这是表示国君赐权。尤以献公所赐金夬“以金铣者”奕奕光彩,联想到芮桓公墓中所见金护指,应不无二致。更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两则事件中,护指在某种程度上已被引申为“决断”或“断绝”两类含义。当引弓至撒放的刹那间,是射手决断的时刻,不容丝毫优柔寡断,应当机立断,故《庄子·田子方》中也被引申为“儒者授佩玦者,事至而断”。弦由自护指中放出,并将箭快速射出,可引申为决离之意,即《荀子·大略》中的“绝人以玦,反玦以环”。
战国时期由早至晚玉质实用护指的发现数量增加,出土地点也从周文化域内向周文化的影响区域扩散。早期依然零星集中在较高等级的国君、士卿墓葬里,例如洛阳中州路东周墓(M2717)、黄河下游的鲁国墓地、江汉地区的曾侯乙墓、江南地区大型越地土墩墓等。战国早期的护指趋于简素;又因战争频发弓射训练实战的普及,此时硬质护指的质料表现出多样化,如中州路发现春秋时期的骨质护指,这大概即《逸周书》所谓“象玦”。因保存环境特殊,曾侯乙墓中发现若干件保存完好的硬木质护指,或是以所谓“正王棘”材料为之。
随县曾侯乙墓出土战国早期玉护指
战国中期,护指的出土数量陡然激增,逐渐形成两个分布中心:一是以成周为中心的陕—洛—郑地区、河北中山国、齐国临淄墓地等;另一是长江中下游的楚文化地区,得益于楚墓特殊的埋藏条件,使得骨和硬木类质护指保存完好,尤以故郢江汉、湖湘楚墓各类质地护指出土数量最丰富。战国中期的硬质护指,无论出土地域或质地均为光素,或许正体现了此时硬质护指的实战功能。
战国时期,早年的礼射已完全被荒疏,但偏向于世俗化的实用享乐型的燕射、彰显武力的军射、娱乐活动的弋射等活动却流行了起来。旧礼制的崩塌使一般士人阶层能经常参与到这项活动中去,此时的玉护指依然是使用者身份的重要标识。各类其他硬质护指的激增,似乎证明了这类护具正随着战争频发、仪式化弓射活动而普及。战国时期楚地硬质实用护指的出现到盛行的原因,诚然有学者所分析“楚人尚武”的因素,但纵观战国时代,崇尚武功及冷兵器的推陈出新应该是整个时代的风气。除丧葬风俗因素差异,骨、木等有机质在黄河流域墓葬中不易保存可能是重要原因。
成都百花潭铜壶铸纹局部
同时我们不能忽视东周时期复合弓的改进与使用。成书于战国时期的《考工记》对弓的生产各步骤有着详细的记述,而考古发现的弓体主要为竹、木胎的复合反曲弓,这大体与《考工记》记载相同,也与铸或刻于此时青铜器图像中的弓形相一致。因构成复合弓的角片(角质蛋白)、有机胶在酸碱环境中易朽烂,少量保存相对较好的弓体可以看出是在木或竹质胎体上留存胶质(角质)薄片痕,再于外缠丝髹漆加以保护。一些弓体在发现时仍处在弛弓的反曲形,如《角弓》篇描绘的“骍骍角弓,翩其反矣”之形。
楚人在步入东周后与黄河流域的交流日益密切,以青铜礼制为开始,逐步融入中原的礼制传统。从养、钟离和曾等楚人附庸国地域内发现的硬质护指,大致能推测射礼与护具向楚地南传路线中,江淮诸国可能起了重要的媒介作用。特别是春秋晚期晋楚弭兵、吴楚战争后,楚与中原腹地诸国及越人交通密切,此过程势必增进楚人与周文化的交融与本身礼制文化形成,这正是楚地陆续出现护指的首要原因。战国中期前后是楚国护指的繁盛阶段,主要发现在大、中型墓葬内。其中玉质仅发现于高级贵族的大型墓葬,中型墓葬见骨、硬木质,一般小型墓葬中较罕见。
楚地硬质护指有个方面值得注意,即出土时多置于象征武库的边箱,与弓、箭和战车构件同处,或表示常用于田猎(包括弋射)及征战。曾侯乙墓中有两枚硬木护指置于东室中部,同出有木弓,附近又有集中放置的纺锤形绕线棒(磻)及安装圆锥镞箭杆。按《周礼·夏官·缮人》载:“缮人,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抉、拾”,弋射娱乐活动重在“生擒活捉”猎物,使用圆锥镞箭与软弓(弱弓)配合高角度的抛射,由此来看这2件木护指可能即是供弋射弓专用。
江陵望山二号楚墓出土长鋬护指
江陵九店M633出土长鋬护指
中晚期楚墓中还能见到一种侧鋬极长的 ,鋬超过本体近乎一倍之多,共有2例。一是望山2号墓20件 中七件为此类:扁舌形,侧出的勾型鋬上直出尖喙鸟首状;二是九店东周墓M633棺内也出土有一件同类器,只是装饰的鸟眼尚存,长鸟喙部却断失,伴出骨觹一件。射手将护指戴入右手拇指向后引弦,而若引弦偏于内侧,撒放同时即会被回弹弓弦刮伤,这对于新手或普通的女性而言不易控制。长鋬护指伸出的鸟首正好可保证在弦后引的同时抵于面颊,可使弓弦与射手面部保持一定距离。望山2号墓、九店M633墓主同为中老年女性,故可以认为加长鋬部的护指应是专为女性(或初学者)佩用而设计。另外,尖状鸟喙的作用亦可视为护指与觹合体结构,故在尖喙断失后,又另外补配了一件骨觹。
江陵杨场楚墓穿绶护指
少数护指出土时还保存有难得的佩用形态。如荆州天星观二号墓 与玉环、璜、勒子、珑和料珠同置一件竹笥中,可能是组佩饰件的贮存。江陵杨场楚墓出土一件 、琉璃珠组合佩饰,发现时串连的组带均保存完整,上珠下护指,组带对折于护指穿中打结,殊为珍贵。以上正合《礼记·内则》对腰带右侧佩的记述:“玦、捍、管、遰、大觿、木燧”,可以看出此处依然是“护指—管(珠)—觹”组合的继续。《诗·国风·卫风·芄兰》篇中有“芄兰之枝,童子佩觹”和“芄兰之叶,童子佩韘”,形象描绘了将韘和觹连缀佩垂于童子腰间的优美文学意象。汉代以后经学家对先秦文献层累般地注疏,已成为长久以来研究者认为“韘”即是“夬(护指)”的重要依据。古文字学者对战国楚简遣册的梳理发现,仰天湖楚墓7号简便记有“红组之繸 ,何琳仪也曾指出典籍中“夬”亦做“抉、觖、決、玦”。
徐汝聪女士指出清华楚简中“射”字即是“弓+矢+夬”,既是象形又含表意。李春桃先生认为,战国中期包山楚简(M2)遣册(260简)中“一纷()袷,夬”与射护具有关。清华简与包山简中的“夬”作像拇指上戴有环形物状,后一字李氏释为“韘”,其从韦、皮质,“枼”字意为薄,总之可以理解成“韘”是薄的皮质物。因拇指套入硬质裸护指后,拇指会随气温高低而产生松紧变化,以软体薄皮质为垫,不仅可以作为热胀冷缩的缓冲,亦可防止手汗滑脱。包山楚墓中所见 (M2:379)内孔中,恰留有以黑色丝线缝制的皮质垫,即是所谓“韘”。由上楚简文字考释,可知战国中期之时人们仍以“夬”称护指,且“夬”与“韘”当为两物。前者为射箭时手指所戴硬质护指,后者是以韦为之衬于护指 内的皮垫。不过“夬”与“韘”的互通,从传世典籍来看,约在战国中期之后便开始将“韘”作为“夬”的文学指代了。
战国晚期两用护指(故宫博物院藏)
战国晚期护指与觹的合体装饰玉佩(故宫博物院藏)
战国晚期护指与觹的合体装饰玉佩(弗利尔美术馆藏)
战国中期之后更注重护指的装饰性佩用,实用性硬质护指则渐而式微。考古发现在战国晚期后,硬体质实用性护指的数量已较中期大幅下降,促因恐怕是自战国中期新型远射武器的出现与推广。同为蓄能弹射的武器——弩出现和使用在战国中晚期至晚期,不仅楚弩的设计制造技术已经相当成熟,黄河流域战国中至晚期遗址中也频频发现。弩是利用弩机来储存引弓后的动能,解决了射手使用拇指长久引弓会产生劳累的弊端。战国晚期至秦代,实战中弩的使用比率远大于传统弓。
山东临淄商王村墓地M2所见玉护指是战国晚期的典型代表。发现时位于墓主左手部位,通体琢饰典型战国晚期繁冗的勾连云纹,确切指明了制作年代。这类实用与装饰兼具的玉护指在国内外博物馆均典藏有传世品,如北京故宫所藏2件玉护指,饰战国典型的方折勾连纹与双勾云纹,一件出鋬被设计为凤鸟形,颇具设计感。
此时还有一类较普通实用器偏小,大孔无法穿入拇指,上穿有佩系小孔的装饰性玉护指,如荆门左冢M1北室边箱见有一件漆木护指,晚清黄濬辑录玉器中,两件琢纹饰的玉护指也与此类相同,又如北京故宫的一件玉鸟(凤)纹护指等均是典型。原本实用性护指,在战国晚期已演变蜕化成一类近扁平化的装饰性佩饰。弗利尔美术馆收藏三件外形呈觹形扁平式玉器,从侧出鋬来看造型是护指与觹的合体设计,其平面部分琢有凤首纹、勾连云纹、垂花蕾等典型战国晚期楚式纹样,靠上部又有佩挂穿孔,整体则偏于觹的功能。秦汉之际与佩戴护指有关最著名的故事,莫过楚汉相争之际鸿门宴上“范増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的“玦”,应是战国晚期两种佩戴护指中的一类。
青岛土山屯M6出土螭虎玉韘形佩
土山屯M6男棺遣册摹本和玉玦一简牍
步入西汉,自文景时期开始陆续出现一类形近扁平、一侧有鋬的装饰性护指,质地以玉常见,兼有铜、骨(象牙)、玳瑁。较战国玉护指而言,更注重器物平面化的装饰内容,特别是在鋬的两侧增添繁缛的设计,具有典型的时代特征。汉代墓葬中所见玉护指除少量战国遗留品外,应该完全脱离了实用功能,多见于墓主腰部偏下处,与环、觹配用,呈“环—护指—觹”组合。《汉书·隽不疑传》描绘其装束说:“冠进贤冠,带櫑具剑,佩环、玦,褒衣博带,盛服至门上谒”,可知汉时佩玦是正式谒见盛装的重要组成部分。
青岛土山屯汉墓M6男性棺内出土螭虎玉韘形佩一件,该棺内墨书遣册背面第五行首书“玉決一”,正与之相对应,也是该器具首次与出土文献相对应,确凿明确地指明:此时玉玦形态即是此前学界长久所谓的“韘形佩”,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东汉至南北朝时期曾称带扣头为“鐍”,至南北朝晚期又称“玦”,可知玦之本意在三国两晋后即被遗忘。何家村窖藏墨书账录描述玉、玛瑙带的带头为“并玦”“失玦”,可见唐时所称“玦”即是带头(刘云辉《唐代玉带考》),合理推测这应该是“鐍”流传中的简写。至中晚唐肃宗时,楚州刺史崔侁献定国宝玉13件,其中一件定名为“玉玦”的国宝被描述为“形如玉环,四分缺一”,可见唐人已将这类玉器误认为是“玦”的本义了。
当时部分玉玦也被穿系彩绶、缀流苏张挂于帷幄羽葆之下,成为华丽建筑的点缀物。时至东汉,文献中常见玉玦踪影,如汉明帝赐冯鲂玉玦一件,以表彰他的孝道和正直;桓帝永兴二年(154年)在光禄卿勋吏舍壁下有玉钩、玉玦各一件,其中的玉玦则是“周身镂雕”。三国名将孟达曾将玉玦作为征讨蜀汉的信物;钟繇赠送曹丕以“宝玦”,为此兴致颇高的曹丕还歌以《玉玦赋》;曹魏政权时,还以此为外交策略封赐北域匈奴。此前学者对两汉至魏晋玉护指(韘佩)出土情况、演化研究已甚为详细。不过需要厘清的是,因两汉时期大量制作,玉玦在三国两晋时期仍在沿用,为数不少当属早期遗留品。文献中亦有记载,譬如上述钟繇给曹丕的信中如是写道:“昔忝近任,并得赐玦。尚方耆老,颇识旧物”,明确指出此件玉玦是前朝东汉时尚方玉工所琢制。南北朝及隋唐是佩戴护指的空白期,至北宋后方在复古的浪潮中被重新加以改造,直至明清的“鸡心佩”已成仿古玉器中重要的类型。
本文源自2005年所见鸿山越墓邱承墩玉器的有幸观摩,时任苏州博物馆副馆长谢晓婷女士,为笔者检视真山玉护指提供帮助,在此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