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霍小玉传》是唐传奇中最经典的篇目之一,霍小玉是此篇传奇的主人公,她是一个温柔善良且坚韧刚强的封建女性形象,她的悲惨结局令人唏嘘,霍小玉的命运悲剧与李益的神经症人格是分不开的,同时也与她本身的双重性格息息相关。
关键词:神经症人格;双重性格;悲惨结局
作者简介:张倍倍(1994-),女,山东滨州人,鲁东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11-0-02
蒋昉的《霍小玉传》是唐传奇中写得最好,最感动人的篇章。明代著名学者胡应麟评价说:“唐人小说纪闺阁事,绰有情致。此篇(即《霍小玉传》)尤为唐人最精彩动人之传奇,故传颂弗哀。”因此,《霍小玉传》的文学价值不言而喻。此前有很多学者着重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来分析霍小玉的悲惨结局,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着重从李益和霍小玉两人性格方面进行阐释、研究其悲惨结局产生的原因。
一、李益的神经症人格
李益是唐代官宦家庭的贵族子弟,受封建家庭制度的影响颇深,加之唐代是一个很重门阀的社会,婚姻上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基础上更加讲究门当户对,贵族之间的联姻现象较为普遍。《旧唐书 高士廉传》载太宗说:“衹 缘齐家惟据河北,梁陈僻在江南,当时虽有人物,偏僻小国,不足为贵,至今犹以崔、卢、王、谢为重,……见居三品以上,欲共衰代旧门(按指山东旧氏族)为亲,纵多输钱帛,犹被偃仰(压抑)。”可见当时同高门大族结婚,尤其是崔、卢两姓,既是一种荣耀,也有利于自己今后的仕途。因此当时李益的母亲“未至家中,太夫人已与商量表妹卢氏,言约已定”时,李益“逡巡不敢辞让,遂就礼谢。”李益之所以不惜远涉江淮,多方告贷,以求婚于卢氏,即由于此。这是李益面对来自家庭的压力,除此之外,唐代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即疏,何宜配合。”“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与婚,违者杖一百,官户娶良人女者亦如之。”(《唐律疏议》)。并且当时唐代的社会舆论的影响也不容忽视:“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李益面对来自家庭、社会封建制度以及社会舆论的压力时,他终于忍痛割爱,背弃了临走时对小玉“皦日之誓,死生以之”的约定。
虽然李益一开始与小玉的接触确实有“猎艳”的目的,但后来在与小玉的相处中发现小玉是一个善良、纯洁、痴情的女子,并慢慢与之产生了纯洁的爱情,这是出乎于李益意料之外的,李益的这种“猎艳”行为放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当时李益与小玉相识时,他正在京城等待候拔萃科的考试,还没有进入仕途,他有足够的时间来供他消遣,《北里志序》里也有记载:“诸妓皆居,平康里、举子、新及第进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直馆殿者,咸可就旨,如不吝所费,则下车水陆备矣。”通过以上史料可见,当时的文人才子与上等妓女交往是非常普遍且正常的行为,但后来霍小玉死后,李益的“生为之缟素,但夕哭泣甚哀。”能够看出李益对小玉并非没有感情,他抛弃霍小玉并不单纯的因为变心,迫于家庭、个人前途、社会舆论的压力,他就只好横下心来把霍小玉抛弃了。如果说李益因为这三种因素抛弃霍小玉,还不会导致霍小玉的死亡,因为霍小玉很早之前就清醒地认识到 了她与李益社会地位的悬殊,并提出了八年“短愿”,据此可以推测,假如李益因为这些原因不能与霍小玉结合,并诚恳地对她表明自己的心意,小玉会如自己之前所说的“遁入空门”,而不是香消玉殒,早早地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李益既不能违背家庭的意愿,不敢挑战封建制度的权威,同时他也不想亲口对霍小玉说明自己的心意,他怕破坏自己在心爱之人心中的美好形象,于是他在纠结矛盾中选择了逃避,他左右摇摆,犹豫不决的行为是他神经症人格的体现,“寻使奉迎”的期限一拖再拖,直到黄衫客将他引到霍小玉的家中,亲眼目睹了小玉的死亡,至此,李益的神经症人格对他人带来的影响发挥到了极致。
二、霍小玉的双重性格
霍小玉有着特殊的生活经历,这种经历同她的性格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她刚柔并济,既有初识李益时“言叙温和,辞气宛媚”的绵绵柔情,也有为寻找李益“遥托亲故”、四处奔波不辞辛苦的刚强之气。她的柔情决定了她对李益爱之深,同时她又特别坚韧刚烈,可以说,后者正是前者的具体体现。
1、小玉的柔情
小玉本来是霍王府的千金小姐,因为“出自贱庶”,因而霍王死后与母亲一同被赶了出来,沦入娼门。原文中虽没有记载霍小玉与母亲在霍王府中的生活是怎样的,但从她与母亲被赶出家门、母亲婢女的家庭地位以及母亲唯唯诺诺的性格,可以推测得知霍小玉原先是千金小姐是也时常受冷落,加之她在霍王死后沦入娼门,虽然上等妓女的物质生活相当优裕,然而她们在精神上遭受着无法忍受的巨大痛苦,她們被剥夺了自由生活的权利,被剥夺了独立的人格,被蹂躏,被迫害,是社会地位最卑贱的一个阶层。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从低到高排列顺序,可以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和归属感的需求、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类需求。其中爱和归属感需求的内容是:“人人都希望得到相互的关心和照顾,感情上的需要比生理上的需要来的细致,它和一个人的生理特征、经历、教育、宗教信仰都有关系。”
霍小玉特殊的生活经历使得她比之其他人有更加强烈的爱和归属感的需求,因此霍小玉母女要鲍十一娘“求一好儿郎格调相称者”,可见霍小玉的选择非常严格,这是与她决心摆脱娼门的愿望分不开的,她同李益交往并不是为了贪图他的财货,也不是想得到荣华富贵,而是她早就钦仰他的诗名,相见后又仰慕他的才貌,她渴望得到纯洁的爱以此来弥补她之前生活经历缺失的那部分爱的需求,因此当霍小玉与李益私定终身后,小玉十分珍惜与李益的爱情,以至于 患得患失,从新婚之夜她对李益流露出来的一番真心话便可得知。
小玉因有强烈的爱和归属感的需求而表现出的绵绵柔情是她性格中的一面,除此之外,她性格中还有坚韧刚强的一面。
2、小玉的坚韧
霍小玉她面对李益的抛弃从来不是唉声叹气,忍气吞声,而是努力改变,坚决抗争。她向李益陈诉“短愿”,为了成全李益的前途,她自愿作出最大的牺牲,她宁愿忍受青灯古殿的凄凉生活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忠于她同李益的爱情。当李益逾期不至时,她虽然由于深深地思念而痛苦,但并不是无可奈何的等待,也不是成天哭哭啼啼,而是为寻找李益作了种种努力。她“数访音信”,得不到确实回答;求神问卜,自然也没结果。但她并没有灰心失望,就此罢休。又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赂遗亲知,使通消息。”原有的家资因此耗尽,她又典卖东西。她让侍女“潜卖”不要让人知道,这不仅出于她出身王府的自尊,也是为李益着想:她不能做出让爱人“丢脸”的事。就在这样的小事上也可以看出她的坚强性格。在她得知李益负心后她丝毫不哀求,她没有像《莺莺传》中的莺莺,虽然温柔善良,但太懦弱,在遭到张生遗弃时,只是一味企怜,连半点不满也不敢表示。她也不像《李娃传》中的李娃,虽然能同情落魄中的荥阳生,但在此之前却又受鸨母的指使加以坑害。
小玉不但温柔善良,而且坚韧刚烈。假如她只有柔情的一面,她会怨恨李益但不至于“遂成沈疾”,以致死亡。但正是由于她的坚韧刚烈,她才没有像一般被抛弃的女子一样苟且度过余生,而是确知李益负心且没有亲自向她坦白说明时,从胸中迸射出仇恨的火焰,怒斥李益,声明自己死了也要报仇,随即便香消玉殒了。
小玉刚柔并济的双重性格使得她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早早地拉下了年轻生命的帷幕。
李益面对外部客观因素的压力时,他选择了妥协,选择了忍痛割爱,以至抛弃了霍小玉。但他又具有神经症的性格,犹豫不决,优柔寡断。他怕霍小玉指责他的负心行为,怕毁了他在霍小玉心目中的美好形象,于是他选择不去面对霍小玉。而霍小玉是一个敢爱敢恨,不但温柔善良,而且坚韧坚强的女子,她对李益的始乱终弃行为感到气愤,最终含恨而死。
假如李益向现实妥协之后果断向霍小玉坦白自己的无奈,小玉自然也会遵守自己当年的“短愿”约定,遁入空门,成全李益。但由于李益优柔寡断的性格导致这个烈性的女子含恨而死;假如霍小玉只是个一般女子,逆来顺受,在遭受抛弃之后再寻出路,也不至于是最后这个悲惨结局。所以正因为他们两个性格中的矛盾性、两面性,才共同导致了霍小玉的悲惨结局。当然,霍小玉的结局是包含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的,从他们性格方面来阐释、研究其悲剧性有利于我们更全面、更具体的了解造成霍小玉悲惨命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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