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商业部长近日表示,国家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委员会开会决定,加强管理饲料玉米、木薯條和油棕榈等3种农产品的价格,对中间经营商提出相关的登记要求。
相关的要求规定为,中间收购经营商的经营,若饲料玉米收购50 t以上、木薯条收购15 t以上或生木薯收购量45 t以上,须向国家商品服务价格管理委员会报备收购数量、收购地点和收购价格。而原来只限收购50 t饲料玉米以上的经营商进行报备,如储存仓库经营商、饲料储存仓库经营商。
为了更好地从整体上加强管理,也就要求其他收购经营商按商业部规定进行经营,以确实掌握产量、收购价格等情况,防止农户被压价收购。对不按商业部规定执行的收购经营商,将可施予坐牢1年、罚款2万铢的处罚,罪罚兼处,以及要对违反规定的日处罚金每日2 000铢罚款。
(摘自《泰国世界日报》,201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