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个商人叫蔡嶙,为人处事以诚为本。有一次他想购进一批紧俏货物,但手里的资金不够。他的好朋友知道后,主动借给他钱。他十分感谢朋友的好意,就写了七千两银子的借条。朋友看了借条很不高兴地说:“我看重你的诚信。你给我立字据,这不是羞辱我吗?”随即把借条撕了。借钱立据是常理,但朋友执意要信用不要字据,蔡嶙进退两难。突然,朋友伸出手对蔡嶙说:“你若真要立字据才肯用錢的话,那就写在我手心里吧。这样我会握得更紧,你休想赖账。”蔡嶙听后,既感动又钦佩。随即在朋友的手心里写了借条。之后,蔡嶙握着朋友的手说:“让这借条也印在我的手心里吧。”
事后不久,传来朋友病重身亡的消息。料理完朋友的后事之后,蔡嶙拿着筹集好的钱去还给朋友的儿子。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七千两银子,朋友的儿子说什么也不收:“这怎么可能,父亲从来没对我提起过,家里又没有你的借条和你的欠账记录,不会有这事。”蔡嶙说:“当时我购货急需钱,你父亲主动借钱给我时,我是遵照你父亲的意思把借条写在他的手心里,这表明你父亲非常信任我,他知道我一定会还钱的,所以才没有和任何人讲。现在他不在了,我怎能辜负他对我的这份诚心呢?”说完就把钱还给了朋友的儿子。
写在手上的借条一洗就会掉,写在双方心里的借条却能牢记于心。诚信高尚于字据,犹如一座连心桥架在朋友间。人背信则名不达。蔡嶙能流芳百世,皆因他的诚信。诚信是相互的,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
选自《演讲与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