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进出口经理人》杂志组织的“2018年中国外贸企业发展状况及外贸服务市场有奖调查”已于2018年4月启动。截至目前,我们已从纸媒、微信、邮件和网站等平台收到了众多热心读者的问卷调查反馈。参与调查的读者将获得精美礼品1份或《进出口经理人》杂志6期。
作为《进出口经理人》的品牌活动,“中国外贸企业发展状况及外贸服务市场有奖调查”每次都吸引众多外贸经理人参与,这是该活动第13次举办。调查问卷回收工作将于2018年8月15日结束。调查报告将刊登在《进出口经理人》2018年9月刊。在此感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
进出口企业:我公司进口一批设备后,发现这批设备实际上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请问是否可以补办减免税手续?
编辑部: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除国家政策調整等原因并经海关总署批准外,货物征税放行后,减免税申请人申请补办减免税审批手续的,海关不予受理。
进出口企业:我公司组织境外货物到境内参展,现超期未复运出境,也没有办理进口手续。请问这种情况海关会收取滞纳金吗?
编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暂时进出境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且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及纳税手续的,海关除按照规定征收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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