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伦 高方方
捷信集团最新财报显示,贷款业务占比62%的中国地区财务数据较往年相比,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销售点数量、活跃用户人数、净放款额较往年数据均有所减少,而捷信中国,2018年第一季度亏损高达88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6.58亿元)。
有言论称,捷信在中国衰败征兆或与强监管有关。对此,捷信中国有关负责人称,“由于公司在国外有充分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中国监管层强监管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对捷信的长远发展来说是件好事。”
据捷信官网披露的一季度财报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捷信的存款额为65亿欧元(约合人民币483.9亿元),较2017年的64亿欧元只有轻微增长。贷款总额为173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299亿元),但增长幅度小于去年同期。
值得注意的是,财报中披露捷信集团2018年一季度净亏损达308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29亿元),有观点认为,“捷信全球的一系列数据下滑或许都要归结于中国市场的‘不给力”。
捷信在中国市场中的贷款业务占捷信全球十大市场的六成,中国市场是捷信名副其实的“主战场”。但據捷信一季度财报公开显示,中国市场的多项指数也呈下降态势。
根据季报信息,截至3月31日,捷信在中国的销售点约为23.5万个,相较于2017年年末的23.75万个减少了2380个;活跃用户为1499.7万人,较去年年末减少了132万人;净放款额从97.27亿欧元减少至93.84欧元,减少了超3.43亿欧元。
捷信中国的净利润首次出现负值。2018年第一季度,捷信中国市场亏损高达88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6.58亿元),相较于2017年第一季度的净盈利42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3.14亿元),捷信在中国市场的盈利能力或面临挑战。
同时,对于数据的统计,捷信中国曾发表声明,“捷信集团财报用的是国际会计标准,2018年起,该标准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9。如果按照中国会计体系标准,捷信在中国依然盈利。”捷信相关人员向《投资者报》记者解释道,“新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9与之前采用的会计标准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准则9将预期亏损记入现在的报表中,因此在最新公布的季报中呈现了8800万欧元亏损的情况。
除此之外,该人士还向记者表明,捷信将不良贷款的拨备率从2017年的121.7%提高到了144.2%,该成本被纳入亏损计量中,因此对于拨备覆盖率的调整也是产生亏损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一季报显示,捷信2018年第一季度末坏账率升至8.2%,相较于2017年年末的6.9%上升了2.3个百分点。由于捷信的主流市场在中国,因此有言论称,坏账率飙升的原因大概率是由中国市场资产恶化导致。
对此,捷信回应称,监管政策导致其交叉销售组合中的风险表现恶化,但其认为自2018年2月以来监管政策的变化带来的负面冲击有所减少。
自现金贷业务市场遭到整顿肃清之后,很多的消费金融公司都采取了主动收缩业务体量的策略,新增业务发展放缓,如趣店、51信用卡等。但捷信的相关负责人则认为,捷信将国内市场监管视为一个市场较为积极的信号,借此机会,捷信不仅更加规范自身业务,同时也可以在一个更为良性的市场氛围中发展。捷信表示“若未来可以在一个更加公开、透明的市场中发展,我们的业绩在接下来这几个季度中会有迅速的复出。”
为了应对监管政策的冲击,捷信做了长线的布局。捷信在财报中称,2017年第四季度的监管“影响了其短期的盈利能力”,但捷信上海分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向《投资者报》记者介绍,捷信目前已多管齐下以应对目前及未来的强监管。
2018年3月,捷信在中国发行了总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第一期金融债券。据知情人士介绍,这是捷信继银行拆借、在银行间发行ABS之外新增的一种融资方式。捷信工作人员称,多渠道融资方式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使公司未来的盈利状况有了良好发展的保证。除此之外,产品合规性也是规避监管风险的一大保障。
由于捷信采用的是驻店式经营模式,初期在线下布局的成本控制上,轻资产模式为公司减轻了一定的成本压力。但深度依靠迪信通、苏宁、OPPO、VIVO等线下零售店而成长起的线下分销网络又将受限于合作者线下重资产的布局。捷信回应季报中分销店减少2380家的原因是,随着OPPO、VIVO等线下门店的关闭,捷信的进驻分销店也随之减少。早有传言称,OPPO等手机品牌将自建金融业务,对于耐用消费品贷业务占34%的捷信来说,或许是一个预期亏损点。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捷信在东南亚与VIVO、OPPO、三星等品牌的绑定合作产生的利润可以弥补国内分销点减少的损失,甚至仍会盈余。
2010年,捷信拿到消费金融牌照,成为中国首批试点的4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唯一一家外资公司。在现金贷野蛮生长的那些年,捷信也曾被爆出有过年利率高达100%的产品。
2015年8月,最高法院曾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4%,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在同一司法解释中还划定了《规定》的适用范围,即“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于本规定。”
2013年银监会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不适用于最高法对民间借贷最高24%的规定。根据有关媒体不完全统计,2018年2月前,捷信在杭州、深圳、天津等多地法院判决中获得胜诉。法院大多依据《合同法》、金融机构贷款而非民间借贷等规定,对捷信的所有利息、服务费、违约金、附加保险等显著高于36%的部分还款要求进行了支持性判决。
2016年3月,中国银监会与捷克央行共同举办了一场双边金融论坛。金融合作一直是中捷两国合作的亮点,会议上,时任中国银监会主席的尚福林表示:“‘一带一路沿途28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都与中国银监会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捷克是第一个欧盟成员国与银监会签署了该备忘录。”产业经济部官方发表评论说,捷信在中国业务开展迅速,已经成为中捷两国间在金融领域合作的典范。
2018年,捷信还参与了中捷“一带一路”合作中的诸多领域,如金融、教育、医疗、体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