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er
老谭之所以叫老谭,是因为他觉得谭静文这个名字一点也不符合他高大雄健的气质。所以初中三年,他一直胁迫我们叫他老谭。直到真正的老谭来给他开家长会,听见我们口口声声喊“老谭,今天老师又要批评你没完成作业的事了”“老谭,今天老师又要说你偷跑出去打篮球的事了”的时候满脸疑惑,他才嘿嘿直笑地冲出来对我们说“低调低调”。
老谭有点胖,圆圆的脸上总是带着活泼机灵的笑容。我们做了三年同桌,和我这个成绩不好不坏的老实人不同,他很聪明,也很懒惰。他非常不喜欢写作业,经常被老师罚写悔过书。因为悔过书写得太“经典”,所以常常被老师拉到讲台上去朗读。每次他都正正经经地走上台,摇头晃脑地开始念自己的悔过书:
“在这个天朗气清晴空万里万里无云的日子,我沉重地忏悔我昨天没有完成数学作业、语文作业、英语作业等一系列作业的错误。究其原因,是我在昨天那个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意志力太薄弱,一点没有祖国接班人的忍耐力。昨晚,我在晚自习过后,一个人迈着方步往家走,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于是,我就跟我的影子玩了一会儿。它躲,我踩,它再躲,我再踩……突然,我听见几个骑自行车的高年级学长在我身后喊道: ‘赶快回家看NBA啦!我这才想起今天的重要性,连忙加快了脚步……”
每次都把我们逗得前仰后合。不过他真的很爱篮球。身为他的同桌,我经常强行被他灌输一些篮球知识。虽然在我的印象里,这些人都长得差不多。
“你最喜欢的球员是罗丹对吧?”我问他。
他险些栽倒, “罗丹?我还罗素呢。你说的是乔丹吧?”
“对对对,就是乔丹。”我猛点头表示肯定。
他看见我的样子,无奈地用头撞桌子哀号道,“对什么对。我喜欢的叫科比。”
“哦。”我又点头。 他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我,痛心疾首地说: “刘馥容,你的记忆力呢?被狗吃了吗?”
我确实不太聪明,成绩总是不上不下,却胜在生性老实,不让老师费心。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喜欢透过窗子向外看,看阳光越过对面的高楼斜照在宽敞的操场上,看左面树荫下的阴凉,看右边篮球架下嬉笑的学生。有时一阵风呼啸而过,我的视线就会随着那片掉落的树叶翻转飘荡好久。那是我最自由的时刻。
老谭暗暗用手肘戳我。我回过神来后,他会悄悄对我说: “这道答题是重点,赶快听。”
他总说我不专心。所以,专心却不完成作业的他,数学能考148分;而认真完成作业却不够专心的我,数学只能考68分。我讨厌数学,我厌恶那长长短短的方程式,以及左伸右展的象限图。数学大概是感应到了我的讨厌,所以它也很讨厌我。 初三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我望着数学试卷上一片红红的“×”,连哭的力气都没有。老师在讲台上问哪道题不会,可以举手提出来,她好着重去讲。我的手缩在课桌里,像是负了千斤石,怎么也鼓不起勇气抬起来。
“老师,第二题我不会。”老谭突然举起手喊道。
老师和我都讶异地看向他。老师大概吃惊于他居然连这么简单的题都不会,而我吃惊于那道题他明明对了,错的其实是我。从第二题开始,他按照我的错题一个个地举手提问。
老师终于忍无可忍:“谭静文,你故意捣乱吧?这么简单的题你不会?我怎么记得你只有最后一道大题因为步骤扣了两分。”
老谭做出了一个特别无辜的表情: “我当时蒙的,也不能确定思路对不对。辛苦老师了!”说完,他还郑重其事地朝老师鞠了一躬。
老师被他的行为逗笑,只好继续讲下去。
我小声地对他说谢谢。
他朝我笑了一下说: “也不单单是因为你,肯定还有其他同学不敢问问题。因为不敢问而放弃学习,多不值得?”
那一刻,我甚至觉得他的眼睛里有星星。
中考结束,老谭顺利考上了省实验中学。老师说,进入省实验就相当于一只脚踏进了一本的大门。我想,只要他不再痴迷于打篮球,基本上两只脚都在大门里了。临走的时候,他老气横秋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小刘,要自信啊!你要相信,你不会的别人也不会,放心大胆地去问吧,实在不行就给我打电话。老谭热线随时等你来电!”
后来,我进了一所普通高中学了文科,班里同学的数学水平的确跟我差不多。每次想到老谭对我说的话,我都会勇敢地举起手来。
临近高考,老谭突然给我打来电话,声音是一如既往的洒脱。 “怎么样小刘,高考有信心没?”
我满脑子的函数、立体几何,看着《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上的题目发呆的同时回他: “注定惨死在数学下。以后每逢高考,出于同桌之谊,你就在远方为我祭奠我那逝去的青春岁月吧。”
他咳了一声,笑着对我说: “三顿快餐换本大神的数学锦囊怎么样?”
我想都不想, “一顿。”
“哎?面对学习这么庄严的事你怎么能杀价呢?”
我笑道:“就一頓。”
他的思想仿佛陷入了一次深刻的角逐,最终,他咬着牙回我:“成交。”
我深知他的小心思,得意地问: “怎么?阿姨又不让你吃快餐了吧?谭胖子。”
“我哪里胖?我这是强壮好吗?你跟我妈都不懂我强壮的肌肉只是隐藏在——”
“肥肉之下。”这种说辞我已经听过上百次,连忙替他补充道。
在老谭的数学锦囊的帮助下,我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学中文。老谭则去了北京,在某知名学府深造,每天穿着白大褂做实验,自诩帅气无边能够迷倒万千美少女。我总在他的朋友圈底下攻击他:明明就是个服装整洁的食堂大爷。
寒假里,我在初中的学校附近遇见了他。我们俩站在雪地里闲聊。他瘦了不少,确实有了些迷倒少女的资本。他说学校有一个出国交流的机会,他报了名。我说多好,以后我就有海外同学了,说出去多有面子。
道别后,我们朝相反的方向走去,我回头望去,发现雪地上尽是我们俩的脚印。那一串串深而窄的印记,仿佛是我们三年同窗记忆的见证。回到家后才想起,我忘了对他说声谢谢。谢谢他当年愿意帮助那个因为自尊心作怪差一点丢掉学业的少女,谢谢他愿意给她那么多的鼓励。
总要感谢少年时遇见的一些人,他们热情且善良,率真且明朗,不嫌弃你的笨拙孤僻,愿意带着你一同奔向光明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