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一年多里,“包产到户”先是在安徽等局部地方悄悄实行,很快便迅速扩展到全国各地,“星星之火”瞬间“燎原”。这个历史性的“突破”是怎样实现的?窃以为,这恰恰是认识农村改革历史的一个关键环节。
农村改革,最重要的成果是革除了人民公社的集体生产、经营体制,在全国农村建立起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态的农民家庭承包责任制。然而,农村改革开始时,“包产到户”却还是一个“禁区”。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还明文规定:“不要包产到户”。但是,此后只有一年多时间,这个“禁区”就被冲破。先是在安徽等局部地方悄悄实行,很快便迅速扩展到全国各地,“星星之火”瞬间“燎原”。这个历史性的“突破”是怎样实现的?窃以为,这恰恰是认识农村改革历史的一个关键环节。
农村改革初期,“包产到户”仍然是一个“禁区”。这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冬天开始,先合作化、再公社化,消灭了小农私有制,建立起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的集体化生产、经营体制。新中国前30年间,发展农业的指导思想的核心就是消灭小农私有制,实行生产、经营全面集体化。“包产到户”被认为是瓦解集体经济,复辟资本主义的主要危险,这是历史的原因。而现实的原因就是当时中央主要领导人奉行“两个凡是”的方针。有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包产到户”当然仍是一个“禁区”,人民公社集体生产经营体制的变革,也便无从谈起。
广大农民的改革要求是无法遏止的。这样的形势决定了中国农村改革必然要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展开:它不可能先由中央先搞好“顶层设计”,统一部署,再层层动员全面推开。相反,是先由那些极为贫困地区(如皖北等地)的农民,从吃饱饭这一原始需求出发,采取某种变革行动,在当地一些敢于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党政领导的支持下,冲破重重障碍,在某一方面取得成效,然后再逐步扩展。农村改革的重心是改革人民公社集体经营体制,但起始时不可能直奔主题,而是要迂回前进,从落实党在农村经济政策入手。而在经营体制改革上也是从联产承包到生产队、作业组开始,屡经曲折,最终走向“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农村改革在复杂的斗争中曲折前行,也使农村改革的历史多姿多彩。改革的洪流一往无前,波澜壮阔。很快,就冲开了一个“突破口”。
经营体制的改革最早的“突破口”出现在安徽农村。一是因为这里的农民改革要求特别强烈,二是这里有锐意改革的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和一批地县领导干部的支持。
万里是1977年6月出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历史上就以多天灾战乱、人民生活贫苦而闻名的安徽省,是饱经“四人帮”摧残的一个“重灾区”,全省只有大约10%的生产队能维持社员的温饱。万里跑遍大江南北、淮河两岸,进农家、访农民。他看到家徒四壁、无隔夜之粮的农家,看到没有棉衣只能躲在灶门口草窝里避寒的老人,看见在寒风中扒火车外逃的人群。他更看到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现行的发展农业的指导思想、组织办法过“左”,捆死了农民的手脚。要让农村农业走出困境,必须实行新的办法。这就是万里主持安徽省委出台落实农村政策的“六条规定”的背景。“六条”出台后不久,笔者来到合肥拜访万里同志。他说:“解决农村问题,必须采取新的措施,可也不能公开提出改变人民公社体制,那是上了国家宪法的。我只能从毛主席主持制定的‘六十条’中去找根据,从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入手。”
与安徽做法相同的还有四川省。1978年4月,笔者来四川农村采访,拜访了省委第一书记。他感叹“天府之国竟养活不了自己的子民了!”他的做法也是在全省清理、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1978年2月,四川省委颁布了《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在两省带动下,甘肃、辽宁、内蒙古等地也跟上来,落实政策形成潮流。
现在,再回来说安徽的情况。在万里深入实际,进行调研时,该省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也在做同样的工作。万里到任一个月后,1977年7月,就收到滁县地委送上来的一份《关于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的调查报告和分析意见》。这份报告正是王郁昭主持的滁县地委的一次较大规模农村调查之后写出来的,其主题是揭露“四人帮”胡批乱斗,扰乱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搞乱了生产管理。报告明确提出,只有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恢复、发展生产。这年春天,报告就上报省委,被原省委负责人搁置一旁。万里到任后,王郁昭再一次将这份报告送上来。万里看到后立即批转全省各地、市委,称赞“滁县地委组织力量深入群众,对农村经济政策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个好的开端。这个问题,很值得引起各地重视。”
这份报告与万里的思路不谋而合,有力地支持了万里抓落实政策的工作。1977年12月,万里主持安徽省委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全文共六条,史称“省委六条”。从此,万里在安徽从落实政策入手,开始了农村改革的进程。
“省委六条”的颁布又鼓舞了滁县地委的同志,决心在省委领导下做好农村拨乱反正工作。1978年9月,中共滁县地委召开四级干部会,总结贯彻“省委六条”情况,重点在进一步落实政策,搞好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这次会议开得生动活泼。会上,有些社队干部对地委领导“叫板”。他们说:“每次会都是地委领导在上面讲,我们在下边听。可我们也有自己的想法,能不能让我们也在大会上讲讲?”
地委表示欢迎并延长会期,让基层来的同志敞开讲。许多社队干部走上讲台,他们说:“过去多年来农业一直搞不上去,怨我们无能吗?其实,我们也有办法把生产搞上去,可是地委敢支持我们干吗?”
王郁昭说:“那就请各位都敞开把话讲出来,咱们一起研究。”于是来安县的烟陈公社党委书记讲了该公社杨渡大队魏郢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以产计工”的办法,实质上是实行包产到组的生产责任制,结果是灾年增产30%。天长县新街公社讲了棉花生产联产到人的责任制,结果亩产增加89.6%。来安县广大公社则讲了实行社队干部岗位责任制的做法。原来他们都实行了“非法”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称为“秘密武器”。现在一讲出来,会上当时炸了锅。有人一听“包产”二字就怕,直呼这些人胆子太大,捅破了天!可更多的县、社干部却说,这种干法好。只要允许这么干,保证能把生产搞上去!
王郁昭及地委领导们听了这些发言,异常兴奋,长期的实践经验告诉他们:联产计酬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唯一有效办法。解决农业问题的办法就在眼前!王郁昭对大伙说,地委支持你们这么干。可是能不能推广,这涉及到公社体制问题,要向省委报告。
会后,王郁昭急赶往合肥去见万里,这是王郁昭头一回当面与万里交谈。他决心把自己了解的农村情况和解决农村农业问题的观点,统统向他讲出来,尤其是几个生产队自发搞的联产承包的典型经验,详细向万里作了报告。万里听完他的汇报非常高兴,说:“这些年来农业上不来,关键是农民没有积极性。农民为啥没有积极性?问题在‘左’的政策,尤其是生产劳动‘大呼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你们的几个生产队自己找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实在难得!我支持你们这么干!”他还对王郁昭说:“可能会有人说三道四,你不要怕。包到组包到人,我看既不是单干,更不是什么资本主义!”
走出“包产到组”这一步,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不仅有效促进生产发展,也使责任制向联产承包转变,这就为下一步“包干到组”和后来的家庭承包开辟了道路。
这一晚万里与王郁昭的会面,使联产到组责任制在滁县地区有了立足之地,得以继续发展。王郁昭回到滁县便组织力量再次对新街、魏郢几个典型再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以地委的名义发到各县,让各县选取一个公社或大队进行试点,但各地社队都争当试点,上级没批准试的就自己干起来。结果是联产计酬承包到组的办法“不推自广”,当年全地区各县就有60%以上的生产队实行。
走出“包产到组”这一步,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不仅有效促进生产发展,也使责任制向联产承包转变,这就为下一步“包干到组”和后来的家庭承包开辟了道路。联产承包到组,让农民得到实惠,却不满足。他们说,原来是大锅饭,包到组是“二锅饭”,仍然是“大呼隆”,只是规模小了一点。他们要从大集体手里争回来本应属于自己的生产、经营权,实行包产到户。这样的要求,只有农民才有胆量提出来,并敢于付诸行动!真的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而农村体制改革之路正是农民这样闯出来的!
王郁昭、万里这些人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们了解农村实际情况,理解农民的改革要求;更有担当精神、敢冒风险,支持农民的改革行动。所以在农民们从“包产到组”再走向“包产到户”时,在全国不少地方都遭到打压。而在安徽,在滁县地区各县,万里、王郁昭和几位县委书记却敢给予支持。有省委及地委的支持,凤阳县“包干到组”又向“包干到户”转变。小岗村18户农民偷偷实行“包干到户”,却又担心害怕。这时先是王郁昭与凤阳县委书记来到小岗表示支持,后又有万里来到村里祝贺“包干到户”后的丰收。万里对小岗农民说:“你们放心干,到什么时候也不是搞资本主义!”他把农民送的花生带到省委常委会上让大家品尝,说:“这是包干到户种出来的花生,一样香啊!”
从1979年起,滁县地区各县尤其是凤阳、来安等县,包产到户有了较快发展。但农民还只能悄悄干,没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合法身份。
1980年1月,在安徽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上,王郁昭向省委提出一个要求:承认“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他说了句挺俏皮的话:“孩子生下来了,他妈妈——农民们很高兴,可至今还是个‘黑户’。我们该给这个可爱的孩子,报上‘户口’了。”
会议结束时,万里对王郁昭的要求作出回应,话说得掷地有声,语气却颇为风趣:“孩子生下来了,他妈妈挺高兴,你不给他报户口,行吗?”接着,他说,“包产到户”不是分田单干,就是分田单干也不等于资本主义,没有什么可怕。人民群众已经干起来,效果很好,我们就只能批准!
万里的这番话意味着,“包产到户”在安徽省正式报上了“户口”。
万里如此坚定地支持“包产到户”,绝不是一时冲动。几年的改革实践中,他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问题有了深刻的思考。二十年后,在一次访谈中,他深入论述了“包产到户”。他说,农业最适于家庭为单位经营,这是农业生产特点决定的。农民家庭经营是适合农业生产特殊需要的最佳组织方式。发达国家的大农业,大都是家庭农场。原来社会主义国家搞集体化,走了一段弯路,现在纷纷“包产到户”。谁搞谁受益、早搞早受益,不搞继续受穷。长期吃不饱饭的社会主义没有什么优越性,必将被人民抛弃。所以,包产到户不仅救了农村、农民,也救了中国,救了社会主义。
1980年1月,万里在安徽宣布给“包产到户”“报上户口”。但那还只是一个“地方户口”。要报上“全国户口”,还要再经历一番风雨。恰在这时,形势出现重大变化。2月,中央召开十一届五中全会,调整了中央领导集体,设立中央书记处,胡耀邦任总书记。万里奉调进京,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分管农业。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给“包产到户”报上“全国户口”的任务,又落到了他的肩上。但形势不容乐观。多年后万里说起这段经历仍然感慨满怀:“1980年初我到中央工作,进了书记处,分管农业,这个难题可大了。”“从整个农村工作来看,农民要求改革,有些地区行动起来比较快,但是,上层领导机关基本上还是推行农业学大寨那一套‘左’的东西,对农村改革,特别是包产到户,抵触情绪很大。”这时,做万里得力助手的是国家农委副主任杜润生。杜润生是位“老农业”。1953年,中央组建农村工作部,统管全国农业集体化。邓子恢出任部长,杜润生出任秘书长。但因他们“稳步推进”的主张与毛泽东主席不断加速发展的方针相悖,一次次受到批评,在1955年合作化高潮中被批判为“右倾机会主义”,邓被讥为“小脚女人”,杜则被免职。1979年初,杜润生重回农业战线,被任命为国家农委副主任。人世风雨,世事沧桑,此时的农村已非当年。农业集体化早已实现,但20年的实践证明,中国的农业集体化并不成功,通过政治运动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体制弊端丛生,不受农民欢迎。农民强烈要求“包产到户”。
杜润生到任后,也想为“包产到户”争取一个“合法地位”,但困难重重。十一届五中全会后,形势有了积极变化。邓小平、胡耀邦等中央领导人积极推动改革,支持全国农村普遍建立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这年5月31日,邓小平同志对农村改革发表谈话,赞扬安徽省肥西县实行“包产到户”,凤阳县实行“包干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并号召大家进一步解放思想。这对农村改革是一个强有力的推动。但从全国情况来看,对“包产到户”,仍然是农民强烈要求,而各级干部,其中包括国家机关及各省党政领导,不少人心存疑虑,还有人持反对态度。为了改变这种局面,中央决定召开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专门研究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万里委托杜润生负责起草会议文件并向大会作说明。
1980年9月14日,会议在北京召开。胡耀邦主持会议。会议文件特别提出要尊重群众自愿,凡群众自愿选择家庭承包的,就要允许。但在预备会议上就出现了意外:出席会议的中央及国家涉农部门的负责人,多数反对这个提法。他们主张划一条线堵住“包产到户”,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可以实行,其他地方不准搞。各省委书记对“包产到户”的态度也是赞成的少,还有人坚决反对。
会议出现了“顶牛”情况,主持会议的胡耀邦、万里等从大局出发,冷静处理。既坚持原则又从实际出发,讲究策略,放弃原来的过急要求,遵照中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修改了会议文件,提出“在一般地区,集体经济比较稳定,生产有所发展,现行的生产责任制群众满意或经过改进可以使群众满意的,就不要搞‘包产到户’。”而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群众对集体经济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这样的修改,既突出了主题,又让不同地区的要求,都在文件上得到反映。会议从而一致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央以当年75号文件发向全国试行。
这个文件从形式上看后退了一步,而发出后却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文件为农民家庭承包责任制争得了合法地位,使广大农民的改革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原来只设想让20%的贫困地区先实行家庭承包,结果是亿万农民争相实行。而凡实行了的地方,都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前几年农民实行家庭承包得了利,报刊媒体不敢宣传,只能自己“偷着乐”。75号文件下达后,宣传上也开了“禁”,各地实行“包产到户”发生巨变的“神话”,一时间充满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种报刊和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之上。农民是最讲“眼见为实”的。他们亲眼看到“包产到户”如同一剂“灵丹妙药”,使许多贫困地区当年翻身,甚至只包一季庄稼就吃上了饱饭。前几年只听到安徽凤阳、小岗如何如何,但毕竟离自己太远;现在这些事例就在自己身边出现,无疑给农民们树立了一个个现实的榜样!广大农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家庭承包。其中,自然有很多生产队并不属“贫困地区”,农民趁势自发搞了起来。但在当时生产水平普遍低下的情况下,哪个地方的领导敢理直气壮地说自己这个地方不贫困?所以谁也没有办法阻止农民的行动。原来划定的所谓“中间地带”坚守不住了,“雪崩”般地倒向家庭承包。只一年时间,到1981年底,除长三角、珠三角及黑龙江等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外,全国农村70%的核算单位实行了家庭承包。这种情况的出现,又一次证明,农民的心愿和行动,是推动农村改革的力量源泉!
1982年1月,中央发布当年一号文件(这是农村改革期间连续5年中央发布5个中央一号文件中的第一个),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2年1号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包产到户正式报上了“全国户口”!1983年1月,中央颁发第二个一号文件,称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这年年末,全国农村实行农民家庭承包的生产队已达99.1%。改革人民公社集体生产经营体制的任务胜利完成。
在整个农村改革过程中,农民冲锋在前,是改革的主力军。党中央总揽全局,尊重人民群众的改革要求及创造精神,正确把握改革进程,及时排除了“两个凡是”的消极影响和“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干扰,大力支持农民的改革行动。在体制改革取得全面“突破”时,及时组织专家、学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农民群众的改革实践经验,对他们创造出来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管理形式,加以提高完善,正式命名为农民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又被写入国家宪法,成为我国农业的一项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