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师型译者:胡适翻译思想和策略∗

2018-06-19 08:39涂兵兰
外语学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牧师短篇小说胡适

涂兵兰

(广东金融学院,广州 510521;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410082)

提 要:本文以《胡适译短篇小说》为蓝本,通过追踪胡适的人生经历和教育结构,发现其以翻译为工具,着眼于整合西方文化以建立中国新的文学范式。在翻译内容上,首倡建立翻译选择规范,提出“系统翻译西方名著说”;在翻译语言上,倾力推广白话文翻译,使清末以来的小说翻译最终完成从文言向白话的转变;在翻译方法上,关注读者视野,大胆提出“浅显达意”的直译方法,从而形成其牧师型翻译策略和思想。

1 引言

牧师型译者往往将自己视为语言的守护者以及文化的守门员和建构者,比如圣经译者(PrunČ 2007:48)。事实上,牧师型译者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有根深蒂固的基础。从东汉开始的佛经翻译到晚清民初的西学翻译,译者一直都属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精英分子,处于社会的核心位置。他们作为社会规范的权威,是中国传统精英文化的守护者和改革家,是现代文化的开拓者和创造者,一直发挥着牧师的作用。他们坚忍不拔地致力于升华其精神,通过服务大众来表达其坚定不移的信念。民初时期的胡适就是这样一位典型的牧师型译者。

和同时代的鲁迅、周瘦鹃、茅盾以及巴金等相比,胡适翻译的文字数量最少。自1906年初试译笔,他翻译过短篇小说17 部,诗歌25 篇,还有少许故事等。然而其翻译活动、翻译思想在当时的文学文化、思想界产生的影响,却是其他译者无法比拟的。唐德刚概括胡适在中国文化史上的贡献时提到,其第三类贡献便是一种宗师型的“划时代的贡献”;认为胡适开拓了一个时代(欧阳哲生2000:11)。本文以《胡适译短篇小说》(以下简称《短篇小说》)为例,探讨其作为牧师型的译者,在翻译目的、翻译内容、翻译语言以及翻译方法上体现出来的翻译思想和策略。

2 翻译目的和动机

德国翻译功能派认为,译者的目的受到各种社会情境因素的制约(Nord 2001:1-5)。译者的所有翻译活动表现均为此目的服务。在翻译目的和动机上,牧师型译者不会拘泥于自己的个人得失,翻译不为“稻粱谋”。他们更愿意站在国家、民族的高度,考量翻译的意义何在。1910-1917年在美留学期间,胡适凭借奖学金以及族人的帮助,经济上相对富足。1917年7月,胡适学成回国,接受蔡元培的北大教授之聘。据《北京大学文科一览》记载,胡适的月薪(兼研究所)是280元,属于新任教授中最高的一档,经济上自然不用担心。在《短篇小说》(第一集)自序中,胡适也提到“因为这十篇都是不受酬报的文字,故我可以自由把他们收集起来,印成这本小册子”(胡适1987:1)。

然而,民初社会民智孱弱,军阀混战,国家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胡适早年在家乡经历9年的传统教育(1895-1903年),后赴美国康乃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留学(1910-1917年),体验西方社会政治生活和文化传统。儒家知识分子“士志于道”的社会责任感以及留美期间接受的实证主义哲学促使他自觉地思考民族文化的出路。1916年2月3日,他在致陈独秀的函中说:今日欲为祖国造新文学,宜从输入欧西名著入手,使国中人士有所取法,有所观摩,然后乃由自己创造之新文学可言也。由此可见,胡适的翻译目的不是为个人利益,而是为创造中国的新文学服务。他既希望通过自己的翻译启发民智,更着眼于大的变革,比如文学形式、语言和思想观念等,而翻译成为其实现变革不可或缺的工具。

与译者鲁迅、周瘦鹃相似,胡适每部译作前均附上简短的介绍,或介绍原作者生平成绩,或介绍译者翻译缘由始末,或介绍小说故事情节等,大多数情况都热切地阐述其翻译目的。其意在以法国被人欺负的惨状告诫当时的民众,唤起其爱国之心,表明如果国家不富强,将沦为亡国奴的可悲下场。在翻译《柏林之围》时,他指出:“此篇写围城中事,而处处追叙拿破仑大帝盛时威烈。盛衰对照,以慰新败之法人,而重励其爱国之心,其辞哀婉,令人不忍卒读”(胡适 1987:11)。胡适以此为比照,希望大众以德国柏林之兴衰为鉴,努力振兴国家,免遭国破家亡的痛苦。

为了唤醒当时流连于鸦片馆的民众,胡适特地翻译英国作家吉百龄的《百愁门》:此篇写一嗜鸦片之印度人,其佳处在于描画昏惰二字。读者须细味其混沌含糊之神情,与其衰懒不振之气象。吾国中鸦片之毒深且久矣,今幸有斩除之际会,读此西方文豪之烟鬼写生,当亦哑然而笑,瞿然自失乎?篇中写烟馆主任老冯叔侄穷形尽致矣。而一褒一贬,盛衰之变,感慨无限。始知地狱中亦有高下之别,不独诸天有层次也。(同上:19)面对国内民众吸食鸦片的糟糕处境,胡适以烟馆主人老冯叔侄的境遇做出对比,痛斥鸦片给人民生活、给社会带来的无穷危害,希望藉此说服民众戒掉鸦片,追求人世间正常、美好的生活。

可见,胡适每翻译一部作品都有其深切的用意,强烈的民族焦虑感使胡适主动思考国家、民族的出路,自觉地承担起教育民众的任务,其谆谆教化之心,殷殷警醒之情跃然纸上。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知识分子际逢“乱世”的历史语境,面对民初文学的僵化与腐朽,胡适希望用一种全新的文学替代旧文学,以新的西方思想来取代旧有的思想以“再造文明”。其强烈的言说欲望、忧患意识迫使他不得不选择翻译作为当前唯一的工具。

3 翻译内容

文学系统内外诗学、意识形态以及赞助人影响译文的选择(Lefevere 1992:14-16)。牧师型的译者更关注历史语境中的意识形态,并把目标落实于译文的选择及内容的取舍上。胡适生活的历史语境、语言层面显示出的知识结构以及思想的相对超前决定其选择视野不同于其他同时代译者。其选择译本严格遵循以下3 个标准:(1)选择短篇小说,因为“短篇小说是用最经济的文学手段,描写事实中最精彩的一段”(胡适:178-179)。(2)选择名家名著,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1918)一文中他提出:我且拟几条翻译西洋文学名著的办法如下:只译名家著作,不译第二流以下的著作。我以为国内真懂得西洋文学的学者应该开会议,公共选定若干种不可不译的第一流文学名著:约数如一百种长篇小说,五百篇短篇小说,三百种戏剧,五十家散文,为第一部《西洋文学丛书》,(陈福康2000:200)。(3)选择能激起国人爱国情怀、道德心或对人世间真善美追求的文本。

《短篇小说》(第一集)即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该书于1919年10月初版,收胡适自1912 至1919年间所译外国短篇小说10 篇。1920年再版,增加高尔基小说1 篇。胡适的翻译选目均出自欧美名家之手。从其翻译言论及选目实践来看,胡适意图在民初建立文学翻译选择规范,这在当时既是对晚清译风的一个反拨,又是对近代中国改良派大量译介输入域外思想、文化的主张之延续。此举开创大规模系统译介西方文史名著之先河。

从内容来看,不少篇幅为弱国、失败国、弱势群体、颓废之人的一种病态描述,可以看出意识形态在胡适翻译内容选择上的决定性作用。它既是无意识的,也是有意识的。从这些译文内容可以体会出译者对本国岌岌可危的处境、部分国民病态人生的忧虑。最突出的是其翻译法国莫泊桑的作品《梅吕哀》。该篇发表于1917年4月《新青年》第 2 卷第 3 号上。《梅吕哀》是小步舞曲(Minuet),它流行于法国宫廷中,因其舞蹈的步子较小而得名。小说通过叙述“我”每日清晨前往卢森堡公园散步,结识一怪异老舞者,后请他与其妻表演早已绝迹的“梅吕哀”,老夫妻舞毕相对怪笑,进而相拥而泣。译者借助小说中一对老夫妻偷偷摸摸地另辟他地跳舞来表达其眷恋故国过去辉煌时光,以对照今日破败萧条的场景,深深刻画出弱国、失败国人民生活的境遇。该文几乎没什么情节,但在简单经济的文字中传递着一种浓浓的哀伤,一种压抑的悲怆,仿佛一遇到燃点,那种感情马上就要迸发进而爆裂。与胡适同时代的鲁迅、茅盾和巴金也大量翻译中国人对“亡国亡种”的恐惧,比较而言,胡适的译作精短,简练,经济,取材小,主题和寓意指涉大,属于“小题大做”(王友贵 2004:53)。

在翻译内容的选择上,胡适尽力以镜像的方式展现当时国家的命运,希望唤起民众的爱国意识。根据《短篇小说》(第一集)主题来分类,该集子表现爱国情怀的有5 篇,占50%,这 5 篇作品无不表达主人公对祖国的爱国之情,或怀念故国,或为祖国而抗争,或捍卫祖国而宁愿牺牲生命。初上译坛的胡适善于抓住读者的心理,大量翻译爱国题材的作品,充分体现文本内容与现实社会的相关性,获得读者的认同。赫曼斯认为,译者选择的文本必须与社会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这样才能深入社会内部,从根本上打破原有的规范,树立自己的规范(Hermans 1999:84)。胡适是一位具有长远目光的谋略家,深知以翻译为工具创造新文学并不是一夜之间的事情,任何事物的改变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旧的思想和观念很难在短时期之内完全转变或改变,新的事物需要沉淀一段时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因此,牧师型译者胡适在引进外国文本的方式上是稳步的、渐进式的。他曾引尼采之言说,“重新估定(中西)一切价值。我们兼采中西之长,不冬烘、不酸腐,也非冒进、非暴力,来‘再造文明’,才是正当的途径”(欧阳哲生 2000:11)。这是胡适的途径,他区别于同时期鲁迅的激进反抗途径,也区别于同时期周瘦鹃的平淡随性途径。

4 翻译语言

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语言关系总是符号权力的关系(杨善华 2005:289)。言说者哪怕是最简单的语言交流也不是纯粹的沟通行为,总是涉及到一定历史性权力关系网。知识分子正是通过掌握语言来获取权力。语言文字的魔力在于它能为民众提供一种心理支持,从而促成知识分子特别地位的形成。因此一切古代的文体和民众有很大的距离,和民众的言语有很大的距离。文字及其神秘性使得知识分子得以神圣化,促成一种区别于广大民众的上层社会这一特殊阶层的形成。民初以前,智识阶层一直通过掌握翻译语言即文言文来占据话语权力。最明显的例证是胡适1906年初就已开始使用白话,当时白话文报章比较普遍。然而以白话作为翻译和写作的工具直到“五四”前夕才得到广泛认可。对此,胡适是这样解释的:二十多年以来,有提倡白话报的,有提倡白话书的,有提倡官话字母的,有提倡简字字母的。这些人可以说是“有意的主张白话”,但不可以说是“有意的主张白话文学”。他们最大缺点是把社会分作两部分:一遍是“他们”,一遍是“我们”。我们不妨仍旧吃肉,但他们下等社会不配吃肉,只好抛块骨头给他们去吃罢。(胡适2013:97)也许1906年的胡适是写给“他们”看的,但在美国经过7年洗礼之后,至少在理智层面上已改变“我们”士大夫轻视“他们”老百姓的传统心理。然而,作为牧师型译者的胡适,如果要将自己的信念和理想向民众“布道”,必须重视语言的工具性。从《短篇小说》最初几篇译文来看,胡适时而使用文言,时而使用白话,直到1919 前后,他的译文才一律使用白话。

在翻译的语言使用策略上,胡适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个知识界的“卡里斯玛”型(Charisma)人物,要充当民族精神上的牧师,他不仅有超凡的学术工作能力和卓绝的工作成就(职业能力)以及坚定的个人意志和不可移易的理想追求(意志力),还应具有感染群伦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魅力(亲和力)。他知道,翻译语言的改变不能一蹴而就,文言文一直是译者推崇的写作语言,要进行革新必须经过一定时间,因势利导。牧师型译者的职责告诉胡适,任何文本都是为了一定的读者而生存的(涂兵兰 2013:113)。都德的《最后一课》和《柏林之围》在法国的流传和教育作用更使他深有感触,作品无所谓高雅与否,首先第一要件便是能够影响社会。因此,他提出“文学书是供人欣赏娱乐的,教训与宣传是第二义,决没有叫人读不懂看不下去的文学书而能收教训与宣传的功效的。所以文学作品的翻译更应该努力做到明白流畅的基本条件”(胡适 1987:4)。他还曾经自嘲:“我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同上2013:74)。事实证明,胡适能够开一代思想先风正因为他的“浅显”。严复也好、鲁迅也罢,他们文字都比胡适要古雅得多,但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影响力反而要逊色很多。胡适这一点与其前辈梁启超很相像。然而,胡适比梁启超走得更远,他不仅在语言的形式上大力倡导使用白话文,还在白话文的具体运用上提出一个明确的方向,即不仅使用口头语言,还应汲取口头语言中的俚语俗语。这一提法更体现出胡适在语言建设上的雄心壮志和改革的彻底性。今后的文学创作和翻译不仅要使用浅显易懂的白话文,就连俚语俗字也不要避免。他考察国内外文学史上一些名著,认为有些作品得以流传久远,主要在于其使用俚俗文字最多。胡适强调,“标准国语不是靠国音字母或国音字典定出来的。凡标准国语必须是‘文学的国语’,就是那有文学价值的国语……所以我主张,不要管标准的有无,先从白话文学入手,先用白话来努力创造有价值有生命的文学”(姜义华1993:249)。比如他翻译莫泊桑的《两个朋友》(Two Friends)开头不仅使用白话文,还大胆地使用一些俚俗语:

BESIEGED Paris was in the throes of famine.Even the sparrows on the roofs and the rats in the sewers were growing scarce.People were eating anything they could get.//巴黎围城中(此指普法之战,巴黎被围之时),早已绝粮了。连林中的飞鸟,沟里的老鼠,也渐渐的稀少了。城中的人,到了这步田地,只好由什么便吃什么。还有些人,竟什么都没的吃哩。(胡适 1987:41)

胡适大胆推行并在自己译文中实践白话文翻译,其《短篇小说》(第一集)连续再版21 次的成绩,是他自己做梦都不曾想到的。然而,在这成绩背后却昭示着近代写作方式已经发生转变,他大力倡导的新的语言典范已经建立。

5 翻译方法

在翻译方法上,牧师型译者比较重视译文读者,以受众能否理解接受为前提,因而更关心受众的阅读水平和审美情感。胡适颇受汉朝以来佛教翻译文学的影响,常以译经大师“不加文饰,当令易晓,勿失厥义”为宗旨。他认为直译是国语欧化的一个起点,而欧化就是充分吸收西洋语言的细密的结构,使我们的文字能够传达复杂的思想、曲折的理论。他强调译文的忠实性“与其译而失真,不如不译。此适所以自律,而亦颇欲以律人者也”(姜义华1993:474)。在实践中他尽可能地把此原则付诸于实践,以其《短篇小说》(第一集)的标题翻译为例:

原文名 译文名 时间 原文名 译文名 时间The Last Class 《最后一课》1912 Minuet 《梅吕哀》1917 The Siege of Berlin 《柏林之围》1914 A Work of Art 《一件美术品》1919 The Gate of a Hundred Sorrows《百愁门》1915 Love and Bread 《爱情与面包》1919 The Duel 《决斗》1917 The Lost Letter 《一封未寄出的信》1919 Two Friends 《二渔夫》1917 Boless 《她的情人》1920

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与同时期尊崇“直译”的鲁迅兄弟相比,胡适深深懂得直译方法晦涩难懂,容易引起读者反感和厌倦,要教化民众,输入思想,还需假以时日。因此他提出“浅显达意”的灵活翻译,表现最明显的莫过于在文本中加注一些按语或者说明性的文字。比如在《柏林之围》中:老人卧处所可望见者,仅有凯旋门之一角。而室中陈列,无非第一帝国[自一八·四至拿帝盛时,是为第一帝国。]之遗物,往烈之馀泽也;壁上则名将须眉,战场风景,罗马王襁褓之图也[拿帝幼子生时即封为罗马之王],架上则夺归之旗帜,表勋之金牌也。又有圣希列拿岛[拿帝幽死之岛]之崖石,玻盒盛之。(胡适 1987:15)

此段短短几行,胡适插入3 处按语。诸如此类关于历史、文化、习俗等说明、解释性文字按语多达几十处。可见,胡适在翻译中处处关照读者的审美习惯和阅读水平,充分体现其牧师型译者的情怀。他曾经在翻译美国作家欧亨利的《戒酒》时提到:我译小说,只希望能达意。直译可达,便用直译;直译不易懂,便婉转曲折以求达意。有时原文的语句本不关重要,而译了反更费解的,我便删去不译。此篇也删去几句(同上:136)。从中可以看出,他所谓的直译并不是字字忠实地翻译,而是灵活变通的直译。赫曼斯认为,成功的翻译是以满足读者期待、最大限度地完成跨文化交际功能为先决条件(Hermans 1999:166)。

也许是译本遭人诟病,也许是自己对于翻译本质的理解更深,自1919年开始,胡适所译的文本中已经看不到任何的按语和加注。在《短篇小说》(第二集)中,他说“这六篇小说的翻译,已稍稍受了时代的影响,比第一集的小说谨严多了,有些地方竟是严格的直译”(胡适 1987:4)。比如他翻译俄国契科夫的作品《洛斯奇尔的提琴》:

Bronze took his seat in the orchestra,the first thing that happened to him was that his face grew red,and the perspiration streamed from it,for the air was always hot,and reeking of garlic to the point of suffocation.Then his fiddle would begin to moan,and a double bass would croak hoarsely into his right ear,and a flute would weep into his left.This flute was played by a gaunt,red-bearded Jew with a network of red and blue veins on his face,who bore the name of a famous rich man,Rothschild.//耶可每坐在乐队里,汗就出来了,脸就涨红了;他总觉得热,大蒜的气味熏的人难受。他的提琴哭也似的奏着,右边哼着的是一只大琴,走遍呜咽的是一支笛子。吹这笛子的是一个瘦弱的红头发的犹太人,满脸都是青筋红筋,他和那著名的世界大富翁洛斯奇尔同姓。(同上:148)

作者非常详细地描述耶可在乐队打零工、挣点零花钱时的不容易和不乐意,他性格上的偏执导致他经常非常不适应这个社会。译者在翻译中紧跟作者,非常忠实地把小说主人公耶可的形象淋漓尽致地用浅显的语言表达出来。然而,作为牧师型的译者,无论采取哪种翻译方法,自己传达的信仰是否为读者接受是其关注的焦点。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又不违背作者的真实意图,胡适采用一种折中的办法,即在原文之后添加尾注。这样既可以避免直接对原文进行干扰,又能够帮助一些文化缺省的读者。Wechsler 认为,翻译的核心伦理行为是平衡而不是忠实,这种行为允许对失去的意义进行补充,允许尊重原作的诚实,允许创造另一种独立的艺术作品(Schaffner 1999:18)。事实上,每个文本都要考虑其受众、读者群、翻译目的、目标语社会和文化,单纯考虑其中一个因素是很危险的。

6 结束语

与同时期的译者如鲁迅、周作人、周瘦鹃等一批“五四”译者不同,胡适对于翻译目的、翻译内容、翻译语言和翻译方法都有自己一套系统的理论思想和策略,深刻体现出其牧师般的译者情怀。他希望以自己的翻译实践为民初翻译界树立一个典范,事实上,其翻译的《短篇小说》(第一集)已经成为指导“五四”时期翻译短篇小说的金科玉律(欧阳哲生 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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