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声
摘 要:本文主要对外提供用于呈现出企业财务的实际状况、经营水平等状况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合并汇总,在实际汇总合并的时候对内部交易事项形成的债权债务、没有实现的交易损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抵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合理化建议,供以借鉴。
关键词:合并报表 内部交易 抵销 分析
我国已经对关于合并报表内部交易事项应予以抵销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等,站在原则性的立场来看,当前没有存在较大的分歧情况,然而在某些问题上的认知依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往往在抵销的实际操作中有所体现。
一、对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处理进行分析
(一)普通的内部债权、债务抵销
在对内部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其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进行抵销的过程中,应当借记“应付款项”科目;贷记“应收款项”科目。针对应收款项已计提的坏账,借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科目,根据以前对内部计提及本年计提的坏账准备,贷记“未分配利润-年初”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
(二)特殊的内部债权、债务抵销
因特殊的事项较多,举例说明如下:
A 集团范围内的两家子公司B 公司和C 公司存在业务往来,B 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给C 公司,在个别报表层面B 公司计入“应付票据”,C 公司计入“应收票据”。C 公司在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后通常会到银行进行贴现,假设对C 公司而言票据贴现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在C 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终止确认了“应收票据”。在A 集团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内部债权债务抵销时,B、C 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的“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金额不等,从A 集团合并报表层面看,在C 公司将票据向银行贴现后,此时B 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对持票银行的负债,实质上是A 集团从银行取得的融资,因此在合并报表层面应将“应付票据”大于“应收票据”的金额重分类到“短期借款”。相应地,该类已贴现的内部应付票据期初、期末之间的余额变动,在合并现金流量表层面应通过“借款收到的现金”或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即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列报。
二、对内部存货交易的抵销处理进行分析
(一)普通的内部存贷购销抵销
对当年内部购销进行抵销时,借记“营业收入”科目;贷记“营业成本”科目,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贷记“存货”科目。对购买方存货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抵销时,借记“存货--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抵销原购买方计提的减值损失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按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确认抵销事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项目。
以前年度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全部实现时,借记“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贷记“营业成本”,仅部分实现时借记“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贷记“营业成本”,贷记“存货”;
以前年度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全部实现时,同时抵销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所得税费用”项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仅部分实现时,抵销实现对应的存货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特别的内部存贷购销抵销
正常的情况下,所有的内部交易均应该全部抵销,但是也存在內部购销不需要抵销的情况,举例说明如下。
在BOT项目中,项目公司A(自身不提供建造服务)将建造服务分包给合并范围内B公司时,在合并报表层面可以按BOT模式确认收入,B公司已被纳入A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所以在A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可以视同由本合并主体自行提供了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所以在A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在建设期内确认建造合同收入。一般情况下,A在编制合并报表过程中对内部交易进行抵销调整时,无需抵销B公司个别报表层面就各该项目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仅需抵销B与各项目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往来及往来款项余额即可。
三、结束语
通过以上内容的论述,可以得知:笔者从以上几个方面对合并报表内部交易事项抵销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使合并报表能够在理论及其实务中发挥出自身的作用,进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付辉平.报表合并中内部交易和往来抵销案例分析[J].财会学习,2014,(05):29-32.
[2]鲁学生.合并报表内部交易事项抵销研究[J].商业会计,2012,(18):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