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明
摘 要:世界羽联变更羽毛球发球规则的话题在国际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竞技体育以遵守规则为前提,规则与正义相辅相成。一种竞技体育比赛项目是正义的,意味着它的竞赛规则必须是正义的。对竞赛规则的不断修改、更新和完善就是对公平正义的不断追求。本文将以竞赛规则与正义的内涵为基础,阐明羽毛球发球规则变更的正义历程,从而揭示其对构建公平的竞赛环境、推动羽毛球运动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關键词:羽毛球 发球规则 公平竞赛 正义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8)12(c)-0232-03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参与羽毛球运动的热度不断提升;同时,羽毛球赛事获得了更多人的关注。一方面,赛场上高水平选手在一拍拍精彩搏杀中展现的精湛技艺令人赞叹,另一方面,羽毛球比赛体现的公平竞赛精神满足了人们对正义的渴慕。公平正义是竞技体育的灵魂。竞技体育的目标就是实现“得所应得”的正义,确保运动员的实力与其所获得的结果相匹配。竞技体育又是以遵守规则为前提,规则与正义相辅相成,只有在正义的规则下,人们才能公平地竞争[1]。因此,如果竞赛规则本身无法提供公平竞赛的环境,也即存在偏袒某一方的可能性,竞赛的结果就可能有失公允。
旧的羽毛球比赛发球规则规定选手发球时,球拍在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发球选手的腰部。腰指的是发球选手最低肋骨下缘的水平切线[2]。但羽毛球运动员的身高千差万别,既有安赛龙(1.94m)、科尔丁(2m)这样的高个子球员,也有奥园希望(1.55m)、山口茜(1.55m)这样的小个子球员。他们的下肋高度相差很大,单在发球这一环节上身材高大的选手就很占优势。羽毛球新规出台后,丹麦名将安赛龙第一时间在社交网站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他与队友科尔丁用“跪地、半蹲”等姿势发球,以调侃世界羽联的这一新规,表达对新规内容的不满[2]。
关于世界羽联对羽毛球发球规则变更的话题在国际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世界羽联变更羽毛球发球规则是否违背公平竞赛精神?又是否兼顾到了所有运动员的利益?本文将就羽毛球发球规则变更进行正义性分析。
1 竞赛规则与正义的内涵
1.1 从正义到程序正义
英文中“正义”(justice)一词,源于拉丁语justitia。它在古希腊语中原指“置于直线上的东西”[4],可引申为“符合天性,直截了当,不扭曲、不偏斜”[4];在拉丁语中,正义则演化为“各人的东西归各人”[6]。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把正义定义为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7]。由此可见,西方的正义观是以人的本性为出发点,强调人权利的重要性,以人人得其所应得之物为目标。这充分说明自古以来“得所应得”就是正义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
“得所应得”是根据个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比例对利益进行分配,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多劳多得[8]。“得所应得”是社会褒奖个体的指导,是一种潜在的激励机制,更是一种正义的分配方式[8]。获得荣誉(比赛胜利)是竞技比赛中实现“得所应得”分配方式的体现,也即正义的体现。胜利应在不违反规则的前提下,以公平公正的程序,被授予运动表现更出色、实力更强的选手。以羽毛球比赛为例,羽毛球竞赛规则规定,对方“违例”或球触及对方场区的地面成死球,则该方胜这一回合并得一分[2]。这意味着所有选手必须在羽毛球竞赛规则框架内得分。如果选手因发球违例等因素而获利,即使部分满足得分的要素也不能得分。若裁判判罚失误导致发球违例选手得分,则整个过程就违背了正义的原则,使比赛有失公允。因此,要实现“得所应得”的分配正义,正义的程序显得尤为重要。
程序正义属于程序的内在价值体现,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10]。程序正义的着眼点不是正义的具体内容,而是正义的普遍形式[11],是一种规则性的正义。程序正义不关心竞技比赛中“谁最终获得了冠军”,它侧重强调冠军选手的选拔流程是否合乎正义,以及如何建立一种正义的程序以选拔冠军选手。程序正义的观念应用到竞技体育比赛中,就形成了各种比赛项目的竞赛规则。程序正义是竞技体育比赛正义的前提,而竞技体育比赛的正义又是通过竞赛规则体现出来的[12]。一种竞技比赛项目是正义的,意味着它的竞赛规则必须是正义的。
1.2 竞赛规则与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是指竞技比赛中,参赛选手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物质或精神)或对自己有利的存续条件,以规则公平为前提,在许可的技术运用范围内,各相关主体以相同的规则为标准进行裁定的竞争[1]。竞技体育中的竞争是社会竞争的一种基本形式[13],公平则是保障这种竞争关系有序发展的前提。顾拜旦在《体育颂》中写道:“荣誉的赢得要公正无私,反之便毫无意义。”公正可以说是体育竞赛最基本的伦理,也是体育的核心伦理[14]。《奥林匹克宪章》明确规定,公平竞赛是奥运赛事的根本原则[15]。
竞赛规则是指在体育竞赛活动中形成并被遵守的限制竞技行为的规范性制度条例[15],是竞赛的规范与法则,它对参与竞技,夺取比赛胜利所允许和禁止使用的手段做出的明确规定与说明,保证了竞技过程的公平公正,且能有效区分比赛结果[16]。一项符合现代文明的竞技运动要能体现出规则的正义性[16],明确判定胜负的标准,确保参赛选手获胜概率相等。竞赛规则规定着竞赛结果的评判标准,竞赛条件、程序的科学与规范,对竞赛结果裁决的客观与公正是竞赛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至高正义。
竞赛规则在对运动员的行为进行适当的约束,让竞技比赛按照正常程序有序进行的同时,保障运动员各尽其能,充分发挥竞技水平。拥有规则、遵守规则是公平竞赛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要条件。如果竞赛规则本身就有偏袒某一方的可能,竞争的结果就不可能是公平的[17]。竞赛规则因其制定过程中的局限性与实施过程中的滞后性,致使竞赛规则只能确保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保证相对公平而无法做到绝对公平。因而按照特定程序对竞赛规则不断地进行修改与更新是保证规则正义性的必要环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竞赛规则的不断修改、更新和完善就是对公平正义的不断追求。
2 羽毛球发球规则变更的正义道路
2.1 羽毛球发球规则变更背景
近几年从世界羽联收集到的运动员和发球裁判员提供的反馈信息来看,原有发球规则规定的尺度很难去把控。旧版羽毛球发球规则暴露出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旧版羽毛球发球规则规定,发球员的球拍集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发球员的腰部。腰指的是发球员最低肋骨下沿的水平切线[17]。球员腰部的高度取决于球员的身高。发球裁判很难隔着运动员的衣服确定腰部的确切位置。这会造成发球裁判判罚一致性出现问题,导致在发球环节裁判裁决的公平性难以保证,从而引起一些球员对比赛的公平性产生质疑。第二,旧版羽毛球发球规则中,另一条规则规定,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2]。运动员在采用轻弹方式击球的时候往往球拍杆并没有朝向下方,从而导致运动员发球违例。对于一次发球而言,球拍的位移速度如此之快,裁判很难精准地判断出每一次发球是否存在违例现象。因此,人们对于发球裁判是否能够准确发现违例发球产生了异议。
一段时间以来,与发球有关的规则一直是人们重点关心的领域。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许多羽毛球运动员(尤其是双打选手)一直努力提出自己的建议。马来西亚羽毛球协会在2017年5月提出一项提议。他们在通过比赛测试后,建议将发球高度定在1.1m或者任何固定的合适高度。世界羽联接受了这一提议,并为引入测试进行准备。2017年11月,世界羽联在其官网上宣布从2018年3月1日起的一系列世界羽联重大赛事包括2018年5月在泰国曼谷举办的“汤姆斯杯&尤伯杯”以及2018年7月在中国南京举办的羽毛球世界锦标赛中采用固定发球高度1.15m的这一羽毛球发球新规则[2]。
2.2 羽毛球发球规则变更的理由
2.2.1 固定发球高度有利于裁判裁决比赛
首先,羽毛球发球新规规定了不超过1.15m的发球高度后,裁判员更容易确定发球的合法高度,这将导致裁判对发球的裁决更具有一致性。其次,发球裁判可以借助工具辅助判断发球的高度。从发球裁判处得到的反馈是,这些辅助工具可以使他们更容易评判发球是否违例。从长远的角度看,国际羽联正在考虑基于现有的发球辅助判罚工具开发一款类似于鹰眼的新技术,届时将进一步提升裁判裁决比赛的一致性与公平性[19]。
2.2.2 固定发球高度有利于保障不同身材选手竞赛的公平性
关于固定发球高度的另一点考虑是,在旧的发球规则下,身材高大的运动员可以拥有比身材较矮运动员更高的发球高度。羽毛球比赛的发球尤其是双打发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不仅意味着比赛的开始,也对比赛的走向产生很大影响。对每名运动员来说,球网的高度同为1.55m,因而发球的高度就对球发出后的精确飞行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发网前小球的时候,高个子球员拥有比小个子球员更高的发球高度是一个很大的优势。而对小个子球员来说,这项规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世界羽联有意打破原有的发球规则,让所有运动员在同一标尺下进行发球,为所有运动员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竞赛环境。
对于身材高大的运动员来说,世界羽联设置固定的发球高度并非不讲情理。国际羽联率先进行的测试基于1.1米的发球高度进行。随后,一些个子较高的动员通过测试反馈说1.1m的固定发球高度可能太低,1.15m左右的高度更为合适,也有人提出1.2m的高度。与原先由“腰部高度”决定发球高度的发球规则相比,身高在1.85m左右的运动员腰部最低肋骨高度大约为1.15m,而1.85m在羽毛球运动员里属于较高的身材。最终,为了避免过高的发球高度使发球形成不合理的优势以及因旧规则中发球高度问题导致的不公平现象,世界羽联最终将羽毛球发球高度设定在了1.15m。
此外新的发球规则实验中还移除了球拍指向向下方向的规则。这样从某种程度上简化了发球规则,使球员的发球更加容易控制,也减少了裁判误判情况的发生[19]。
2.3 羽毛球发球规则变更的正义考量
羽毛球发球规则变更所引发的正义问题相较于其他领域的正义问题一样,具有复杂性。运动员们针对羽毛球发球规则变更发出的或支持或反对的声音大多是围绕着其在发球规则变更后所分配到的权力和利益是否均衡产生。
竞赛规则的制定与修改必须遵循“平等对待”原则[20]。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将公正原则系统表述为: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不同对待与不同情况之间有着合理的适度关系[20]。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是最简单易行且能实现结果公正的原则,是社会分配规则的基础原则,也是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基础。只有实现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才能实现“不同情况不同對待”,或者说,在“平等对待”原则的使用不能实现公正结果时方考虑“差别对待”原则。平等对待的含义至少包括运动员参与比赛与发展的机会平等;机会实现过程的平等;承认参赛选手由于自身存在的自然差异带来的机会拥有方面的某些不平等[22]。由于先天遗传,后天成长环境、营养、训练状况等因素的差异导致运动员个体间在身材、运动能力、身体条件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因此在规则制定与修改的过程中,要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在合理的范围内缩小差异,对处于不利地位的个体给予更多的关怀,通过规则的变更对这种不利予以补偿,平衡个体差异,确保比赛的公平与正义。
羽毛球发球规则的变更正是世界羽联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努力缩小差异,兼顾不同身材选手的利益。此外,固定1.15m的发球高度后,裁判员结合发球高度测量工具更容易确定发球的合法高度,有利于裁判在比赛中对发球做出更为一致性的判罚,平等对待每一名选手的发球。这将大大减少赛场争议的发生,对构建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推动羽毛球运动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 结语
临近2018年年末,在经历了大大小小赛事检验之后,羽毛球发球新规的应用日渐成熟。新规中体现的公平与正义逐渐打消了人们起初对他的质疑;裁判员在新规下的统一执法也让比赛中的争议判罚日渐减少。羽毛球发球新规体现着公平与正义的价值内涵,体现着“公平竞赛”的奥林匹克精神。竞赛规则是竞赛的规范与法则,是竞赛过程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事实证明,对现有竞赛规则不断地进行修改更新、与时俱进,既是保证规则正义性的必要环节,也是对公平正义的不断追求。羽毛球赛事在其规则的不断变更中越发具有观赏性,也越来越迎合大众对竞技比赛中公平正义的渴慕。这将吸引越来越多人观看羽毛球比赛、参与羽毛球运动,促进羽毛球运动在竞技与大众层面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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