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慧敏
【摘 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发展力,而法学的创新,正是顺应时代发展,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法律的保障。以素质模型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创新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方案,可以为高校的法学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提升其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其在法学道路的发展打开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素质模型;高校法学;才培养
上世纪末,我国政府在面对各个国家实力之间的竞争时候,提出了科技兴国的战略。李克强总理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提出了“创新”是作为引领发展的重要动力。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创新”战略,已经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位置,而如何予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已经成为了高等院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对于法学专业而言,我国目前有近500所高等院校开设有法学专业,其中200余所高校具有法学硕士点,俨然已成为了法学教育的大国。但是却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其培育的学生普遍存在动手能力不足,缺乏创新性。而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因当优化目前的法学人才培养的模式。
一、搭建创新型法学人才素质模型
素质模型一般是指用素质理论作为研究的基础,而衍生的一种评估工具。其主要运用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上,对于员工的培训、晋升、考核等进行评价的工具。对于培育创新型的法学人才,因当首先分析法学人才必须具备的个性特征,可以从法学人才性格、素养、思维等多方面的内容予以展开采集,通过分析而建立出其特有的素质模型,并作为评价指标,来判断期培育的人才是否具备创新型精神。
二、创新型法学人才的素质特征
法学专业在培养创新型法学人才时,其首先应当明确其需要培育人才所具备的素质特征,并根据培育对象其个性特征,展开针对性的培养,通过制定合理的培养方案以及相关措施,来保证其培育的人才具有创新型法学人才的素养,具体而言:
1.适应我国法制社会发展的法学知识
我国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无论是普法教育还是构建法制化的营商环境,都做出了诸多的努力,使得目前依法治国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不合理的规章及制度,阻碍了我国法制社会的发展,这就要求创新型的法学人才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以及专业的技能,同时还必须具有前瞻性。
2.激发法学创新型人才的内在个性品质
法学创新型人才一般具有多种优秀的品格,如何在培育过程中激发其对于法学的探索、质疑以及批判的精神,对于法学的批判可以使之面对目前的法律不足时,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意见。此外,具有正能量的品性,可以保证其在对于法学的探索道路上,不会产生偏执,而成为符合社会需求的具有创新精神的法学复合型人才。
3.具有完善立法不足的创新能力
创新型的法学人才,其最为重要的价值便是,可以以创新发展的眼光来看来我国的立法,并为完善我国立法上的不足,提出具有可实施性的建议。而实现其价值的体现,正是其必须掌握创新和发展的能力,才可以将其创新的精神带入到对于法学发展的探索中,从而实现为完善立法不足而做出的努力。而这就需要其必须具备持之以恒的学习能力、敏锐的洞察能力、丰富的想象能力、逻辑清晰的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运筹帷幄的组织协调能力及高效的实践能力等等。
三、创新型法学人才培养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创新教育思想应贯穿创新法学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创新教育是目前高等教育中较为新颖的一种教学模式,目前我国很多高校都在尝试推广创新型的教学模式,但是由于其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培养方案,所以各高校目前都处于探索的阶段。在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若可以将创新教育的理念融入到培养的各个的环节,则可以将创新教育予以体系化的培育法学人才。充分发挥出体系化培育的优势,提升法学人才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素质以及法学的素养和法学人才的创新精神。
(二)课程体系设置应依据创新型法学人才的素质特征
我国高等学校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上,除了加强法学基础教育外,也在通识教育予以了加强。其中对法学专业的学生英语、计算机等水平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从而保证法学专业的学生,除了掌握到本专业的知识以为,还可以借助通识教育,提升其专业的素养。如充分利用计算机检索技巧,发现国内外法学上的研究新发现,提升研究能力等。
(三)实践环节应不断加强,评价体系应发挥导向作用
法学专业的学生,其最重要的便是实践。只有在实践中才可以发现自己知识掌握的不足,并可以通过实践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提高其对专业课程的理解程度。但是,目前国内众多高校都开设有法学专业,但是法学实践岗位则有限,使得部分学生难以参与其中。对此,应当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以及校友的优势,校内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校外则通过律师事务所、法院等合作,让学生可以充分的予以实践,提升学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创新型的法学人才,应当在知识储备、思维方式以及实践能力上均有所表现,所以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在设计评价标准时,其必须综合的予以评价其创新型法学人才是否具备上述的素养和能力。
四、高校创新型法学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是法学人才培育的主要基地,目前众多高校对于创新型法学人才培育都抱有极大的热情,但是现实中确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经验以及平台,使得培育创新型法学人才只是流于纸面,并未有效的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思维意识。如何才可以有效的培育符合新时代需求的创新型法学人才,笔者认为可以完善人才培育平台的建设工作,其具体有:
1.加强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教师的创新驱动作用
随着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方式的创新,培养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将培养法学人才转变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创新型法学人才,而为了达到培养的目的,高校教师承担起了重任。目前各高校的法学教师,大部分都是接受较为传统的法学教育,而为了提升其教学质量以及教学方向的变化,这就要求教师首先必须具备有创新性,并且需要具备创新型人才所具备的所有的特质,优化课堂教学方式,这样才可以培育出具有创新精神的法学人才。而这就需要增加法学教师的培训力度以及培训方式,提升教师的综合能力,在教学中有所突破,带动学生的创造力。
2.加强实践平台建设,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兴趣
实践出真理,对于学生而言,其創新应当来自于实践,目前我国各高校都建有实践基地,而对于法学专业学生而言,其校内建设有模拟法庭,可以满足大部分学生学习实践的要求,但是对于社会变化和发现,通过在律师事务所和法院的实践,将可以更有效的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对此,高校应当努力为学生创造合适的实践环境。同时,部分学生对于法律的研究较为有兴趣,这就要求导师予以合理的引导,帮助学生以论文的方式表述自己的观念和意见,这样可以使得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校则可以对发表论文的学生予以适当的奖励,进而激发更多的学生到论文创作中。同时学校还应当完善创新的评价体系,综合的评价学生的在校学校表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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