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任鹏
【摘 要】《周易》是我国极为重要的文化瑰宝之一,在我国东晋时期得到了广泛传播,并且在文学艺术领域都有所表现,因而本文谨就《周易》在东晋时期的传播及其对文学艺术的影响进行阐述,这对研究中国文化的发展脉络,研究《周易》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地位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周易》;东晋;文学艺术
前言
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文学艺术发展最为繁荣的阶段之一,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与思想文化重要的转折阶段,这一时期在文化思想领域的繁荣,给中华文化留下了灿如繁星的瑰宝。同时,由于这一时期的社会动荡不安,时代的沧桑巨变给人们以巨大的冲击,人们开始问道于天地鬼神,开始思考天地、生命、万物与阴阳之间的关联,因而东晋时期的道学与玄学之风十分繁荣。
一、《周易》在东晋的传播
(一)国学传播
东晋是我国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在这一时期的学术思潮非常活跃,文化环境丰富多彩,而在这一时期,《周易》最为主要的传播方式就是国学传播,比如王弼的易理派易学,其所著的《周易注》是东晋官学传播《周易》的重要事件,《周易注》的著述,反映了东晋时期易理易学在官方文化的地位,《经典释文序录》中记述“江左中兴,《易》唯置王氏博士”,可见“王氏”在官方传播《周易》方面的巨大作用。尽管就这一时期的“王氏”究竟是王弼还是王肃在学界有所争论,但在东晋时期,官方传播是《周易》传播最为主要的途径缺失毋庸置疑的。
(二)府学传播
府学是中国古代的地方学校,东晋时期或称庠序,或称郡学,本文统称为府学。府学传播是《周易》传播的重要场所之一,《周易》也是东晋府学教育教学最为重要的科目之一,东晋豫章太守范宁“在郡大设庠序……远近至者千余人”,并且在庠序中开设《五经》课程,培养了一批通晓《五经》的学生。范宁是东晋时期影响最大的地方《周易》传播者,但并不代表范宁所遵循的是王氏易学,事实上,范宁认为王氏易学违背了传统儒学,认为浮夸的虚玄学风正是始于王弼、何晏与夏侯玄,并且著述了文章驳斥王何二人。
(三)私人传播
东晋时期私人办学较为盛行,比如东晋范宣、郭璞、步熊等人均办过私学,为《周易》的传播起到的重要作用,其中名声最显的就是郭璞和范宣二人,《晋书》记载说,江州人士精通经学就是范宣开设私学、弘扬《周易》所起到的作用。出了这些文人与方式之外,还有很多宗教人士也著书立说传播《周易》,比如高僧慧远,年少时是府学的诸生,精通《三藏》和《周易》,并且在其诗文中大量使用了《周易》中的词句与概念,以《周易》与佛理相互印证,进而提高自己的佛学水平。除了以上三种传播方式之外,上层名流与文人骚客之间的“清谈”,是当时文人名士所热衷的文化活动,也是《周易》传播的重要路径[1]。
二、《周易》对东晋文学艺术的影响
東晋时期的文学艺术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周易》的影响,其中最为著名的代表人物包括郭璞、干宝、陶渊明等。其中,郭璞是正一道教徒,世传易学,精通道术,是东晋时期极为著名的方士,曾注释《周易》《葬经》等古籍,其所做诗文中明显带有《周易》的烙印;干宝的著作《搜神记》是中国最早的志怪小说,其中明显受到《周易》的影响,《搜神记》中记载,有人伤病垂死,郭璞占卜,不吉利,因此用厌胜之术治愈了这个人;陶渊明很早就熟读《六经》,并且将《周易》中的内容应用于其诗文写作当中,比如陶渊明《饮酒》《还旧居》《感士不遇赋》等诗文中均就《周易》有所涉及,如“少年罕人事,游好在六经”。或者体现了作者在《周易》的影响下对天地自然的思考等,比如作者在《读<山海经>》中写到“天地共俱生,不知几百年”等等。
出此之外,还有许多东晋时期的诗人、方士或名士受到《周易》的影响留下了作品,如刘琨、顾恺之等等。而在这一时期,这些诗人名士在作品中受到《周易》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将《周易》中的概念融入诗文作品中,比如“八卦”意象、太极、阴阳等,如陶渊明“山川一何旷,巽坎难与期”中的“巽、坎”就是八卦的卦名,其中巽象征“风”,坎象征“水”,各有不同;其二,将《周易》中的“象”的概念纳入诗文写作当中,比如陶渊明“大象运四时,功成者自去”,就很好地运用了“象”的概念来契合诗文主题;郭璞“进则保龙现,退则触藩羝”一句中,所运用的“象”,出自《周易》中的“见龙在田”一句,其意在于,出仕则见龙在田,大展拳脚;退隐则如同公羊角触到藩篱,进退失据。通过这样的表达,不仅更加形象,并且更加生动自然,将诗文的“意”与《周易》的“象”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进一步提高了诗文的艺术性[2]。
三、结语
东晋时期,《周易》的传播主要通过国学、府学等官学,以及私学与清谈等民间活动进行传播,其中涌现了大量在易学与玄学方面有所成就的文人墨客,留下了大量的诗文著述,也通过诗文著述表现出了这一时期《周易》的巨大影响。
【参考文献】
[1]王晓毅.王弼《周易注》与东晋官方易学[J].周易研究,2013(06):23-27.
[2]刘育霞.《周易》对陶渊明诗文的影响——兼议易学在东晋的传播[J].周易研究,2015(01):77-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