凃宇
【摘 要】招标是一种规范化竞争手段的交易方式,国有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在工程基建、设备采购等工作中选择成本、质量综合相对优势的、在行业内有优良业绩的供应商、承包商,以降低投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目前法律对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规定不是很完善,规范力度不够,导致国有企业在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关键词】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
国企的稳步发展,能够带动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可以说正是得益于我国国企的强大经济实力,我国经济才出现了飞速的增长。当然,国企作为我国国有经营成分的重要结构,其招投标管理决定着国企能否获得更好的发展,是国企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与助力。然而,由于国企項目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许多不法分子会为了利益,通过一些非法手段,利用招投标治理机制中的漏洞,牟取暴利,导致市场经济运营环境出现严重问题,为此,必须制定合理的解决对策,预防与杜绝问题的发生。
一、企业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组织结构不稳定
国企不同于私企,私企中一般会设有相应的招标委员会机构,负责私企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这对私企的招投标决策与管理监督等,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国企并未设置相关招标决策管理机构,所以在进行招投标项目的制定时,缺少相应机构对决策任务进行指导,因此,在缺少决策部分的情况下,国企招投标制度的企业责任无法有效落实到个人或具体部分上。
其中原因主要是,首先,国企并未对招投标管理设置相应且统一的管理机构,这会带来十分明显的弊端,如,招投标管理规范没有合理统一,不能保障招投标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其次,部分国企招投标项目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对招投标项目的投放管理工作,并未予以相应的重视,招投标项目执行效力低下,工作人员严肃性较低且法律意识的淡薄,都会造成招投标工作缺乏科学性;此外,各部门之间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工作力度欠缺,并且缺乏合理科学的指导工作,这也是国企招投标结构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二)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缺乏完整且合理的制度会对国企招投标管理工作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招标管理没有合理、科学的规范制度,不仅会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上出现问题,就连一些比较实际的问题如紧急情况采购、零星采购等都没有制定统一的、合理的指导原则,导致流程之中负责人不清不楚,责任不能落实到位。
下级公司对于上级公司所传达下来的制度规定并没有严谨、及时地落实,招标管理找不到合理的责任负责部门,公司对于招标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且没有考虑自身实际情况,仅仅照抄照搬上级公司或者其他公司的方法,导致部分制度等过时,不适应公司如今的发展;而且招标过程当中对于采购项目方面的重视度不够,仅仅要求投标人提供报价以及资质,并没有落实到实际的投标文件上,因此埋下了十分严重的法律风险。
(三)招标准备不够充分且招标文件审核不严
一般建设单位在项目计划阶段就会确定招标计划,并会在年度或月度制订出具体的招投标计划。但企业存在招标项目未经审核批准就执行招标计划,或者公开招标的项目比例小而邀请招标的项目比例大等问题;而招标项目存在招标计划计划不准确、缺乏预见性,或者未按规定程序招标,出现计划外招标、先招后批和超计划招标的情况发生;故意规避公开招标,或采用工程联系单的方式随便增加工程量,变相规避招标,未按规定公开招标,主体工程招标附属工程,肢解工程等以种种理由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直接发包。
在邀请招标时,相关程序不规范,违反“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存在招标人为倾向性和廉洁风险;在建设单位未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比选,未形成竞争约束机制;推荐的投标单位集中在一个地区,存在围标、串标风险;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业务水平、服务能力以及专家库不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内容不规范、不详细,审查把关不严,甚至以招标须知代替招标文件,造成投标、评标、定标依据不充分、不准确,影响招标质量和效果。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般来说,开标地点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当中所确定的地点来进行,不能够随意改变。在整个开标的过程中,应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存档,方便日后查看。不过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国有企业所使用的招标文件是十分不规范的,相关单位签字手续过程工作不严密规范,一些招标项目甚至没有相关的登记表格等问题屡屡发生,甚至还出现了没有存档资料、擅自更改招标条件和招标地点的现象。
二、提高招投标管水平的对策
(一)建立相关管理组织机构
企业内部应建立和完善招标管理工作组织机构,设立招标管理归口部门,加强经济活动的统一组织与管理,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五个环节进行程序化的管理,要充分发挥企业纪检、法律、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对招投标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完善相关制度并加强招投标管理监督
企业必须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控制物资采购项目的过程,这样是为了避免采购渠道出现混乱以及管理人员出现失职的问题。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小组,与监督管理制度进行配合,最大化地发挥监督功能,以此来保证对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力度;同时,还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诸如《招投标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监督办法》等一些相关的规章条例,使整个招投标的工作更加公正公开,也使得整个招标工作显得更加的规范与合理。这样就可以较为合理地避免一些不合法的操作,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出现,保证整个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法制观念的落实
招标相关人员应当接受全面、科学的针对性培训,避免过去会议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应将政治业绩与教育学分作为激励手段,激发招标人的学习热情。加强招标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避免腐败现象,或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漏洞,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
(四)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保证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内部的每一个部门都必须发挥自身的作用。其中,审计及监督部门应该提高对招投标工作的检查力度,不同项目安排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加强对代理公司的监督力度,保证代理公司依法履行相关的审查职责,避免出现“以委代管”的现象。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法》展开工作,保证招投标过程的透明性、合法性、合理性,还应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保证投标的公正。
三、结束语
国企是国家经济的重要部分,对国家经济建设不仅发挥着推动和领导的作用。为推动我国基础经济建设,确保国企经济的稳定发展,必须重视国企的招投标工作。作为经济领域中的重要风向标,诚信是维持招投标市场稳定建设的根本依据,公正、公平、公开是维系招投标互动有序进行的基本标准。国企应在公正公开的环境下,建设合理的竞争平台,选择合适的承包者参与招标竞争,这有利于强化国企内部核算管理能力,保障各个项目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娜日松.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5(06):40-41.
[2]康玉霞.国有企业招投标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