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毅 戴正佳
最近,成都高新区纪工委参照《成都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办法》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启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首个被巡察对象为高新区新民乡纪委。
系统内部巡察是纪检监察机关完善自我监督的有效机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提出“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作为成都高新区首次进行系统内部巡察的单位,高新区纪工委从各处室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巡察工作小组,巡察过程突出政治性,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群众最关心什么问题就盯住什么问题,重点对纪检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三转”、作风建设以及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情况开展监督。
根據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受理举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认真落实信访和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有无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大案化小、以案谋私等问题;办案程序、办案证据、办案档案是否规范,所办结的案是否定性准确,是否严格按照办案的要求进行办理,有无弄虚作假、办案不实等问题;以及是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遵守廉政和作风纪律等情况。巡察结束后工作小组将按照《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流程》的要求形成巡察报告,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整改落实。
下一步,成都高新区将持续探索开展系统内部巡察,推动和促进纪检监察系统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