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

2018-06-11 08:42辜雪冬杨林马长中池福敏罗章
中国动物保健 2018年1期
关键词: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辜雪冬 杨林 马长中 池福敏 罗章

摘要:西藏是中国五大牧区之一,是牦牛、藏猪、藏羊的主要产地之一。长久以来风干牦牛肉、牦牛酸奶、血肠、藏猪肉及绵羊肉等畜产品深受当地群众喜爱,但西藏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环节较多,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也较多。根据对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了解和调查,对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畜牧业是西藏各族农牧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产业,是农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发展畜牧业是促进西藏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区畜牧业正处在由传统自给自足的畜牧业向现代市场化、商品化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畜牧业已逐步从家庭一家一户生产向产业化方向发展。进行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及对策研究能够及时分析我区面临的畜产品安全形势、具体的安全影响因素,为应对畜产品安全提出具体的对策,为促进西藏特色畜产品产业化快速发展提供支撑。

1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

1.1养殖环节现状分析

西藏畜牧业经过长期的发展,逐步形成了藏东北牦牛产业带、藏西北绒山羊产业带、藏西绵羊产业带,林芝、昌都、那曲藏猪产业带及山南、拉萨、林芝、昌都和日喀则藏鸡产业带等五个主要的畜牧业产业发展带。虽然解放后西藏的畜牧业得到了跨越式发展,但依然存在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场少,产业化程度低等问题。农牧民群众的牲畜质量安全状况对全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水平仍起著主导作用。在养殖领域,原料奶污染严重,牦牛、绵羊适龄宰杀率较低,部分藏猪有不阉割现象,藏鸡存栏量不高,特别是纯种藏鸡数量极其稀少,直接导致部分畜产品原料质量较低。

1.2屠宰加工环节现状分析

西藏自治区在每个地市均建立了综合屠宰场,其中拉萨和林芝为四星级屠宰场,其它地市为三星级屠宰场。在地市级市场流通的肉类大部分都经过了集中检验。但西藏地广人稀,大部分县都还没有相应的屠宰场,农牧民养殖的藏猪、牦牛、绵羊还存在自养自宰现象。目前国家和自治区都还没有这方面的管理规定,又涉及各户农牧民群众,监管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导致这些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无法保障。

1.3疫病防控环节的现状分析

西藏位于我国西南,海拔平均在4000m以上,阳光充足,光照时间长,同时还由于平均温度低,海拔高,紫外线强,对病原体的生长繁殖不利。由于西藏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其气候的多样性,直接导致西藏畜禽动物疫病的表现和趋势与其他省份明显不同。由于政府配套政策的不够,西藏地广人稀,动物防疫人员缺乏,免疫副反应发生时农牧民多半要自己承受损失等因素,导致散养户免疫积极性不高。

2西藏畜产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体制不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西藏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较多,涉及农牧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兽医兽药部门、环保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它们共同构成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但因为各自的业务要求和业务标准不相同,各相关部门固然都从自身利益出发,当有利可图的时候,往往是争相管理,当无利可图的时候,又形成管理的空缺。并且在西藏畜产品生产中还存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够,规章制度不健全,检疫检验和检测能力不能很好适应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科学研究明显滞后等不足,并且还面临分散饲养防疫难以解决,部分养殖企业还存在农药、重金属、抗生素残留超标,畜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国际质量体系的认证与规范等问题[5]。从人为因素来讲,部分农资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使用添加剂或农、兽药等问题仍然存在。

2.2动物疫病防控现实情况严峻

西藏地广人稀,规模化养殖企业数量少,动物养殖绝大部分由农牧民分散饲养,往往按照祖辈传下来的经验饲养或者借鉴周围农牧民的一些饲养技术来进行养殖,疾病治疗预防的观念十分落后,给疫病的暴发及传播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张辉等对林芝市藏猪进行猪瘟血清学调查,发现该地区的猪瘟血清学阳性率仅为51.6%,远低于农业部70%的标准。陈晓英等对拉林公路部分乡镇藏猪感染旋毛虫血清学检查结果表明,各乡镇均有旋毛虫感染,平均感染率为1.18%,旋毛虫防治任务艰巨。虽然西藏农牧学院和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有大量的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动物检疫等相关专业学生,但动物防疫人员数量和人员素质与当前西藏动物防疫面临的严峻防控形势不相适应,部分专业人员转岗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乡村一级动物防疫员存在业务素质低下、知识技能掌握较差,继续教育不足等现状,致使动物疫病防控管理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2.3养殖过程中畜牧生产投入品存在一定的风险

西藏畜牧业生产过程中,畜牧业生产投入品如饲料及其添加剂、兽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①西藏多数农牧民平时饲料以西藏种植的青稞、玉米、饲草为主,这些饲料中农药残留超标与否、饲料是否发生霉变以及是否产生毒素无法保证。②饲料添加剂种类繁多,它们在畜牧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部分添加剂若长期超剂量使用或违规添加,常常造成其在畜产品中残留,可能对人的健康带来潜在的危害。③部分养殖户或养殖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不按药物使用方法使用兽药,违规加大兽药的使用剂量,有的甚至非法添加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违禁药品,这些均能造成畜产品中的兽药残留超标。

2.4加工企业生产规模小,设备简陋,很难达到食品安全要求

产业化经营是畜牧业提高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但西藏畜产品加工企业整体生产规模小、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全国有影响力的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极少,对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了不利影响。许多畜产品加工企业采用传统工艺加工,加工卫生条件较差,致使畜产食品受到各类微生物的污染,致使产品卫生质量较差。同时有些小型畜产品加工企业根本不具备设备和人员条件,对畜产品检疫检验能力尤为缺乏,即使有部分企业拥有检验设备也基本上闲置,很少使用。企业领导层和员工业务素质较低,对产品质量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行业技术标准缺乏了解。

3对策建议

3.1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及监管者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以地方法律法规等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但是相关法之间的协调性还有待进一步理顺。另一方面,在具体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法律责任方面还需要完善。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研究员指出,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更不是靠监测出来的。因此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的执行情况和企业遵守情况,对于保障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国在国家的法律中规定了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违规生产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整体可操作性不强,违法成本低等原因,导致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效追究畜产品加工的违法生产经营者的责任的可操作性差。同时为加强西藏畜产品质量安全,應该加强对监督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督促政府管理部门有效行使监督职能。

3.2做好动物免疫工作、狠抓检疫检验,确保西藏畜产品的原料安全

畜禽免疫是对畜禽动物重点疫病的预防、控制,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的发展和广大农牧民的身体健康。做好畜禽动物免疫工作对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义重大。西藏应强化畜禽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提高动物免疫效果,预防畜禽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同时积极做好西藏畜禽产地检疫,对于定点屠宰企业,派驻驻场兽医,完善西藏各定点屠宰场规章制度,驻场官方兽医认真开展执行现场检疫检验工作,做好全部畜禽到岸的宰前检疫工作及病害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确保屠宰场检验检疫比例达到100%,防止问题畜禽产品进入流通市场。开展好畜禽产品交易市场、鲜活畜禽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各类违反《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3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与管理

加强对西藏饲料市场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对西藏所有的兽药经销商、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所有畜牧业投入品经营商产品合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加大对畜牧业投入品经销商的处罚力度,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形成经销商守法经营,不敢出售问题产品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和养殖大户的学习培训,规范饲养过程中用药、停药及休药期等的操作管理。加速推广应用新型的安全的绿色畜牧业投入品,将网络信息化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应用到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果。

3.4建立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从2004年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国家质监总局、商务部等陆续开展了不同农产品领域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国家食药局2004年启动建设肉类食品追溯系统项目。2010年开始建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2015年陕西省榆林市被农业部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整市推进试点,现在全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西藏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也应该及时建立完善可追溯体系,畜产品档案能够清晰的反映出动物的生长周期,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情况,以及免疫接种、休药期、屠宰检疫检验等关键数据信息,对于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畜禽产品,可以通过追溯体系查阅原始档案,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在西藏畜牧业生产中推广和使用可追溯体系对提高西藏自治区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升西藏畜产品的竞争力将会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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