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永江
(甘肃省漳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甘肃 定西 748300)
为探索缩短牦牛饲养周期、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收入,于2014年12月~2015年5月选择2~3周岁去势牦牛共60头,在冬春季进行了补饲对比试验。其中选取25头进行观测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根据实验结果指导牦牛养殖户,从而提升牦牛肉品质,提高经济效益。
在我县135个牦牛养殖大户且基数超过1万头的牦牛群中,随机挑选2周岁的牦牛25头,3周岁的牦牛35头,并将其随机分成试验组和对照组两类。需要注意的是,挑选的牦牛在其客观条件上,即体重、体尺上应相近(见表1),以减小其他客观因素对试验结果的负面影响。
(1)确定饲料配比,以混合饲料93.4%,尿素4.4%,食盐2.2%为主要成分。(2)混合饲料应先用温水搅拌,再逐步添加尿素和食盐。(3)给予对照组和实验组都定时在上午十时开展喂饲工作,总计喂料精料2kg、草料10kg,而在下午四时给予试验组牦牛进行补饲工作,补饲量为精料1kg、草料5kg。(4)做好供水工作,饮水应当控制在2次投饲时间的中间。(5)需要将试验组与对照组共同圈养在同一区域,避免因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试验误差。
由表2数据可以看出,对照组的2周岁、3周岁牦牛呈现明显的体重下降现象,平均下降达20.5kg和15.1kg,下降率为18.2%和9.4%。而试验组的体重则明显增加,其平均体重增重约 25.92kg和23.71kg,增重率达到了 18.24%和12.61%。对比发现开展补饲对年龄较低的成年牦牛效果更为显著,故在2周岁牦牛采用该策略有较大意义,能够显著提升牦牛的体重。试验组与对照组相比,扣除原平均体重差别,试验2岁和3岁组平均体重比对照组分别增加46.4%kg和38.81kg,增重率分别为34.79%和22.03%。
屠宰试验结果分析。从数据(表3)上看,试验组的牦牛相对对照组牦牛宰前活重高20.31%,胴体重高20.64%,呈现明显优势。而其可被屠宰率,试验组均达到44.78%的数值,可见开展补饲收益非常明显。此外,在肉品质鉴定上,试验组的牦牛肉质纤维更为细嫩,不仅脂肪含量更少且味道也更为鲜美,属于上乘品质的牦牛。深受消费者亲耐,因此,各养殖户应当在冬季积极开展补饲工作,以期待更好提升牦牛质量从而提升经济效益。
表3 试验组屠宰数据统计表 头、kg
表1 试验前体尺、体重统计情况表 头、kg、cm
表2 试验后体尺、体重统计情况表 头、kg、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