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兰 张斯琪 张星
阻止一个逃犯进入中国并不容易,要阻止其逃出美国也并非易事。对逃犯来说,逃往哪里,并不是随便选择的。根据美国联邦法庭法警局的不完全统计,在过去几年间,美国通缉犯逃往亚洲,尤其是中国的,不在少数。当美国意识到这一点,中美追逃就有了“新契机”。
2017年8月25日深夜,夜半的广州依然炎热,居高不下的气温让人昏昏欲睡,白云机场来往的旅人都行色匆匆。
一辆黑色警车停在机场门口,五六个装备齐全,穿着防弹衣,戴着头盔的警员,押着外籍嫌犯弗格森·纳坤从车上下来。非裔美国人弗格森一头卷发,上身穿蓝色半袖T恤,下身穿短裤。他身材高大,有一米九左右。从车上下来时,警察不得不压低他的身体。
31岁的弗格森是一名美国通缉犯。2011年9月,他与同伙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格林威治大道上抢劫了一家珠宝店。遭到美国警方逮捕后,他获得8年6个月监禁。当时,弗格森缴纳了20万美元的保释金,换取两周时间处理个人事物,但他很快购买了一张机票,逃出美国。
据中国警方通报,弗格森是2017年2月才到达广州的。早在2015年5月,国际刑警组织就对其发布了红色通缉令。美国司法部门掌握到弗格森在中国的情况后,向公安部门提出协查要求,很快,弗格森在广州落网,并于8月25日被遣返出境。
2017年,包括弗格森在内,中国公安部门在上海、广州共遣返了五名美国逃犯。他们在美国涉嫌犯下性侵、盗车等罪后出逃,最终潜藏在中国。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看来,除了这些人外,藏在中国的美国逃犯,可能还有更多。在此之前,因为中美司法合作存在的诸多问题,给他们以可趁之机——前述五人里,有一名逃犯甚至在中国生活了8年而未被发现——以后,这种局面要发生变化了。
“我没记错的话弗格森是(晚上)十点钟左右(到达机场的)。”记者张志韬回忆道,等到终于走完程序,把他押解上飞机时,已经接近十二点了。
弗格森双手背在后面,戴着手铐,先被中国警员押解到机场一个VIP室里。来自中方和美方的代表,已经在屋子里了。美国方面是由司法部法警局官员出面的,他穿着西装,胸口戴着警徽。在一个铺着绿布的台子后面。他跟中国警方的官员签署了相关文件。
“签完以后,我们就不能在那里了,因为他要进行体检,可能有点私密性。”张志韬说,体检完毕后,他们又回到屋子里,看到桌子上放了弗格森一些私人物品,包括钱包、银行卡、手机、钥匙等,“我印象很深的是还有一个驾照,中国的驾照。”
随后,美国警方给弗格森换上美式的手铐——除了锁住双手外,还有一个锁链绕过腰部。之后,弗格森由中美双方的警员押解上飞往美国的民航客机。
这样的交接程序,在中国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演。据警方提供的消息,2017年中国第一次向美国遣返逃犯是在上半年。遭到遣返的五名美国逃犯中,共有三人是从上海出境,弗格森是在广州,另有一人情况官方并未批露。
“广州有几十万黑人,这可能是弗格森·纳坤逃至广州的重要原因之一。”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秀梅称。据美国媒体报道,弗格森先是逃亡非洲的埃塞俄比亚,后才又逃往中国,并在广州定居下来。
阻止一个逃犯进入中国并不容易,要阻止其逃出美国也并非易事。遭到中国遣返的,有一名性侵嫌犯,托比·安德鲁·蒙丹霍。他曾在2009~2012年间性侵了三名女孩,受害人当时均未满14岁,直到2016年受害人报案,这起骇人听闻的幼女强奸案才浮出水面。2016年6月,托比知道自己的劣行被举报,迅速在一个月时间里准备好一切行装,赶在未被美国当局起诉前逃到中国,并在上海地区生活了近一年时间。俄勒冈州参与此案的警探布拉德·福伯特表示:“当时托比还没有被起诉,无法通过吊销护照的方式阻止他乘飞机离开美国。”
除了这种“合法途径”潜入中国外,也有嫌犯可能通过伪造证件的方式。王秀梅分析认为,“弗格森应该就属于伪造证件进入中国的犯人”,否则,已经领刑的他,应该无法离开美国边境。也有一些人,可能是通过偷渡的方式逃离并进入他国。有一些嫌犯在他国生活多居于沿海地区,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对逃犯来说,逃往哪里,并不是随便选择的。根据美国联邦法庭法警局的不完全统计,在过去几年间,美国通缉犯有高达347人逃往墨西哥。同样地处南美洲的哥伦比亚,则因172名通缉犯逃亡至此而位居第二。此外,逃往亚洲,尤其是中国的美国嫌犯,也不在少数。
“我曾经参加过中美一个追逃会议,中国公安部和美国FBI(联邦调查局)、国土安全部联合的,美国国土安全部在会议上放幻灯片,都是美国逃往中国的逃犯,数量还是有不少的。”黄风说。黄风此前曾担任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正司级巡视员,高级顾问。参加过数十项中国与其他国家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员移管条约等谈判及相关文本准备工作。在他看来,“美国在中国的逃犯,数量上可能并不少于中国在美国的逃犯”。
据黄风了解,美国方面也意识到,如果能和中国签署引渡协议,对美国国家利益是有好处的。“但是美国國会制约着政府,”黄风说,这成为中美缔结引渡条约的主要障碍,“美国国会有一种成见,对中国刑事法制不信任。”
“一些国家对于与我国签订引渡条约态度消极,一些外国法官由于缺乏对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的了解,而做出不予引渡或者遣返的判决。”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也曾公开表示,美国和加拿大就曾存在上述情况。
2017年11月4日,中国警方将一个亚裔面孔押出上海看守所。此前,他已经在这里拘留了近两个月了。离开看守所赶往浦东机场前,他还换了一身衣服。上海警方拒绝了记者问询该犯人案件信息的请求。
但据此前警方公布的消息,这名犯人是涉嫌在美国盗窃车辆遭到美国警方通缉。
2009年11月,他从上海入境,藏匿至今。这其间,他主要以英语培训为生,并未再发生其他犯罪行为。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呈元分析,潜逃前,逃犯可能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担心遭到引渡,很多人会选择与美国没有签署引渡协议的国家。此外,生活成本也会是他们考虑的問题。
在他看来,逃往中国的犯人,在选择城市时,通常会有三个考虑:首先,逃亡并非移民,逃犯会尽量避免去北京这样的文化政治中心;其次,沿海城市较为富裕,相对开放,对外籍人士包容度高,偷渡入境更为便捷,相对更受青睐;最后,罪犯会尽量避免去城镇乡村——在规模相对较小的城市若出现一张西方面孔,十分引人注目,不利于罪犯的逃亡。
梳理过往报道不难发现,很多外国犯人到中国后,常会选择英语教师这个职业为生。
2013年就曾发现两起类似案件,一起为英国性侵逃犯在北京当了3年外教,另一起为拥有儿童色情电影、录像带及照片且有着两次犯罪记录的外教,“潜伏”在南京任教长达5年多。
针对前述亚裔男子的司法协助请求,是8月份从美国传到中国的。中国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9月15日将其逮捕。弗格森也是只用了几个月,就在广州落网。多次性侵美国儿童的嫌疑人托比则是5月份潜逃到上海。警方接到美方通报后,最终于10月16日将其遣返出境。这样的速度和效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提升。
据托比性侵案案发地的警探透露,涉及到这类合作,地方警局会先向法警局提供嫌犯的案件材料,“法警局主导、协调了关于逮捕与带回嫌犯的工作”。
黄风说,“实际上美国向中国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和执法合作请求,都超过了中国向美国提出的”,但此前中国能做的事情比较少。
并非中国不愿意提供帮助,而是制度上和法律上存在一些障碍。黄风以经济犯罪为例解释道,逃往中国的美国经济案件嫌犯也很多,如果美国请求中国冻结这个人的财产,中国方面就无法满足。因为按照中国法律,冻结扣押财产一个基本前提是要先立案,但发生在美国的案件,中国执法机关没办法立案,这些协助请求就无法满足。
其他案件也有类似问题,因为中美间长期没能签署引渡协议,使得双方在追逃问题上掣肘很多。美国也清楚,有一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很难从中国方面得到协助,黄风说:“他就设个圈套,把这些人引到国外去,引入到英国、德国,有时候引到香港,把他们从这些地方再引渡或者是移交到美国。”
中国向美国提出的司法协助,也会面临同样问题。中国很多追逃工作,会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红色通缉令。但这种“红通”信息,在不同国家有不同法律效力。“中国法律规定,可以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黄风说,但很多国家并不这么认为,美国就认为这种红色通缉令没有法律效用,美国会根据自己的法律来判断。
中国遣返这几名美国逃犯之前,美国对中国“红通”逃犯的遣返工作也已经开始了。
2015年9月18日上午,潜逃美国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乘坐班机抵达福州长乐机场。福州机场边检人员登机核验了他的身份后,美方押送人员将杨进军带到机舱口,之后浙江省公安押解人员将他押下舷梯。
2015年4月22日,中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后,这是美国第一次向中国遣返名单上的逃犯。据黄风介绍,这也是美国第一次向中国遣返涉嫌职务犯罪的在逃人员。
中美司法合作开始于2000年,此后中美又建立了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机制。“中美双方都在对方的国家派有警务联络官,在中国,美国FBI、国土安全部,都设有办公室。”黄风介绍道,“中国在驻美国使馆,也派有警务联络官。”
据媒体报道,中美是从2011年开始讨论遣返中国通缉的贪污犯问题的。原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涉嫌挪用公款逃到美国后,2004年遭美方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舆论曾一度认为该案可以作为中美追逃合作的范例,但之后,这并未成为一种成熟的模式。透明国际亚太区项目主任廖燃称,这主要是两国司法体系不同,在美国,法官判案引述有关案例,没办法打包处理一类案子。
“在追逃当中,我们只是拿出一个名单,要求美国按照名单遣返,名单说他被指控犯有贪污罪,美国人不会采取任何行动,这也是我们在追逃当中存在的一个问题,你必须拿出一些材料能证明这个人确实是一个逃犯,是一个不安定因素,美国才会遣返他,才会不允许他在美国居住。”黄风举例道,正常入境他应该有合法的旅行文件,包括合法的签证才能入境。“比如我们要求美国遣返一个中国人,中国首先吊销他的护照,他旅行的合法证件就没有了。”
同样,类似2017年美国要求中方遣返的四名逃犯,也必须向中国提供一些证据材料。
“如果美国提供证据材料证明他就是一个犯有强奸罪的逃犯,这种人肯定是不受欢迎的。”黄风说,中国遣返这些人只是因为他在中国也是个威胁,并非是为了配合美国国内法律程序,“任何国家都不愿意让一个外国逃犯在自己国家合法居住。”
每一起案件,都需要中美双方进行大量的沟通、文书、调查等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司法协助处处长郭明聪接受采访时曾举例,2013年,中方就涉嫌贪污两亿多元、潜逃美国的河南周口中储粮中心原主任乔建军一案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2013年4月和2014年4月,美方官员就此案专门来中国河南调查取证,中国检察机关给予了大力配合。据郭明聪介绍,目前中美执法机关更加注重在重点个案上的合作,以提高双方司法协作的效率。
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朱宇翔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在未来,中美两国司法机关将及时沟通和互换相关案件信息,继续对一些重要追逃、追赃案件和一些个案开展联合侦查。同时,双方将继续推动支持“通过便捷方式相互遣返、移交逃犯”。
“近期的几起案件都足以表明,中美之间已经就红色通缉令达成了一定的合作”。引渡问题专家、曾任美国联邦检察官的雅克·泽梅尔曼接受采访时说。而合作的模式,就是以“非法移民”的形式,遣返对方正在追捕的犯罪嫌疑人。
这种司法合作上的加速,也与高层推动有关。2017年10月4日,首轮中美执法及网络安全对话在华盛顿举行,这个战略对话,也是2017年4月,中美元首会晤时商定的四个对话之一。
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华盛顿与美国司法部部长塞申斯会晤时就提到,要以这个对话为契机,建立完善工作组机制,深入开展个案协查,努力在非法移民遣返、打击网络犯罪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打造执法安全合作新的增长点。
作为这个“新契机”的成果之一,弗格森已经住进美国的监狱里了。遭遣返回到美国后,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德高等法院迅速提审了弗格森。虽然弗格森声称自己还是个好人——“我做的事比伤害案要好很多”,但这并没有换来法官的宽大判决。1月3日那天,他最终得知,自己将要在监狱服刑14年。
(周强荐自《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