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引发的伦理危机及其对策

2018-06-02 10:42宋媛媛
新西部下半月 2017年8期
关键词:人肉搜索网络传播

宋媛媛

【摘 要】 本文对“人肉搜索”进行了概述,介绍了它的定义和特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人肉搜索”所引发的伦理危机,并且针对“人肉搜索”带来的伦理危机提出了三点建议:加强网络监督和管理;构建网络伦理道德规范;加强公民网络道德教育。

【关键词】 “人肉搜索”;网络传播;伦理危机

一、“人肉搜索”概述

1、“人肉搜索”的定义

关于“人肉搜索”,古代就有体现,比如江湖悬赏,然后各路高手追拿逃犯,此犯便被唤作“人肉”。人肉搜索的定义指:“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的活动。它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1]“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型搜索方式,它发挥了网络的巨大力量,使网民有了更加自由地发表言论的平台,使民众更大化地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履行了道德监督的义务。

2、“人肉搜索”的特点

(1)参与主体具有广泛性。互联网为“人肉搜索”提供了平台,使网友提出问题时不再只是身边的亲朋好友关注、帮忙,而是汇集了成千上万网民们的力量。从而使传统的人找人的搜寻方式转换为广大网友一起来寻找的集体性活动,这不仅克服了地域、语言等方面的障碍,还使得世界各地的网民们成为了“人肉搜索”的主体,纷纷参与其中。比如2013年12月3日,某少女因被店主怀疑偷窃,个人信息遭遇“人肉搜索”,由于不堪同学“指指点点”,最后跳河自杀。正是由于参与搜索的群体规模巨大,良莠不齐,大量不实消息充斥其中,才导致了此类事件的发生。

(2)传播速度快。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肉搜索”借助现代科技,信息的传播速度大大提升。现在,只要有人提出问题,网友们就会以最快的速度给出答案,而且答案内容五花八门。网络发展为“人肉搜索”提供了更加方便而宽阔的平台,以及数量巨大的网民,使得被“人肉”的当事人的信息快速而广泛的被传播,甚至有一些网民不满网上已有的内容而更深层次地挖掘被“人肉”对象的相关信息,使得被人肉对象的种种信息更加透明地暴露在公众视野当中。

(3)被“人肉”事件以社会“公共议题”为主。公共议题大致分两个方面:一是对于谋取不法利益的事件的监督与揭露,例如发生在2008年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的“天价烟”事件。官员的品行不端、贪污腐败这种事件一旦被曝光就会快速激起网民的愤怒,从而形成一股强大的网络舆论力量,甚至能达到决定事件走向的效果。二是对社会事件的道德批判。例如发生在2015年的“成都别车门事件”、“妻子砸丈夫车事件”等等。

二、“人肉搜索”引发的伦理危机

1、侵犯个人隐私权,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2012年电影《搜索》的上映将“人肉搜索”再一次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引起了社会对“人肉搜索”的新一轮关注。电影里的情节似乎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但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例如2007年4月的“钱军殴打老人事件”,才短短几个小时,钱军以及他妻子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孩子所在学校等等都被曝光。不仅如此,他们甚至还收到了恐吓信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使得网络成为了部分不负责任的网民宣泄私欲的途径。

网民们随心所欲的发言使得网络世界中到处充满了难以证实真假的言论。随着舆论升级,其他媒体的追逐,在这种高度狂热的情绪中,网友们往往选擇用由网内延伸至网外的行动将信息涌动聚集起来的能量释放方式。[2]对当事人的工作学习、日常生活等造成巨大影响。

2、引发网络暴力,破坏社会秩序

科技迅速发展,人们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也开始关注社会,关心身边的事。正是由于网络时代的到来以及每个人心中的好奇心,正好符合了“人肉搜索”的这种特性,也大大地满足了人们的需求,才会使人肉搜索发展的越来越快,它所引发的伦理危机也越来越多。

大规模的“人肉搜索”往往伴随着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人肉搜索”的传播行为只追求实质正义而忽视了程序正义,在搜索中必然导致无辜的人受到伤害,导致不可控制的灾难发生,其本身的正义性就值得思考。[3]一些带有针对性的语言文字、视频图片等内容在被放到网上后,引来大规模网民对此事以及相关人、事进行“人肉搜索”,并将涉事人员的相关信息、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网络上被人肉的事件大多有一个相似点,就是他们的行为违背了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所以很容易激起只浏览相关网页却不明真实事件的网民们对此类事件的共同讨伐。他们发表各种尖酸刻薄的语言评论,这严重的影响到了当事人的身心健康,有的网络暴力行为甚至会延伸到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都造成了不可避免的恶性影响。

3、消解社会主流价值观,威胁社会道德建设

世界上所有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因此,即使是对于同一事物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当某一种看法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时候,这一看法就变成了一种共同认知,人们对此便深信不疑。一种价值判断成为多数人的共同看法时便形成了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网友是促成大规模“人肉搜索”事件中必不可少的主力军,因此这些网友便成为了定性该事件的主导者和主要力量,而事件一旦被定性就会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再也没有太多的人会在意事件的真实性。长此以往,便把传统的主流社会价值观的积极因素消解在种种网络人肉搜索事件当中,对当今社会的发展不仅起不到积极作用,反而会是威胁社会道德建设的桎梏。

三、应对“人肉搜索”带来的伦理危机的建议

1、加强网络监督和管理

首先,落实实名制。针对网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可以从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入手,网络实名制有利于减少网络上的垃圾信息,规范“人肉搜索”行为,构建和谐的网络社会。中国网民人口数量巨大,实名制的落实需要时间,可以先在一些大型的用户较多的网站实行实名制。例如微博、贴吧等等,并观察总结实行实名制后的各种经验,以便于全面实行。

其次,加强论坛管理和信息审核,提高网络技术的应用。网民们在网站上发表各种言论,包括一些不实、有攻击性的话语,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利。除了发表这些言论的网民要承担责任,网站也难辞其咎,要一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在法律方面,中国还未形成全面的、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规范人肉搜索行为。这既让没有恶意去侵犯别人权利的人没有一个准则,同时又让危害社会的人钻了空子。因此建立健全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明确网络侵权行为的相关界限是当务之急。

2、构建网络伦理道德规范

网络不仅是一种应用,也是一种文化传播的途径。所以在文化传播过程中需要加强对网络道德规范的构建,重视对社会伦理、公序良俗的网络宣传。从而形成网络社会所特有的道德约束力。网络道德规范和道德伦理不仅可以约束网民利用网络获取、传播信息的行为,而且可以弥补法律法规滞后的不足。

首先,网民在上网时最起码应该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人肉搜索”中,不仅人肉事件主人公还人肉其家人,严重的伤害到了其家人的正常生活与合法利益。每个人都是热爱自己家庭,疼爱自己家人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家人生活幸福。所以,网民最起码应该遵守这条规则。其次,网民应该以不伤害他人為前提,并将此作为应该遵守的道德标准。无论网民的动机是什么,结果是否会伤害到别人,才是判定网民行为是否道德的准则。最后,网民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任何以挖掘他人隐私为目的的“人肉搜索”都是不道德的行为。网络道德规范可以约束和批判网络用户的网络行为,尤其在当前相关法律较为滞后的情况下,它的作用更加凸显出来。

3、加强公民网络道德教育

截至2014年6月,中国上网人口中,79.4%的网民学历都处于大专以下,而大专包括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仅占20.6%。上网人群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这部分人的自我约束力、克制力、文化素质相对低下,他们在网络中分辨是非的能力也相对较弱,更容易被迷惑。中国对于上网文明的宣传也只是通过标语,而没有对上网人群进行专门的文明上网培训,也没有专门培训的机构和规范化的管理,导致人们缺乏文明上网的意识。要想进行大规模的网络道德教育,就要有正确的方向做引导,让网民认识到网络是获取生活资讯的平台,是方便人们生活的工具。在网络道德教育中,首先要培养网民的自律意识,给网民正确的活动方向和引导。

网络时代离不开网络伦理,更离不开道德规范。“人肉搜索”是用来进行信息交流的新型方式,它在为人们提供信息共享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伦理危机。实现人肉搜索的有序性、规范化,既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干预、引导和法律法规的约束,也需要每个网民的自我管理,在上网过程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恰当的利用“人肉搜索”。

【注 释】

[1] 陈力丹.理性认识“人肉搜索”问题[J].信息网络安全,2008(10)1-2.

[2] 唐希.人肉搜索内部动力机制探析[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69-72.

[3] 潇文山.关于人肉搜索的法律思考[EB/OL].(2014-02-16)[2014-02-19].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1571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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