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行船舶船载AIS设备使用现状

2018-05-31 01:46杨浦海事局邱学刚徐建设蒋兆明
中国船检 2018年5期
关键词:自动识别海事局海事

杨浦海事局 邱学刚 徐建设 蒋兆明

船舶进出港签证取消之后,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成为海事管理机构跟踪掌握船舶动态最主要的手段。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船载AIS设备的使用现状乱象丛生。为此,杨浦海事局于2017年3月起开展了一次国内航行船舶船载AIS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和分析船载AIS设备使用现状,笔者通过在全面检查中获取的信息,并结合调查国内航行船舶船载AIS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浅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希望能给业界以启示。

船载AIS设备专项检查概况

检查的船载AIS设备分为A级和B级两类。A级AIS船载设备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993-2标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二部分:通用自动识别系统(AIS)A级船载设备-操作和性能需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B级AIS船载设备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SOTDMA)技术要求(暂行)》或IEC62287-1标准《海上航行和通信设备与系统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一部分载波侦听时分多址技术(CSTDMA)》,及《自动识别系统中文编码规则》。

专项检查内容以海船舶〔2015〕51号文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载自动识别系统设备检查导则的通知》为标准,包括了设备的安装、设备状态、设备操作等内容。具体包括发射频率及功率在内的发射参数;包括船舶名称、MMSI(海上移动识别码)、船舶呼号(海船)、IMO号码、船舶类型和天线位置设置信息在内的静态信息;包括船位、UTC时间、对地航向、对地航速、船首向、航行状态和转向率在内的动态信息以及包括船舶吃水、危险货物、目的地、预计到港时间在内的航次相关信息。

检查的方法主要有检查设备的安装(设备是否完整安装及接线连接、电源天线的安装是否满足要求),查验产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操作说明书,检查船载AIS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显示、静动态数据设置与工况,评估船员对设备操作是否熟练,岸基是否能读取和识别船载AIS数据等)。

表1

表2

对随机抽样检查的150艘次船舶的船载AIS设备专项检查结果统计分析如下:

1、 海船/河船分类统计

专项检查结果根据海船/内河船分类统计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现场检查结果正常海船占比达87.76%,内河船仅为79.21%;检查存在问题海船占比仅为12.24%,内河船为20.79%。

2、 设备类别分类统计

专项检查结果根据设备的A/B级分类统计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现场检查正常A级设备占比93.48%,B级设备为76.92%;检查发现存在问题A级设备占比为6.52%,B级设备为23.08%。因此,A级设备的状况整体较好,而B级设备的状况与A类设备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船舶类别分类统计与设备类别分类统计的结果具有趋同性,这是由于所有500总吨及以上的非国际沿海航行船舶以及所有客船(如有免除的除外)应配备A级AIS船载设备的缘故。

3、设备生产商分类统计

(1)A级设备

A级AIS设备专项检查结果按设备生产商分类统计见表3。

根据上述统计,现场检查遇到较多的A级设备主要集中在SAMYUNG ENC、上海埃威、FURUNO和SARACOM四家,占比达80.43%。发现问题的3起船载AIS设备问题,都是船名和/或MMSI码设置错误。

表3

表4

(2)B级设备

B级AIS设备专项检查结果按生产商分类统计见表4。

根据上述的检查结果,现场遇到较多问题的B级AIS设备依次集中在石狮飞通、上海埃威和台州新骆航海,占比分别为30.77%、25.00%和15.38%。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占比前三名的依次是厦门新诺、石狮飞通和台州新骆航海,发现问题的比例分别为33.33%、31.25%和25.00%。

专项检查结果表明,海船船载AIS设备的状况整体较好,而内河船舶船载AIS设备的状况整体较差。

设备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保持AIS设备正常开机。2017年1至6月,上海海事局查处了251起船舶未按规定开启AIS设备的违法案件。而统计数据显示同期上海港海船与内河船舶单船到港总数为13468艘,占比为1.86%,查处违章的只是少数,实际未开启设备的比例远高于这个比例。

2、AIS设备天线的未连接和安装问题。此类问题基本都发生在内河船舶。天线不连接、AIS设备甚高频天线与其它无线电设备天线安装相对位置不满足规范要求,致使船载AIS设备发送信号的距离有限,只能接收近距离船舶的AIS信号和被近距离船只识别。AIS天线未连接非常难以发现,岸基系统无法获取船舶信息,无从得知船舶是否到港,登轮检查又发现一切正常,只有通过AIS检测仪才能发现,在随机检测的150艘船舶中发现了2起此类问题,占比1.33%。杨浦海事局2017年1至6月共对205艘次内河船舶进行安检,发现天线的未连接或安装缺陷7起,占比3.41%。

图:B级设备生厂商的前三名依次为石狮飞通、上海埃威和台州新骆航海,占比分别为30.77%、25.00%和15.38%。

3、AIS信息设置有误。AIS信息包括静态信息、动态信息以及与航次相关信息三类。AIS静态信息包括船舶名称、MMSI(海上移动识别码)、船舶呼号(海船)、IMO号码(海船)、船舶类型和天线位置设置信息。船舶静态信息对于识别船舶具有决定性作用,静态数据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着接受台站能否识别船舶。例如,2017年1至6月,上海海事局就查处了45起船舶未在AIS设备中设置准确信息的违法案件。同期,杨浦海事局对205艘国内航行船舶进行了安检,共查出了30艘船舶AIS数据设置错误的缺陷,占比高达14.63%。

4、擅自修改AIS设备的MMSI和船名。有些沿海航行的海船安装了可以修改静/动态信息的A级AIS设备,其船东为规避海事监管同时又想实时监控船舶动态,擅自修改AIS设备的MMSI和船名,这样海事管理机构通过接收到的MMMSI和船名无法识别船舶,而船东却保持对船舶的持续跟踪。在专项检查和检测中发现的3艘海船发现的问题均属此种情况,而且都为500总吨以下的沿海航行海船。

5、B级AIS设备质量较差。从现场检查统计情况来看,B级AIS设备质量是个大问题,据现场检查不完全统计,在使用B级AIS设备超过3年的船舶中,约80%的船舶至少更换过一台AIS设备,导致了船载设备、MMSI证书和船检薄上登记的设备型号和/或各不相同。例如,2017年1至6月,杨浦海事局对205艘国内航行船舶进行了安检,共发现了17艘船舶AIS存在各类故障或船舶船载AIS设备与识别码证书、船舶检验薄登记的设备型号不一致。

6、船员操作AIS设备的水平和能力较差。2017年1至6月,杨浦海事局对39名船员进行AIS设备操作性检查,共发现了23名驾驶员不熟悉AIS设备操作,占比为58.97%。

7、B级AIS设备的中文船名混乱。国际公约中要求船名为英文表示,因此A级AIS基本都是用英文显示船名。国内规范对B级AIS设备中文船名也没有具体的规定,鉴于中国现实国情,许多内河船员文化水平不高,不会汉语拼音,各生产厂商的中文船名解决方案各不相同,导致B级AIS设备中文船名显示非常混乱。

设备使用现状原因分析

1、船东方面

由于航运经济持续低迷,部分船东为控制成本,经常购买质劣价廉的AIS设备,导致设备经常故障;部分船东由于岸基支持不力,对船载AIS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既不给予技术支持也不及时聘请工程师进行维修或予以换新;还有部分船东为逃避海事监管,恶意修改船舶MMSI码和船名。

2、船员方面

由于IMO和国内都未将AIS设备使用纳入船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国内航行船舶船员接受文化教育的程度相对较低以及认识水平的不足,导致船员AIS设备操作能力和水平较低,特别是内河船员对AIS设备基本不敢碰、不愿碰。个别船员即使想提高操作技能,但由于操作说明书的缺失,也无法提高AIS设备操作技能。

3、生产商方面

B级AIS设备基本都是国内生产商生产,其使用寿命不如A级设备长,B级设备生产商应着力提高设备的工作可靠性、稳定性和使用寿命。同时,由于部分船东用户或公司为了省钱,未与生产厂商达成规范的售后服务,部分船东新购B级设备,却没有专业的安装工程师上船安装,导致设备天线的安装不满足规范要求、静态数据设置有误等问题。

4、船舶检验方面

Solas公约2010年修正案要求,营运船舶配备的自动识别系统应由认可的验船师或认可的试验或检测机构进行年度试验(国内法规无此规定)。试验应验证船舶的静态信息编程是否正确,与连接传感器的数据交换是否正确,并且通过无线电频率测量和使用船舶交通服务(VTS)等进行广播试验验证无线电性能。船上应保留一份试验报告的副本。国内航行船舶却无相关规定,导致船载AIS设备安装之后不再进行试验,并且设备出现故障之后,船东随意更换AIS设备。

5、海事管理机构方面

尽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认识到船载AIS设备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监管信息不共享、各地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资源有限、违法证据采集困难等原因,导致海事管理机构缺乏统一有力的管理手段对船载AIS设备类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6、其它原因

内河船舶过桥需要临时拆除天线、船舶修理等不明原因导致AIS故障、各生产厂商对B级船载AIS设备的中文船名解决方案的不同等原因,也导致内河船舶船载AIS设备使用中乱象丛生。

海事监管应对措施

1、加强海事信息化建设,提高船载AIS设备使用不正常船舶的自动识别能力。各海事管理机构可在GIS系统的基础上,结合AIS岸台接收到的到港船舶AIS信息、船舶登记信息、船舶MMSI登记信息、VTS信息、进出港船舶报告信息、码头船舶进出港信息,对各种信息源进行筛选和分析,比对分析查出可疑目标船并标识,随后跟进查处。

2、提高海事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加强AIS设备现场执法。尽管部海事局于2015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载自动识别系统设备检查导则的通知》,为海事执法人员提供了开展AIS设备检查的技术指导,但是A级和B级AIS设备的技术标准不一,设备生产厂家众多,操作界面和操作方法千差万别,因此, AIS设备的检查是一项技术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工作。要准确查找船载AIS设备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一线海事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快速准确查出各类AIS类违法行为。

3、提高船员AIS设备使用能力,将AIS设备操作能力纳入船员评估考试的项目之一。检查中发现内河船员不能熟练使用AIS设备的现象非常普遍,对设备的操作存在畏惧心理,不敢操作,绝大部分不会操作的船员表示希望对其进行专项培训。

4、加强AIS设备检验认证,提高国产B级AIS设备的质量。B级AIS设备故障频繁,船员操作水平低下,导致一旦出现故障船舶只能更换设备或加装设备。建议从源头提高国产B级AIS设备的质量。

5、将船载AIS设备年度试验作为强制要求。借鉴国际标准,年度测试由认可的验船师或认可的试验或检修机构进行。试验应验证船舶静态信息的编程是否正确,与连接传感器的数据交换是否正确,并且通过无线电频率测量和使用船舶交通服务(VTS)等进行广播试验验证AIS的无线电通信性能。同时船上应随船保留一份试验报告副本。

6、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并对外公开,促使各生产商自觉提高船载AIS设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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