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私有化毒害俄罗斯

2018-05-30 10:48王孝经
国企管理 2018年4期
关键词:私有化俄罗斯

王孝经

国企“私有化”是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自由改革派”上演的一台重头戏,是一场空前的财产“大分割”运动。几年间,大规模、“闪电式”的私有化运动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俄罗斯社会的面貌,瓦解了原制度的经济基础,改变了社会的阶层结构,催生了私人资本特别是大资本的形成,一度导致了“财阀横行、寡头参政”的局面。俄罗斯“私有化”运动激化了社会矛盾,助长了经济犯罪和寡头垄断,贻害无穷,教训深刻。

操之过急

1991年底开始的俄罗斯国企“私有化”运动,是俄罗斯一场空前的“社会财产大分割”运动。

俄罗斯私有化运动开始之初,改革派一厢情愿地认为,“私有制”的优越性被人类几百年的历史所证明,俄罗斯必须踏上私有化的征程,才能最终融入“世界文明之林”。为此,他们将建立“私有制”视为通往西方“天堂式”生活的法宝,将私有化看作是拯救俄罗斯的“救世良方”和“灵丹妙药”,提出私有化必须加速进行,甚至可以打破常规,不考虑后果。同时,他们还幻想冷战结束后,西方会给俄罗斯大量的经济援助。他们在设计经济改革方案时,对西方的援助和贷款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一些西方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内,纷纷将私有化和经济自由化程度作为提供贷款的先决条件,要求俄罗斯政府必须进行私有化改革。

实际上在戈尔巴乔夫执政后期,苏联内部已经开启了“非国有化”的大门。苏联解体后,更为俄罗斯实施私有化提供了便利。1991年12月29日,异常偏激的私有化纲领被叶利钦以“总统令”的形式获得批准并开始实施,由此也拉开了俄罗斯私有化运动的序幕。

俄罗斯私有化操之过急,百弊丛生。首先,私有化更多的是出自政治投机,而非经济上的考虑,其目的就是在俄罗斯建成资本主义。

私有化法律准备严重不足,私有化遵循的是一些空泛的理念,依靠的是“总统令”和纲要,而不是靠法律进行,这就直接加快了旧官僚和新权贵将手中“瓜分的社会财产”合法化的进程。

片面追求规模和速度,大规模、突击式、闪电式地推进私有化。西方资本主义走过了几百年时间,而俄罗斯改革派期望短时间内培育出千百万私有者,期望在一、两年的时间突击式完成15000家国有企业的私有化。

与其他国家不同,俄罗斯被私有化的是国有资产中较好的甚至是最好的部分。在俄罗斯大型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一些资源、原料型企业首先被私有化,如石油开采、冶炼,有色金属、航空企业等等。

权钱交易泛滥,私有化不是结束,而是开始了财产的争夺。私有化既没有解决经济上的收入、效益等问题,也没能完成结构调整的任务。

“贱卖国企”

私有化实际上成为一些国有优势企业的“大拍卖”,为瓜分国有资产提供了机遇和依据,使少数人借机暴富,进而演变成“财团巨富和金融寡头”。

在俄罗斯“贱卖国企”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私有化为少数人提供了绝好的敛财机会,不计其数的国有财产被变相转手或侵吞,削弱了国家的总体经济实力。俄罗斯约有500家大型企业被以72亿美元的低价出售,而这些企业的实际资产却达到了2000多亿美元。莫斯科“吉尔”汽车制造厂资产总量约合10亿美元,一家私人财团购得价格仅为400万美元。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莫斯科市政府不得不又重新收归国有。类似的例证很多。除有形资产外,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的流失更难以统计。

私有化过程中,由于国外产品、特别是西方舶来品的冲击,俄罗斯企业及其商品失去了自己的市场,导致工业部门衰落,经济衰退。比如,俄罗斯以前每年能生产400架各种类型的飞机,私有化后,生产量大大萎缩,每年不超过20架。俄罗斯的有色金属业基本被外国籍的俄罗斯私人控制。1996年俄罗斯经济的损失相当于苏联在二战中损失的2.5倍。私有化严重损害了俄罗斯产业部门的竞争力。

私有化吸引外资效果更是微乎其微。1994年正值俄罗斯私有化的高潮时期,1994年前9个月的外国投资仅为7.68亿美元,而1993年为29.2亿美元。而1995年估计仅私有化企业改造所需要的费用就高达1500亿—2000亿美元。不少外资、特别是金融“游资”投放到证券市场。多数外国投资集中在那些利润丰厚的原料采掘部门。几年来,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发领域的国外投资成倍增长,而机器制造、建筑业的外资增长却大幅度回落。

祸国殃民

私有化几年过后,实际结果与最初目标相差甚远。私有化既没有实现收入目标,也没有达到效益目的。

私有化恶化了社会局势,导致社会两极分化严重。1994年6月底,叶利钦总统宣布俄罗斯已有70%的工业企业实行了私有化,俄罗斯社会4000万人成为股票持有者。然而,真正在私有化中分得好處的只有70万人到90万人,最后能够分抢到最大蛋糕的只是极少数,也就是金字塔顶尖上那不足2000人。

在社会心理方面,大多数人不认为分得的是国有财产,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补助”,或是一张“彩票”。这种“平均分配”国家资产的作法实际上是一种“欺骗”,在政治上是有害的,经济上也是徒劳无益的。大多数居民没能也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者或所有者”。随着“大众私有化”阶段的结束,“货币私有化”的开始,俄罗斯一些“油水”企业纷纷拍卖、招标,绝大部分居民更是无缘,只能做“看客”。

私有化严重损害了俄罗斯国家安全。俄罗斯有关部门认为,私有化纲领中没有顾及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结果是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了社会局势紧张,严重影响了国家和社会安全。

俄罗斯私有化暴露出的问题,不仅激怒了俄罗斯百姓,而且也为西方学术界所不齿。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里茨、哈佛大学俄罗斯经济问题教授马歇尔·格德曼等多次对俄罗斯改革模式以及私有化运动提出批评。乔治·索罗斯把俄罗斯经济制度定义为“掠夺式资本主义”、“强盗式的、野蛮的资本主义”。索罗斯几次在公开的场合直面俄罗斯新生寡头,咒骂他们的暴富靠的是私有化中的“犯罪、盗窃”。他说:“俄罗斯已从苏维埃制度的一个极端走向了一种恣意妄为的、更近于掠夺性的资本主义的另一个极端。”这位美国金融大亨对“俄罗斯寡头这种粗暴野蛮和凶恶贪婪的行为”感到震惊,“国家瓦解了,而每个人都在千方百计偷窃国家的财产”。索罗斯认为,丘拜斯推动的私有化是为了将“掠夺性的资本主义变成合法的资本主义”。总之,一言以蔽之,俄罗斯的国企私有化,彻头彻尾是一剂祸国殃民的“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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