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 静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400712)
农村电商是相对城市电子商务而言的,借助网络嫁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实体终端直接扎根于农村服务于“三农”,真正实现三农服务落地,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1]。洪勇(2016)[2]对农村电商给出了明确范围说明:“主要是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的电商,农村日用品电商、农产品电商、农资电商、农村服务业电商和农村扶贫电商。”在农业部出台的《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中指出[3]:农村电商重点是生鲜农产品电商、农资电商、休闲观光农业电商。
整体而言,我国农村电商具有增长速度快,增长潜力大但是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特征。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我国东部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趋势良好,而中西部农村电子商务正进入启蒙期,总体来说发展状况并不太理想,处于“成长期—发展期”的转型过程中[4],许多环节有待完善,主要原因如下:
1.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电商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就是交通和网络。就交通情况而言,我国农村基本交通情况有了一定改善,但是偏远或地质复杂的区域,交通设施不完善,不能满足大规模的现代物流发展需要,不仅物流成本高而且物流递送时间也太长,农村地区的物流仓储基础设施不完善,快递市场秩序混乱。就网络情况而言,因为地理或交通因素,农村地区网络覆盖率较低,信号较弱,同时造成网络维护困难,网速较慢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互联网基础设施在我国农村地区的优化升级。
2.电商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有限,品牌意识不强。随着电商在农村市场的不断深入,日渐突出的电商规模使得农村电商人才不足的矛盾日益激化。高中低各个层次,都有人才缺口,高端复合型电商人才更是很难引进。农村地区资源丰富,但是由于大部分电商从业人员文化基础较低,甚至缺乏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严重阻碍了电商的普及、发展。对于一些有一定基础及经验,经营时间较长的商家,又由于其品牌意识较弱,缺乏科学规划,经常会招惹各种品牌问题纠纷。
1.技术进步原因。过去农村农业耕地广阔,单纯依靠人工实施耕种,效率低下;现代社会,由于大量农业高新技术的配套应用,使得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机械化、智能化设备的应用对人工劳动力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对人工劳动力的数量将大大减少,迫使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逐渐剥离出来,形成富余劳动力。
2.制度变化原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5]:“在坚持与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全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与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由此看见,土地耕种已经不是农民唯一的生存手段,当他们变成农村土地的“经营者”后,意味着他们也将从传统的土地耕种工作中剥离出来,逐渐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选择的做一些自己得心应手,在自己能力和兴趣范围内的工作,从而逐渐过渡到其他产业的社会劳动中。
3.城镇化趋势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有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我国城镇化比例已经突破50%,在如此高速的进程中,面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的严重不足,新催生的市民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在这种背景下,“就地城镇化”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矛盾,但是这一过程同样需要一些其他产业来充分吸纳富余出的劳动力。
针对富余劳动力,传统安置方法主要是进城打工。这种方式虽然能缓解一定的就业压力,但是存在明显的弊端,并非长久之计。
首先,大量富余劳动力的涌入,给城市的公共设施和交通运输带来了较重的负担;
其次,城市工作机会有限,加之本身还有一部分失业人员,一定程度上将形成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失业人口再就业之间的矛盾;
第三,由于进城务工人员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对其管控力度有限,容易给社会治安埋下隐患,增加管理难度。
因此,迫切需要改变农村现有解决富余劳动力的方式,通过结合富余劳动力自身特点,满足其既可以”走出去”找机会,也能够“留下来”求发展的目的,一方面减轻城市负担,另一方面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电商的发展,对于多层次、全方位的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作用是明显的。通常而言,富余劳动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第一类是留守妇女人群,这类人群在家务农以及照顾老人和孩子;
第二类是有年富力强,有气力,但是文化水平低,无一技之长的人群;
第三类就是有一定文化基础,会简单的使用电脑,具有一定电商意识和社会经验人群。
针对这三类人群,如果借助电商,可以通过以下三种大类的岗位设置实现其安置转移:
1、针对妇女人群,因其需要兼顾家庭的原因,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要求比较灵活,因此可以从事电商的客户和仓库管理岗位;
2、针对年富力强但是无一技之长的人群,因其体力好,可以从事电商物流和包装岗位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岗位;
3、针对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人群,可以在对其进行电商技能培训后,从事基础的电商技术和系统运营、维护工作。
综上分析,农村电商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分层安置转移,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农业产业向非农产业转移,不仅减轻社会负担和缓解就业压力,还有助于农村自身经济发展。
农村电商对富余劳动力安置如下图所示[6]:
一般来说,结合农村当地实际情况,电商模式可以分为“资源型”和“特色产业型”两种模式。“资源型”产业模式是指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借助网络平台拓展销售渠道。例如河北清河县,盛产羊绒,当地电商利用这一产品优势,进行电商销售,清河县的羊绒纱线在淘宝占据了销售总额的八成。“特色产业型”则是利用电商运营平台,对特色产业进行推动,提升该产业的集群效应,增加市场影响力。例如山东博兴县,利用当地的实体经营和电商平台的对接,实现了传统艺术当中的老粗布以及草柳编等特色产业在电商市场的售卖,全县电子商务呈现多元化、集群式综合发展,推动了当地传统企业的成功转型。
以上两种模式,其共通点就是找准自身特色,以电商平台为契机,将自身优势发挥到最大。
在选择自身电商模式的时候,当地政府需要和企业共同进行调研分析,对当地农业特产、特色资源进行整理、分析,结合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电商模式。
从我国电商发展模式不难看出,各地政府对其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农村电商的发展也需要依靠政府的支持。
首先,政府牵头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随着网商数量的增加,网商销售量的不断增加,对交通、物流、工厂加工能力、网商管理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条件的县域可以建立电子商务园区,打造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比如引入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电商企业所需的研发设计、摄影美工、网络运营、法律维权等全方位配套服务。
其次,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模式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政府和企业采取一定的鼓励政策和措施吸引高端电商人才入驻,通过高端人才的引进,推动、带领当地电商行业的发展,提高行业水平;针对本土电商从业人员采用交流学习的方式,向先进企业、县市学习,通过参加各种电子商务研讨座谈会,到名校找名师请教,通过与其他地区电商分工合作,相互合作,共享学习资源等方式进行培养;同时定期开展针对村民的电子商务基础技术技能培训,减少村民从事电子商务的后顾之忧。
第三,对电商企业给予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当地电商企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引和安置。鼓励个体电商向集团转型发展,提升电商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对电商市场的监管,确立和保护当地企业品牌,尽可能的带动配套产业的发展。
要更好的承载富余劳动力,不能仅依靠电子商务一条腿走路,必须要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经济格局,拓宽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路径和选择,使用多条腿走路。因此对农村产业经济格局要进行多元化,错层式发展。
电商模式发展固然具有良好前景,对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安置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如果扎堆发展,必然会导致恶性竞争,大家的利润都减少,更严重的情况则是直接损害电商运营的生态环境,因此科学把握农村电商和富余劳动力的安置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当地政府及企业应对当地相关产业进行调研、对比,引导各个产业进行分工、合作,尽可能减少市场的损失及资源的浪费;同时可以指引农民多方面发展自身的能力,鼓励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充分发挥自身的长项。比如,善于手工制品制作的应该继续开发与制作手工艺品;善于种植或畜牧的可以继续扩大种植面积或扩大畜牧喂养规模,政府可以帮助其提供技术及市场方面的帮助支持;他们即可以选择通过电商自己创业销售或者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在线销售,所以这些产业的存在又都可以为电子商务提供更多的产品支持与发展空间。
通过对农村的人力、技术、资本的有效整合,强化整体力度,实现各行各业的和谐、良好发展,增强了农村产业主题市场竞争力。
[1]杜敏,曹潇明.农业网站电子商务发展战略探讨[J].大陆桥视野, 2012.
[2]洪勇.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的制约因素与促进政策[J].商业经济研究, 2016(4):169-171.
[3]洪涛,张传林.2014-2015年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报告[J].中国商论, 2015(Z1):50-60.
[4]马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与农村富余劳动力安置问题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6(2):135-137.
[5]农业部.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农业科技与信息 2014(13):6-7.
[6]马金海.农村电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安置的影响与路径优化[J].价格月刊, 2016(8):8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