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伏萍
为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以下简称“PED”)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鼓励低能耗高质量产品推广,2018年2月国家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在此之前,已分别在2015年4月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2016年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本文根据18号文中提出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就新能源补贴对象车型对相关技术指标进行汇总,分析新旧政策的变化,为相关企业新能源汽车质量的提升提供参考。
1. 纯电动乘用车
① 续驶里程
18号文要求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150 km,而958号文的补助标准中对续驶里程低于100 km车辆不提供补贴,即可理解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应不低于100 km。由此可见,针对续驶里程,18号文要求加严了。
② PED
18号文中要求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PED不低于105 Wh/kg,PED分挡对照见表1。
表1 PED分档对照表
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准入条件(见表2)。补贴调整系数分三个档次(见表3)。
表2 958号文与18号文中m与Y对应表
由表2可看出958号文同样针对Y按m设定了计算限值,但18号文每个档次Y的限值比958号文中的限值要求加严了约10%。根据实车百公里耗电量与Y限值的差值百分比(以下用“ε”表示),补贴调整系数分三档(见表3)。
表3 18号文补贴调整系数
2.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比值
针对工况法纯电动续驶里程低于80 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应按照GB 19753-2013《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中7.1.1条阐述的B状态进行燃料消耗量(Etest)试验。燃料消耗量比值(以下用“Etest/ELim”表示)为试验获得的Etest测试结果与GB 19578-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中与样车m对应燃料消耗量限值(ELim)的比值。18号文要求该比值小于65%,补贴调整系数分两个档次,比值在小于65%大于等于60%之间的补贴调整系数为0.5,比值小于60%的车型补贴调整系数为1.0。958号文要求该比值应小于70%。
针对工况法纯电动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 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应按照GB 19753-2013中第7.1.1条阐述的A状态进行百公里耗电量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准入要求, 但补贴调整系数不随其变化。958号文同样针对工况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 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在A状态下Y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相同的要求。
3. 纯电动客车
① PED
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PED要高于115 Wh/kg,958号文要求PED高于85 Wh/kg 。
②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
Ekg不高于 0.21 Wh/(km ·kg),补贴调整系数分两个档次,18号文比958号文加严了12.5%(见表4)。
表4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差异
4.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
① 续驶里程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 km(等速法),958号文无此要求。
② 节油率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要高于60%。958号文要求节油率水平高于40%。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燃料消耗量按照GB/T 19754-2015《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油耗限值依据GB 30510-2014《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确定。
5. 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
① 能量密度
动力电池系统密度不低于115 Wh/kg。958号要求动力电池PED不低于90 Wh/kg。18号文比958号文电池系统PED要求增加了约27.7%。
② Ekg
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的Ekg不高于0.4 Wh/(km·kg)。补贴调整系数分两个档次(见表5)。
表5 Ekg与分档差异
6. 纯电动专用车(作业类)
PED与纯电动货车要求一致。另,纯电动专用车(作业类)吨Y不超过8 kWh。958号文要求纯电动专用车(作业类)吨Y不超过13 kWh,新政策中电耗要求降低了38.4%。
7. 燃料电池乘用车
① 功率比值(P比值)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P比值)不低于30%。补贴调整系数分三个档次(见表6)。
表6 P比值与补贴分档
② 额定功率
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 kW。958号文针对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大于10 kW,但小于30 kW的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金额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6 000元/kW给予补贴。
我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扶持既有面向生产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又有面向消费者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品、产业的扶持力度。同时,通过对2018年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未来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政策将是“持续扶持,补贴退坡,技术加严”。
为方便企业更好理解政策要点,本文归纳以下几点供企业参考:
新能源乘用车政策导向是高续驶里程、高PED、低能耗。鼓励技术水平高、安全可靠的产品推广应用。
根据新能源客车单车补贴金额计算公式,补贴金额可以超补贴上限。由于18号文中要求Ekg仍然按照原来的要求进行计算,而能量消耗量按照GB/T 18386-2017《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试验方法》进行加载试验。因此,针对纯电动客车等商用车的技术指标来说是变相加严。
随着近几年我国电池PED的提升,新能源客车电池系统总质量占整车装备质量的比率将不再做要求。
18号文针对燃料电池汽车的燃料电池系统新增了储存温度要求,储存温度按GB/T 33978-2017《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进行试验。
由于补贴政策对象不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因此,本文未对该类车型进行阐述。
另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技术指标与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的技术指标部分参数要求是不同的,不满足现有推荐目录要求的产品仍可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企业需对新旧政策和对应的不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深入了解,才能在不断提升新能源车质量的同时又能获得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