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于近日发布消息称,我国已有190个地级以上城市初步实现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发行互联互通卡片1300万张,覆盖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多个重点区域,实现了公交、地铁、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及轮渡等多方式应用。
据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王水平介绍,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针对一卡通异地使用不便、充值退卡网点少、运营企业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交通运输部制定出台了《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王水平表示,根据《办法》,持有“交通联合”标志的交通一卡通,可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的所有城市通用,交通一卡通在异地使用时,应享受当地有关优惠政策。《办法》提供了充值、使用、退换保障,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移动支付和互联网等方式开展充值业务;对超出有效期限但尚有余额的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应提供延期、激活等服务,交通一卡通押金和卡内余额可以按规定赎回,避免持卡人资金权益受损。
在信息安全保障方面,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全面推进国产商用密码应用,落实业务数据和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确保交通一卡通相关业务系统运行安全。
交通运输部明确,今年年底前完成220个城市的互联互通,并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城乡的互联互通。同时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提升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