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娟
2018年1月5日16时,在安徽合肥高铁站,由合肥开往广州南的G1747次列车,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罗某以等老公为由,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并让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老公。列车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还振振有词地说:“我老公就在检票口了,让他先上车!”为保证高铁正常发车,两名列车工作人员对罗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她拉到车门外,罗某不慎摔倒后,用脚卡住车门。因担心罗某脚被车门夹住,发生危险,工作人员不得不将车门重新打开。最终,罗某和其丈夫都上了车。该事件造成列车晚点4分钟。
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委宣传部获悉,该女乘客为合肥市永红路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罗某。学校官网显示,罗某系该校教导处副主任,小学语文高级教师,从教11年。她2010年被评为区级德育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区级优秀班主任,2011年12月荣获区级语文教学能手。
1月9日下午, 在合肥庐阳区教育体育局成立了事件调查处置小组,在分别向合肥火车站和当事人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庐阳区教体局召开局党委会,认为此举极坏、影响极为恶劣,并公布了处理结果:一、责成当事人罗某立即停职检查;二、勒令罗某所在的小学就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深刻检查,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规依纪处置到位;三、区教体局举一反三,在全区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学法守法及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严厉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1月10日上午,罗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而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出行要自觉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素材解读】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偌大的社会少了规则与制度的约束,一定會纷乱不堪,乱象丛生。我们十分理解支持安徽铁路警方依法依规对罗某做出的有关处罚。有关教育部门貌似“越俎代庖”,对罗某暂时“停职”的处罚也应该是主管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权利。列车工作人员多次制止女子的违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公务人员的职责和担当,但在罗某不顾劝解甚至有些“无赖”的行为面前,列车工作人员竟然最终让罗某一家继续上车旅行,此举显然有助长违规者违规行为的作用,让违规者产生“阴谋”得逞的侥幸。据此我们思考,执法过程中可否有更好的既能制止女子违规行为又能保证列车不晚点的方法措施?让罗某一家不能登车是否更能体现法律制度的威严?从个体修养来说,德行是一个人立身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更应是教育工作者的最基本素养。没有公德意识的教师何谈对学生“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
【适用话题】
规则意识、公众利益、法和情、道德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