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腾蛟
公民行为规范,体现了国民素质的文明程度。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日益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但是一些公民的不文明行为仍然有待规范。例如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乱插队,过马路闯红灯、翻越栏杆,随地吐痰、随手乱丢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依然存在。日本、新加坡公民比较守秩序,究其原因,除了家庭及学校教育等因素外,更重要的是有完善的法律来规范公民的行为。我国国情特殊、人口众多,国民素质参差不齐。因此,从法律和制度上规范公民行为显得尤为迫切。
其一,完善立法,严格惩戒。我国应尽快出台专门规定公民文明行为的法律法规,让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受到处罚,特别是让不择手段、非法牟利的行為受到严惩。
其二,制定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除了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惩罚外,还要对不文明者进行曝光,甚至将不文明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体系。
其三,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国民教育中,通过学校教育、企业文化、公益宣传、文明宣导等,全方位培养国民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第四,鼓励社会成立“文明使者”“道德银行”等公益组织,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社会对公益服务的尊重,从制度安排上真正让“好人有好报”,使社会有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