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松:
你好。
我第一次知道你是個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就认定,你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无聊的运动。
那时候我上高中,体育老师解释了一下你是如何形成的,当时他一脸悲壮,当时我做了如下思考:
第一,要跑42.5公里。对于正常人类,意味着把左脚放在右脚前面、然后把右脚再放在左脚前面,如是,6万多次。
第二,要跑三四个小时。旁观的正常人类总觉得在阳光下跑三四个小时的同类恍惚像条狗,还补给,还吃喝,还口眼歪斜,还想东想西,还真不如狗。
第三,第一个跑马拉松的人,告诉雅典的老少乡亲,打了胜仗,然后,关键是然后,他死了。然后雅典的阳光依旧耀眼,狗依旧到处跑。
所以我在高中的时候就断定,马拉松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40岁之后的某一天,忽然遇上一个很帅的瘦子,我叫不出他的名字。他说,我是阿信啊,我们曾经同事。我使劲儿想,你原来不是个龌龊的胖子吗?他说,我跑了很多马拉松,然后我每次过海关都要解释,护照照片里的胖子就是我。后来莫名其妙反复见到阿信,他每次都说马拉松,我实在烦了,定下一条原则,每次只给他十分钟说长跑这件事儿。阿信每次被硬性阻止的时候,眼神儿迷离,不知道眼睛该往哪儿放,不知道舌头该往哪儿去,我觉得他人了跑步教。总结他多个十分钟说的东西,如下:
第一,慢速长跑能让人快乐,效果类似吸食毒品,而且丝毫不涉及违法乱纪。每次跑到不想再跑一步,潜意识都告诉自己,跑到终点,等着你的是比毒品更柔美、更嚣张、更安全的愉悦。
第二,慢速长跑能让你独处,效果类似参加静修。你跑了一阵之后,就不想说话了,天高地迥,你就想放下心里的一切,一步一步活着到终点。
第三,慢速长跑是人类最大的优势之一。人是自然界最能慢速长跑的动物,人类在创造蒸汽机和互联网之前,就是靠慢速长跑、辨认足迹、集体协作和偷喝果子酒,算计了—个又一个猛兽。
2015年的5月,我一个中学的朱江师弟赞助了一个要在一百天里连续跑一百个马拉松的“疯子”陈盆滨,风雨无阻,从广州跑到北京。师弟说,好多疯子都陪他跑了,你也陪他跑一程吧。我想也没想,就说,好。我好胜心作祟,心想,不能丢脸。我不知道陪跑可以从3公里到全程都行,以为既然跑了,就是全程。于是和阿信说,救我,我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告诉我如何训练。
阿信用了少于十分钟的时间给我安排了一个训练计划,安排快递给我送了一块运动手表、几件跑步衣服和一个需要紧贴乳头之下的心率带。他说,时间短了点儿,但你天赋异禀,或许不会死。
我穿了跑步衣裤、我戴了跑步手表、我勒上心率带。第一个5公里在北京龙潭湖,绕湖一圈2.7公里,我跑了接近两圈,龙潭湖西侧有个袁崇焕的小庙,我跑到那里,静静想了想,他被凌迟前,想了什么。第一个10公里在厦门,竟然跑了只有一小时,我意识到,我的贱,潜能无限。第一个20公里在纽约曼哈顿岛,参加完书展,睡不着,用跑步倒时差。第一个30公里在北京奥森公园,大圈跑了3圈,我瘫在公园门口,一心想死。带我跑的宋海峰说,你可以跑全马了。
从河北地界开始,和陈盆滨跑了半马,跑到延庆境内的山里,他问,你还跑吗,我说,谢谢你陪了我20公里,你放开跑吧,我到最后5公里陪你。
我第一个全马是在法国波尔多跑完的,喝完,跑完,领完奖牌和一瓶胜利酒,我坐在马路牙子上,慨叹生不如死。旁边一个小孩子拿着手机狂打电子游戏,偶尔斜眼看我,我听见他的心里话:“你傻啊。”
我忽然坦然,我心里想和他说的是,我忽然明白了,人生其实到处马拉松,特别是在最难、最美、最重要的一些事情上。
比如,职业生涯。我第一份工作是麦肯锡管理顾问,我工作了两年,第一次到了升项目经理的时候,没升上去。导师安慰我说,职业生涯是个马拉松。我知道他和所有失败的人都这么说,但是跑完全马之后回想起他的话,我认为他是对的。很多时候,短暂的起伏并非人力所能控制,诚心正意,不紧不慢,做心底里认为该做的事情,是最正确的态度。
比如,和亲朋好友的关系。从我出生到今天,我老妈没有丝毫改变,下楼买袋洗衣粉都心怀一副成吉思汗去征服世界的心情、遛个弯儿都要穿成一只大鹦鹉的斑斓。我跑完全马之后意识到,不必让她修到远离轮回,她愿意炫耀就去炫耀,我不能配合至少不要纠正,我陪她跑到生命尽头就是了。然后挥挥手,让她在另外的世界开好一瓶红酒等我,等我静静地看她在另外一个世界妆成一只大鹦鹉一样斑斓。
比如,爱情。相遇不易,扑倒不易,珍惜不易,但是更难的是相遇之后、扑倒之后、不能珍惜之后,还是念念不忘,心里一直祝福。
人生苦短,想不开的时候,跑步,还想不开,再多跑些,10公里不够,半马,半马不够,全马。
摘自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