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当选的新一届国家领导人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这一仪式表明:再大的权力都需接受宪法法律的约束,接受人民的监督,没有宪法法律之外的个人、组织和权力。
宪法宣誓强化了宪法信仰在整个国家的集体认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礼记》有云,约信曰誓。“誓”,作为一种古老的象征性仪式,在中国传统的儒家法文化中,有着“约”的承诺内涵,是衡量人格的标准和道德的准据。今天,在主权在民的法治国家前提下,宪法将一部分国家权力授予了公职人员,宪法宣誓更强调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国家权力行使方式。显然,这是宪法法律上的约束。
所有面向宪法的宣誓主体,都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接受宪法约束。一经宣誓,就是向所有人宣告宣誓主体正式走进宪法这个“铁笼子”。一旦出现违宪行为,就要受到行政问责、法律法规等各种手段的制裁追究。
中国的宪法宣誓制度始于2014年10月。当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立法方式确立了我国宪法宣誓制度。
《决定》规定,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宣誓场所应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负责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可以根据本决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誓词从70字到75字
3月17日,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史上的第一次宪法宣誓,誓词75个字。这比宣誓制度初确立时多了5个字。
2015年6月24日,《决定》草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说明中说,公职人员宣誓是否用统一的誓词,目前世界各国做法不一。
他提到,调研中多数同志认为,目前规定的宣誓人员虽然在级别、种类、工作任务等方面不相同,但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宪法职责的要求上是相同的,誓词应当一致。而且,统一、规范的誓词也利于保证宣誓的严肃性。一周后正式确定的宣誓制度,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对比不难发现,这次宣誓的誓词多了5个字,变化主要在努力奋斗目标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改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作相关修订草案说明时说,这是根据一些地方、部门和同志的建议,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修改的。
首次全国人代会上的宪法宣誓意义重大
自从宪法宣誓制度被确立以来,很多地方陆陆续续开展了宣誓仪式,3月17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场举行,习近平主席等国家领导人进行宣誓,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宣誓,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为什么要增加这样一个庄严的程序?这当然不仅仅是为了仪式感。这一仪式清晰地传递一种信号:再大的权力都需要接受宪法法律的约束,需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没有宪法法律之外的个人,没有宪法法律之外的组织,更没有宪法法律之外的权力。这次宪法宣誓既是生动的法治实践,也是深刻的宪法教育,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更好地在新时代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不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首先要知法懂法,知宪尊宪。习总书记,始终不渝、一以贯之地强调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实现人民热切期盼的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面对宪法宣誓,显然极具以上率下的示范意义,对于彰显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国家主席面对宪法的宣誓镜头,让每位领导干部、每个共和国公民,甚至每个孩子,都受到浸润式教育,共同形成一个充盈着宪法至上的社会环境。国家主席都虔敬地尊崇宪法,那么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应对依宪执政不折不扣。今后,百姓也会更加熟知宪法,了解政府和司法机构不该做什么,自己有怎样的公民权利,洞悉执政界限不可逾越宪法,知道如何用宪法保护自己、监督权力。同时公民也将有所惕惧,尊重依法通过的行政要求,宪法由是深入人心,堪为法治中国奠基。
(《人民日报》2018.3.17、《学习时报》2018.3.1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