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是一种持久性的犯罪,不管行凶者是否施暴,都会对受害者的生活造成毁灭性的影响。然而,跟踪却是被大多数人都忽略的犯罪。甚至在法律层面上,跟踪也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因此又被警方称为一种“隐性犯罪”。
跟踪是一个人对另一人持有的一种有害或过分的关注,诱因通常是被拒绝、嫉妒、报复,跟踪可能是因为一段感情破裂,或是对某人妄想迷恋,走上了极端。根据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犯罪调查显示,英国五分之一的女性及十分之一的男性成年人曾遭遇跟踪行为。与暴力犯罪相比,跟踪是一种更为可怕的犯罪形态。
女子被跟踪8年,最终改名但恐惧犹在
当简(化名)收到一束美丽的鲜花时,所有同事都称赞这是一个无比浪漫的举动。然而对于简,这束鲜花仅仅传递了一个消息——我知道你在哪里。
她曾试图消失,换过几次工作,删除了自己的数字档案。但即便如此,她的前男友、如今的跟踪者约翰,却总能准确地找到她。
对于初相识的人而言,约翰是一个很有魅力、可爱的人,18岁的简也不列外。在两人最初交往的日子里,约翰仿佛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另一半。然而短短的幾个月后,他便露出了真面目:一个控制狂、一个暴力的自恋者。
“我常常被一拳打飞到房间另一头。我一直生活在强烈的恐惧中,以为他最终会杀了我。”简回忆道,“我曾6次尝试着离开他,直到两年后我成功了”。
然而,这是另一个噩梦的开启。离开约翰后,满心欢喜准备迎接新生活的简开始不断接到无声或低俗的电话。约翰变成了一个跟踪狂,无时无刻提醒着她,噩梦般的生活没有终结。两年内,简先后换了四次工作,然而每次找到新工作,约翰都能找到她,并同样在附近找一份工作,以便监视简在做什么,在跟谁说话。
下班后,他会跟随简到公共汽车站,盯着她上车。“更可怕的是,当我独自在家接到的电话一个接一个,不停地响起,接起来电话那头只有沉重的呼吸声或一片沉默。但当电话铃声不再响起后,我会更害怕,会猜想他是不是在来我家的路上。”简说道。
对简来说,生活从未平静过,导致她的情绪和精神失常,甚至影响到了她的工作和友谊。她曾试图报警,但随后被警方不断的询问和电信公司的调查给吓坏了,没人对她表示安慰或同情,这让她感到强烈的不安。
惶恐之中,简决定辞职离开去学习,在学习的一年,她的世界恢复了宁静。然而,当她找到一份新工作时,噩梦又开始了,约翰再一次出现了。无止境的电话,无处不在的身影,让简的生活再次崩溃。
直到8年后,改名换姓的简结婚了,并且离开了自己生活多年的城市,她的生活中再也没有了约翰。然而,谨慎的简依然不敢冒任何风险,不敢用社交网站,不敢留下任何网络上的足迹。
为什么受害者不愿报案
简的经历并不少见,尽管鲜为人知,但跟踪已成为了一种极其普遍的家庭虐待现象。安全专家兼前探员达伦·莫顿表示,在全球范围内,有4/7的女性及6/13的男性,都曾被跟踪过。这一切都源自控制欲,跟踪让受害者感觉无能为力,认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逃不出跟踪者的掌心,这会削弱了受害者的自我效能感,使他们感到愤怒和恐惧,从而陷入偏执的焦虑中。
如今,发达的科技让网络跟踪也被跟踪者盯上了,因为网络上可以匿名,也能更容易从远处观察受害者。人们现实互动减少,并在网上发布大量个人信息的习惯,也导致了跟踪案件的上升。一名私人侦探称:“如果你想找到关于某人的信息,互联网就是必杀技。任何有时间和技术的人都能很容易地窥探到别人的私生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除非深受其害的人,很少有人能意识到被跟踪狂骚扰的严重性。据英国《标准晚报》报道,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间伦敦的跟踪犯罪案件数量几乎翻了一番,从2016年的622起增至2017年的1197起。而最近的一项调查发现,只有不到五分之一(18.9%)的受害人会向警方报案。
为什么受害者不愿意报案?或许是因为见效甚微。英国知名女歌手莉莉·艾伦被跟踪了长达7年的时间,你可能会认为,作为一个高知名度的人,她会得到警方不一般的待遇,但事实并非如此。与普通被跟踪者一样,她被忽视了。
据英国《每日快报》报道,按照英国法律规定,骚扰包括恐吓和对受害者及他们的家人进行暴力威胁,而跟踪却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仅涵盖了一些不受欢迎的关注行为,比如送礼或跟踪某人。
解决骚扰问题有直接的法律武器,即便加害者没有被判刑事罪行,受害者也可以在民事法庭对其采取法律行动,法院可以命令骚扰你的人必须停止。如果他们继续骚扰,就会因违反了法庭的命令,成为刑事犯罪。如果受害者遭受了财务或情感上的损失,也可以向法院寻求赔偿,比如骚扰令其感到非常焦虑或痛苦。
然而,跟踪行为却并没有受到法律的重视。2010年,苏格兰议会才通过立法,正式将跟踪定义为犯罪行为。2012年,英国政府也修改法律,将包括跟踪或监视在内的行为定义为犯罪,网络跟踪也被列入其中。而在此之前,跟踪仅被视为妨害治安的行为。
但即便如此,如今许多受害者仍只能自行向民事法庭申请对跟踪者采取非骚扰令限制。因为即使接到报案,警方也不会有所作为。通常情况下,只有当跟踪者犯下了与财产有关的罪行,如刑事损害或入室行窃时,警方才会采取行动,但往往未能解决本质问题——跟踪。2016年,跟踪莉莉·艾伦的人因闯入她家才被正式指控,但即便如此,他的罪名仅是入室盗窃和骚扰,而不是跟踪。
显而易见,许多被跟踪的受害者不愿意这样做,一方面因为害怕自己的脆弱暴露;另一方面则因为一旦没有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就需要自己承担高昂的诉讼费用。
跟踪对受害者会产生毁灭性影响
随着近几年跟踪事件增长迅速,警方已经开始越来越重视跟踪问题。今年5月,伦敦警察厅宣布专门成立针对跟踪案件的负责机构——跟踪威胁评估中心(STAC)。中心由8名警察、2名护士、1名心理学专家、辩护律师、皇家检察署律师及一名缓刑监督官组成,希望迅速提升刑事司法系统、卫生部门及康复干预中心对于跟踪案件的反应能力。
STAC将致力于调查跟踪犯,并通过干预阻止跟踪事件升级为暴力事件。一旦被中心定性为高风险的跟踪者必须佩戴电子追踪设备,他们若靠近受害者,设备就会发出警告。
负责该部门工作的李伯纳德警官说:“跟踪是一种持久犯罪,不管行凶者是否有暴力行为,都会对受害者的生活产生毁灭性的影响。将警察、专业医护人员、慈善机构和其他刑事司法系统集合在一起,我们可以更早地识别罪犯,为受害者提供更好的支持,并确保降低受害者和公众的风险。”
除了成立专门调查机构,也有人正在试图填补这一法律上的空白之地。5月15日,苏格兰议员梅丽·古日翁向议会提出了一项新法案,希望引入新的跟踪保护令。古日翁表示:“跟踪是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它会对受害者的生活产生翻天覆地的影响,而受害者通常都不会向报警寻求帮助。”古日翁的新法案允许警方向法庭提交跟踪证据,代表受害者直接申请跟踪保护令,帮助他们伸张正义。
(《成都商报》2018.5.21 徐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