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一抓到底、善始善終。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任接着一任干,切忌急功近利。
然而,有少数领导干部有意无意以“功成不必在我”作掩护,在工作中消极怠政不作为。有的在落实改革举措上既不敢破除陈规陋习,又不敢整治顽瘴痼疾,更不敢触碰自身利益;有的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面对强烈诉求,却辩称矛盾形成都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问题解决也必需“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能躲则躲、能捂则捂、能拖则拖,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恶化。凡此种种,当为借故不为,哪里是什么“功成不必在我”,都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损害。
不可否认,一些领导干部奉“拖字诀”为圭臬、甘心碌碌无为,与担心干得多错得多,影响头上的“乌纱帽”不无关系。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前不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指出,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信号已然十分鲜明,消极怠政者借口再堂皇也没有市场了,只有“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才能随着事业的发展乘风翱翔、大展抱负。
(《中国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