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洁
现在资源短缺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急需解决的问题,随着世界各国能源问题的凸显,能源的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变成了炙手可热的话题。各种能源的利用和对环境的污染,已是各个国家政府研究的方向。目前,最占优势的是对太阳能的利用,无污染性是最大的优点,但是还有很多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发展。
一、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意义
全球能源利用发展方向中,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将作为能源系统中的主力被大规模利用。我国应抓住机遇,全面打造可再生能源市场和产业,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在国际可再生能源市场中抢占先机。
发展可再生能源,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的土地资源、调整能源结构,有利于服务三农产业,调整我国农作物结构,为农民呢开辟增收途径,促进农业的发展,还可促进新兴工业的生产和发展。可见,在我国扩大可再生能源产业,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
能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世界范围内的能源短缺,以及各国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开发和研究可再生能源来代替被过度开采和使用的不可再生能源,已是各国政府在资源利用方面共同的发展方向。
上世纪7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思想逐步成为各国共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作为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纷纷提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制定颁布了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使可持续能源产业在近年来得到迅速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如光伏发电、风能、太阳能等技术的开发应用已成为各类能源中发展最为快速的热点领域。
以德国为例,2011年9月,德国经济部、环境部和科技部等部门曾联合颁布了德国第6个能源研究计划,重点集中在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提高能源效率、能源存储技术和电网技术改进等方面。德国联邦经济部、环保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长期能源转型战略,规划了未来40年德国能源转型的主要目标。
德国在2004年、2008年曾两次修订《可再生能源法》,明确提出要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后,逐步减少对可再生能源新建项目的上网电价补贴,促进可再生能源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2012年1月1日,德国再次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提出到2020年,35%以上的电力消费必须来自可再生能源,到2030年50%以上、2050年80%以上的电力消费必须来自可再生能源。有数据显示,2012年德国可再生能源行业投资总额达到了266亿欧元。截止2011年年底,德国在可再生能源行业就业人数也达到了创纪录的38.2万人次,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
除德国外,日本作为人口密度较大,资源紧张的国家,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也是其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日本政府曾在2012年8月公布了實现可再生能源飞跃发展的新战略,目标是到2030年使海上风力、地热、生物质、海洋等四个领域的发电能力扩大到2010年度的6倍以上。
三、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高耗能与高污染的矛盾也日益严重。能源与环境问题,已是可持续发展道路上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早在1995年的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4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正式确立了“以电力为中心,以煤炭交易为基础,加强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的能源发展方针和政策。同年,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制定印发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1996-2010)》。1998年的《能源节约法》颁布,再次肯定了可再生能源对于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的重要战略作用和地位。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开始实施。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转变发展方式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等多个方面的战略目标,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对实现我国未来各项经济社会建设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成为我国政府近年重点扶持的项目。随着可再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以及地方政府和民营企业的推动,整个社会对新能源的认识不断发生改变。
不过,由于相关技术与政策尚不完善,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领域仍处于初级阶段,这为其利用和发展带来了很多问题。
1.当前可再生能源产业生产规模较小,导致无法集约化生产,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提高了社会成本,而高成本制约了其技术提高和推广应用。与此相比,化石燃料等传统可再生能源的成本要更低些,在竞争中更占优势。
2.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较为弱化。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资源开发潜力与市场需求仍然很小,社会认同度不高。相对于常规能源,缺乏竞争力。
3.我国制造业较国外给位薄弱。制造业作为生产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基础产业,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国外的成功经验表明,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强大的制造业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带来有力的支撑。(作者单位为国网绛县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