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瑞士建立了以“三元制”为核心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和管理模式,主要由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联合协作的培训机制和联邦政府、州政府、行业协会分工协作的管理机制构成。瑞士现代学徒制成熟的内容体系、完备的法律保障、多渠道经费投入、多方协作和分工明确的管理方式,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术人才。我国应积极吸收和借鉴瑞士的先进经验,加快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构建企业本位的培养模式,从立法角度入手提升现代学徒制的地位,构建完备的学徒保障机制,加快师资建设,提升教师标准及任职资格,建立科学的职业指导制度。
[关键词]瑞士现代学徒制 三元制 内容体系 资格证书 启示
[作者简介]张惠君(1973- ),女,湖北谷城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浙江 杭州 310018)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8)14-0018-07
瑞士政府一直十分重视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为了满足当时产业发展对学徒人才的新需求,根据自身学徒制经验和国情首创了“三元制”学徒培训模式,为现代社会培育了大量优秀的技能学徒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瑞士在现代学徒制建设中取得了丰硕的经验,形成了开放的办学体系和灵活的办学机制,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对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具有较强的借鉴作用。
一、瑞士现代学徒制的历史发展脉络
欧洲在中世纪就已经出现了最早的学徒,但这一时期还未出现培育学徒的正规途径,学徒通常在自己家的作坊接受学习,作坊主通过亲身示范与心口相传的方式将手工技艺教授给作为学徒的子女。后来随着手工业的发展,为了提升生产产量,不少手工匠人开始打破这种学徒世袭制的传统,通过招收养子的方式来接收学徒。不过,此时的欧洲包括瑞士,尚未建立具有计划性和规范性的学徒培训制度,学徒通常通过辅助匠人师傅的方式进行生产操作。在这一过程中,学徒会在不断地模仿与失误中逐渐成为一名熟练的手工艺人。虽然此时的学徒培训体系还不成熟,但它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学徒制的最早雏形。
11世纪末开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升,社会经济与贸易不断迅速发展,欧洲手工业更为繁荣。手工业者出于维护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巩固整个手工行业秩序的目的,开始建立手工业行会。随后经过将近两百年的发展,到了13世纪,手工业行会已经非常壮大,尤其是当时瑞士的手工业行会已经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促使政府开始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加强监管。这一时期,行会将匠人师傅向学徒传授生产经验的模式正式命名为“学徒制”,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比较完善的学徒制管理规范。例如,行会对学徒的年龄和学习期限作了规定,并制定了保障学徒制双方利益的书面契约,同时也加强了对学徒培训过程的监督,更首次提出增设考核环节。15世纪末,欧洲开始进入资本主义时代。此时瑞士的手工业更为繁荣,传统时代的小作坊已经无法满足整个国家对生产产量的需求,于是逐渐被一些大型的工厂取代。与此同时,传统时代学徒制的师徒关系也逐步转变成为雇佣关系,学徒几乎沦为师傅的廉价劳动力。当时瑞士的手工业行会因为监管不力、腐败横行走向衰落,导致学徒市场秩序混乱。大约半个世纪之后,国家开始代替行会,掌握了学徒制的管理权。到了19世纪,蒸汽机的出现宣告欧洲开始进入工业文明时代,机器生产正逐步取代人力生产,此时瑞士的学徒制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工业化大发展的需求,劳动力市场不再需要大量的学徒,这导致瑞士的学徒制几乎面临崩溃。
“二战”是瑞士学徒制由没落走向复苏的转折点。由于瑞士在19世纪初就被宣布为永久武装中立国,因而未被战火波及,这使得瑞士的经济在战争中几乎没有遭受任何损失。“二战”结束后,随着瑞士科技和生产力的迅猛崛起,新兴产业开始不断涌现,尤其是纺织业和钟表业需要大量具有高技能水平的操作员工,为此,企业开始为员工提供在职培训,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徒制的发展。其实早在19世纪20年代末,瑞士就意识到技术型人才对于本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于是越来越重视学徒制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瑞士学徒制得以复兴。
19世纪末,瑞士开始学习德国,建立了“双元制”学徒培训制度。所谓“双元制”,指的是参加技能培训的学徒必须经过两个场所的培训,一元指的是学校,主要负责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二元指的是企业或其他校外实训机构,主要负责进行职业技能实践方面的培训。1930年,瑞士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法,将学徒需要培训的场所正式确定为学校和企业,并强调将大力发展现代学徒制。20世纪90年代末,受世界经济发展不稳定以及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行业迅猛崛起等因素的影响,社会发展对学徒人才的需求又发生了新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培养出既牢牢掌握本行业专业技能知识又储备多个新兴行业领域知识的多样化技能人才,瑞士的行业协会又设立了与学校、企业并立的第三个培训场所——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对学徒进行多个新兴行业领域基础知识的培训。由此,由企业、培训中心以及学校三方共同参与的瑞士现代学徒制培训体系即三元学徒制正式确立。
二、瑞士现代学徒制的内容体系构成解析
1.管理机制: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及相关组织的三方监管。瑞士的“三元制”有着十分完善和明确的管理机制,由联邦政府、各州政府以及相关组织部门共同监管。首先,联邦政府对“三元制”的主要管理职能是保障学徒培训质量、完善学徒培训机制、确保学徒培训课程的公开性、制定与学徒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对学徒培训经费的合理分配。联邦政府的各个分管部门对现代学徒制进行具体的管理,联邦职业教育与培训协会主要负责学徒培训体系的师资力量建设。联邦职业教育与技术办公室主要负责学徒培训体系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建设项目的拟定以及学徒培训体系的改革创新。其次,各州政府对“三元制”的主要管理职能是负责对学徒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以及对相关事务的监管,并分别由下属部门执行。各州教育部长理事会主要负责制定与本州学徒制相关的政策法规,并负责管理本州的具体教育与培训事务。各州职业教育与培训办公室主要负责执行与学徒制相关的各项政策法规。就业、教育与职业指导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向学徒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信息。最后,相关组织主要包括行业协会、职业培訓机构、相关社会组织以及企业,其对“三元制”的主要管理职能是负责对学徒职业资格进行认证和授予、开发相关培训课程以及提供学徒就业岗位。
2.培养目标:与产业结构需求相匹配的多元化人才培养。瑞士“三元制”的目标是培养适合时代发展的多元化、多技能的高级技能型人才。瑞士“三元制”的培养目标贯穿于学徒培训的整个环节,具有开放性、灵活性、地域性等特征。换言之,瑞士“三元制”的培养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瑞士社会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劳动力市场人才需求的变化而实时发生改变。瑞士各州的学徒培训学校也会随时根据本地区以及本校的实际情况,对联邦政府确定的“三元制”总教育目标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与此同时,企业和培训中心也会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联邦政府总教育目标开展学徒培训工作。总之,瑞士“三元制”的培养目标因其独有的特征,在学徒培训中起到了指导与驱动作用,对学徒人才素质的提升产生了积极影响。
3.培训内容:从现实应用出发打造多场合人才培养机制。瑞士“三元制”的培训内容非常重视专业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文化知识的结合,在不同的培训场所,学徒将学习到不同的培训内容。根据学习内容的不同,瑞士的学徒主要在以下三个场所接受培训。第一,企业。学徒在企业进行培训的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学徒初步了解企业情况,熟悉自己的车间岗位实训环境,一般不会接触到车间的生产过程。在第二阶段,学徒参加统一的工作培训,到车间生产现场进行学习,待学习结束后正式上岗,开始操作实践。在这一过程中,企业会安排一个技工师傅对学徒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监督。第二,学校。学徒每周都会在学校进行学习,主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与文化知识。这些学习内容主要根据某一阶段学徒在企业进行的岗位操作实践培训来设定,是对企业培训内容的理论知识补充与原理解析,同时也对学徒下个阶段将要学习的技能进行初步的预习。为了能够掌握学徒岗位技能的培训进度,教师每周都会与学徒所在的企业进行沟通。第三,培训中心。它是由瑞士行业协会设立的一种独立于企业和学校之外的学徒培训机构,主要负责统一培训各个企业输送来的学徒。学徒在这里会学习跨企业的专業理论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具体包括学习与自身职业相关的各种专业知识以及对应的社交技能、操作技能、工作方法。不少培训中心为了吸引企业输送员工来进行有偿培训,会以结合课程和捆绑课程的方式向企业提供更为多样化的课程内容服务。瑞士培训中心的设立不仅能够为企业培训出更为优秀的技能人才,还能有效降低企业自身的学徒培训成本,提升企业对于其学徒制培训项目的参与度。
4.师资建设:严格要求、分工明确的联合培养师资队伍。为了加强师资力量建设,瑞士颁布了《职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培训法案》,对培训学徒的三类教师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企业培训教师,必须拥有瑞士联邦职业教育培训文凭或其他同等文凭以及培训工作者资格证书,还要有两年以上教育培训行业的工作经历。第二,学校培训教师,主要分为三种,即普通理论课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辅导教师以及实践课教师。瑞士《职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培训法案》规定,学校培训教师必须拥有高等教育文凭与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并接受过职业教育方法培训和拥有半年的相关工作经历。第三,培训中心教师,必须拥有专业教育的培训资格或同等资格,并拥有两年以上同类专业的工作经历以及接受过职业教育方法培训。为了能够培育出上述三类高质量的师资队伍,瑞士相关教育部门实施了联合培养师资政策。由联邦教育、SERI(研究和革新办公室)负责制定学徒培训教师的资格考核培训纲要,再由SFIVET(联邦职业教育和培训研究院)联同其他培训部门以及相关组织,来开展具体的教师培训工作。总之,瑞士“三元制”对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有着严格的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其他机构的分工与合作,共同打造出一大批高质量的师资队伍。
5.学徒要求:构建了一套体系化的学徒筛选及预选标准。瑞士“三元制”要求学徒在参加培训前必须接受9年义务教育,年龄要达到15周岁,才能选择合适的培训企业,向培训企业提供学徒申请材料,然后进行求职面试,之后还要在试用期接受评估。在对学徒申请者的初选阶段,培训企业将重点评估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学校跟踪记录以及由测试供应商提供的学徒能力标准测试结果。Muoticheck是目前瑞士最大的学徒能力标准测试供应商,根据瑞士相关部门统计,平均每年约有3万瑞士青年参加其提供的测试,而测试结果将被瑞士绝大多数的大中小型企业作为选拔学徒的最重要评估指标。Muoticheck测试首先会对学徒的语言能力进行测试,通常会测试英语、法语、德语语言能力,其次会对候选者的数学能力进行测试,以上这两项能力测试将作为候选者学科能力评估的主要内容。最后会对候选人的认知能力进行测试,主要包括耐力、注意力以及逻辑清晰度。待完成这三项测试后,培训企业将依据测试总体结果和其他评估指标来筛选候选者。合格的候选者将依次进入下一轮面试评估阶段和试用期评估阶段。学徒在面试阶段主要接受培训企业咨询,包括入职动机和职业观等。学徒在试用期阶段还将接受培训企业对其自身的竞争力、生活习惯,甚至家庭背景以及社会竞争力等几个方面的评估。可见,瑞士“三元制”构建了一套体系化的学徒筛选及预选标准,对未来培养高质量的学徒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6.就业管理:重视就业指导及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建设。瑞士教育部门规定学校在初中二年级时就要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学生在未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道路。在义务教育第八年,教师每周都会开设一节职业指导课,以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编制学生申请培训岗位时所需的材料文件集等。文件集主要包括个人简历材料、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程外能力测试结果等。此外,职业指导中心也可以向学生提供就业咨询与建议。瑞士职业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学徒制定未来职业生涯规划、作入学之前的指导、定位其各项能力水平以及选择适合的培训岗位等。在职业指导中心,一般有两类工作人员,分别是咨询专员、咨询专家,他们都接受过联邦职业教育与培训研究所的严格培训,对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以及学徒培训内容有相当深入的了解,能够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专业的职业规划、学徒培训咨询。
除了重视就业指导,瑞士“三元制”还重视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建设。对于不同的学徒培训项目,瑞士都设立了相应的资格证书。完成两年制学徒培训项目计划的学徒将获得瑞士联邦职业教育资格证书,表明学徒已经掌握某一门职业所需求的基本操作技能。完成三年或四年学徒培训计划的学徒将获得瑞士联邦职业教育学业结业文凭,表明学徒不但已经掌握了某一门职业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还拥有接受补充教育(普通文化知识学习教育)的机会。如果顺利完成补充教育并通过了相关考核,学徒最后将拥有进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的机会。可见,瑞士“三元制”等级分明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不仅能够帮助企业雇主深入了解持证学徒的能力等级和学习状况,还能在自愿的基础上为持证者提供更大的继续学习空间。
三、瑞士现代学徒制发展的特色
1.具有完备系统的法律保障机制。为给现代学徒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瑞士联邦职业技术与教育办公室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法》。该法案由瑞士联邦政府、各州政府以及相关的专业组织共同协商制定,对学徒职业概要、申请学徒岗位的具体要求、学徒培训内容、学徒岗位技能标准、培训企业招收学徒的限额数量以及学徒制资格审核程序等都做了具体规定。2004年,瑞士又对《联邦职业教育法》中关于学徒制教育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和修订。例如,该项立法对学徒参加企业培训的具体章程、培训内容、考核程序等作了更为细致的补充,以确保学徒培训的系统化与规范化,而且其还对学徒制的资金来源给予了保障,要求所有学徒制参与方共同承担资金成本,以有效避免因为资金困境而导致的培训停止或培训效果降低等不良状况的发生。此外,瑞士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来保障学徒制的发展和学徒培训质量,充分保证了现代学徒制能够在一个稳固的法律框架下有效运行。
2.多渠道经费来源提供资金支持。瑞士“三元制”之所以能够如此专注于培训体系的研究以及培训内容、目标、场所的设计,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有充足的资金来源。瑞士联邦政府、各州政府、企业以及相关组织共同承担了瑞士“三元制”的资金投入。瑞士联邦政府主要为学徒提供在校培训期间所需的生活经费,各州政府与企业联合组织主要为学徒提供学习经费,而培訓企业则主要为学徒在企业岗位与培训中心的培训学习提供资金支持。另外,学徒通过参加生产工作也能够为培训企业和培训中心提供一定的资金。如此高保障、多渠道的资金来源,让瑞士“三元制”教育可以不用担心资金不足,更加专注于学徒培训的发展和提升学徒培训的质量,以确保其能够始终朝着优质的方向发展以及向社会输出高质量的学徒人才。同时,多个渠道的资金来源确保了学徒能够接受免费培训并通过参加生产工作获取一定的工薪报酬,这不但给予了学徒经济独立的机会,更为不少参与学徒制的贫困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
3.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管理方式。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管理方式是瑞士“三元制”的重要特色之一。瑞士的“三元制”教育体系从参与主体看,主要包括学徒个体、培训企业、培训学校、培训中心等。其中,企业、学校和培训中心在学徒培养中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通过明确的分工与协作共同构建了瑞士“三元制”的学徒培训机制与管理机制。对于瑞士“三元制”教育的管理,主要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来实行。其中联邦政府负责宏观层面的管理,即负责“三元制”教育体系中的管理监督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但并不涉及具体政策的执行。各州政府负责微观层面的管理,即全面负责“三元制”教育的细节执行方面,学徒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对学徒的就业指导以及规范行业标准等。为了确保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在学徒制建设方面保持信息通畅,瑞士“三元制”教育体系早已具备了完善的信息传达机制,保证联邦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能够充分、快速地落实到各州政府的学徒制教育细节之处,而各州政府的信息反馈也能马上传达到联邦政府,从而为政策的修订与完善做出一个比较准确的判断。总之,由学徒个体、企业、学校、培训中心四个横向维度与联邦政府、各州政府两个纵向维度一齐构建起了瑞士“三元制”的学徒培育、管理体系,它们通过明确的分工、多方的协作共同推动了瑞士现代学徒制的健康发展。
4.实施动态化的学徒监测机制。瑞士相关部门会定期监测学徒培训进度以及学徒市场动向与供需状况,目的是为了让学徒培训能够满足劳动力市场的发展需求。这种监测方式被称为学徒晴雨表。早在1997年,瑞士就开始实施这种动态化的学徒监测机制,每年都会通过公布的两次检测结果来反映学徒市场的实时信息与供需状况。学徒晴雨表主要对培训企业和青年进行调查,然后根据调查内容预测各州每月的学徒培训岗位数目与发展趋势。除了学徒晴雨表,瑞士相关部门还采取了学徒年会这一监测机制。瑞士联邦经济事务所是学徒年会的实施主体,其通过组织联邦政府、各州政府以及相关专业组织共同讨论分析当前学徒市场的状态,来推断学徒市场发展动向并做出具有针对性的策略调整决定。通过实施这两种学徒监测机制,能够向学徒申请者提供比较准确有效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而这些信息将成为学徒申请者进行岗位培训项目选择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瑞士现代学徒制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瑞士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在培养模式、法律建设、保障体系、师资体系、教育指导与行业引导等多个方面对我国具有很好的启示意义,我们应该学习瑞士先进经验,积极加快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体系。
1.工学结合,打造企业本位的培养模式。我国现代学徒制虽然也提倡工学结合,但在具体教学中,由于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仍较为侧重学校课堂的理论知识灌输教学,学生缺乏去企业进行岗位深度实践学习的机会。鉴于此,我国现代学徒制必须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落到实处,打造出企业本位的培养模式,让学校的理论知识学习能够充分融入企业的岗位实践中。借鉴参考瑞士的“三元制”教育模式,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学习场所建设也应该在学校与培训企业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更为独立的、能够贯穿各个行业领域企业的职前培训中心,并要求职前培训中心融合、吸纳各个不同行业的培训特色,对学徒进行行业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训,从而有效培育出高素质技能学徒人才。另外,我国学徒制教育在培训方式上也要更为多元化,学校在进行学徒培训时可以采用小班型或者学习小组型培训方式进行个性化教学,在课程的安排上要注重专业课程和综合课程的相互穿插。企业在进行学徒培训时,可以借鉴瑞士“三元制”的培训模式经验,建议培训企业安排熟练的操作师傅对学徒进行一对一指导,而且根据学徒的技能知识掌握进度为学徒更换操作水平更高的师傅,便于让学徒能够学到更为全面的岗位技能知识。
2.法律支持,提升学徒制的教育地位。我国要进一步完善现代学徒制体系,就要为现代学徒制构建一套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以提升学徒制的教育地位,这也是瑞士的典型经验。我国可以根据现代学徒制的实际情况,加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和完善,从法律形式上来明确现代学徒制在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并对现代学徒制中从业人员资质、学徒培训内容、学徒岗位技能标准、招收学徒的限额数量、学徒制资格审核程序、资金来源保障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从法规内容上,要更为细化地规范政府、企业、学校、学生、行业组织等参与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鼓励地方政府按照国家的相关宏观制度,来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区发展情况的现代学徒制教育法律法规,出台更为具体、更能满足本地企业发展需求的现代学徒制实施细则,为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提供更为具体的法律依据,以保障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和学徒培训质量。
3.强化管理,构建完备的学徒保障机制。瑞士“三元制”的多方分工协作经验,对我国现代学徒制管理权限的划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我国现代学徒制的管理上,要明确各方权责。首先,中央政府在宏观层面上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的总体管理和规划,为现代学徒制的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制度与经济供给体系,大力促进国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建设。其次,各省市县政府以及相关行业组织在对学徒制的管理上,要逐级划分管理细则,明确权责关系。各级政府应承担审查培训企业的培训资质和培训环境的责任,监管学徒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向企业大力宣传参与学徒培训的重要意义等。行业组织要加强对学徒入学和毕业的考评机制构建,对培训学校的课程设置结构进行评估,协调校企合作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等。最后,培训学校和企业要在自身的权责范围内充分实行自主管理,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需求来进行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制定学徒培训课程目标、督导学徒培训进程、考察和考核培训教师资质等。另外,我国在划分现代学徒制管理权限的基础上,还应借鉴瑞士经验构建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传达机制,以实现咨询与管理手段等内容的共享。各个管理机构在不断强化自身管理力度的基础之上,要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并重视彼此之间的协作与学习。通过以上多方协作,对我国现代学徒制运行进行有效管理,打造出我国现代学徒制的优质管理机制。
4.师资建设,提升教师标准及任职资格。瑞士现代学徒制构建了一套完善的师资队伍培训和考核体系,我国现代学徒制要想取得有效发展,也必须建设一支强大的师资队伍。首先,应该学习瑞士相关经验,进一步提升学徒制培训教师队伍的选拔门槛,明确规定只有具备相关文凭、工作经验以及一定年限内从业经历的人员才能担任培训教师。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对企业培训教师制定明确的入职资格标准,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尽快规范企业培训者的资格证书体系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以加强对企业实训教师的入职管理。其次,为了不断提升学徒制培训教师的工作水平,瑞士相关教育部门专门施行了联合培养师资政策,即由联邦教育、研究和革新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内容、目标以及考核方式,再由联邦职业教育和培训研究院等部门或组织共同负责具体培训工作的开展。为此,我国在学徒制师资力量的培训与考核上也应该学习瑞士的经验,建议由教育部牵头,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共同负责学徒制师资力量的培养与考核工作,联合制订现代学徒制教师培养方案,共同培育出高质量的现代学徒制师资队伍。
5.就业指导,建立科学的职业指导制度。我国参加现代学徒制培训的学徒大多数是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他们在生理和心理上还不够成熟,对于专业的选择普遍比较迷茫,多数情况下盲目听从家庭意见。在學徒培训过程中,有些学徒会发觉所选的专业并不适合自己,毕业后面对陌生的劳动力市场而陷入迷茫。为此,我国应该学习瑞士“三元制”经验,大力加强现代学徒培训的职业指导工作,设立专门的职业指导中心,为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与现代学徒制学徒培训内容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另外,职业指导中心还要定期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监测、调查以及评估,要有效统计出市场上学徒岗位的整体需求,然后及时更新数据库,向学徒提供更为准确、客观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为完成现代学徒制培训项目的毕业生进行职业指导,帮助他们进行职业规划与职业选择。与此同时,职业指导中心应构建岗位转换帮助机制,对中途辍学的学徒进行辍学原因分析与调解,对辍学学徒进行心理辅导,以帮助其尽快走出辍学带来的失落感,然后再遵从学徒的学习意愿,对学徒进行岗位转换或者将其分配到其他学徒培训场所进行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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