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成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普法教育牵头部门要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加快建设法治黑龙江。
修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一)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及其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及其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这次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宪法规定,上升到国家根本法这个层面,符合国情、符合实际,既保持了我国宪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有新的重大发展,有助于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其中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各个方面。修改过程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反映人民的需求和愿望,严格遵循修改宪法的法定程序,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是一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三)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强大的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通过修改宪法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大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将使我国的宪法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必将为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深刻理解把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抓好宣传贯彻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我们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国魂、民魂、族魂、军魂,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指导思想的宪法地位,进一步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国家和民族进步提供了巨大思想动力。
(二)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次修改宪法,明确地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总纲第一条,意义非凡。它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有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维护党的执政权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为我们描绘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也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踏上了新的征程。因此,新时代普法工作一定要把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民的自觉信念和自觉实践。
(四)深刻认识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改革国家监察体制,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具体工作部署,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
另外,我们还要深刻认识修改国家主席任期方面的有关规定是健全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符合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深刻认识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人民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深刻认识充实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等方面的内容,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在全省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内容,活化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黑龙江奠定坚实基础。
(一)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依宪执政的关键少数,要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举行宪法宣誓等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熟知宪法文本,切实增强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抓关键机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树立全员责任意识和全程责任意识,把宪法学习宣传融入实际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宪法宣传任务。组织好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把落实责任制情况列入法治建设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推进依宪行政和依法行政,推進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特别是把普法和宪法宣传教育融入执法、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三)抓关键阶段。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宪法法律等纳入课程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冬(夏)令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积极培育青少年尊崇学习宪法、遵守维护宪法和自觉运用宪法的法治信仰。
(四)抓关键力量。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要结合“法律七进”和“服务新战略、法治惠民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等,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要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扩大公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渠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五)抓关键节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新闻媒体刊发国家宪法日宣传招贴画、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在青少年学生中发放宪法宣传动画及读本,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组织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晨读宪法”和“宪法宣传月”活动。组织全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到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开展宪法修正案专题辅导讲座。在宪法日当天,组织举行公职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同时,要盯住全国“两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在龙江大地掀起全面宣传贯彻宪法的新高潮。
(作者系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张博zhangbo@fendouzazh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