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纪委派驻机构在改革中更好发挥作用

2018-05-14 09:38
奋斗 2018年22期
关键词:办案纪检监察机构

伊春市纪委着眼于“让派驻机构更好发挥作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精准定位中创新组织架构,在聚焦问题中活化监督措施,在实现转变中彰显改革成效,使派驻机构履职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一、在精准定位中创新组织架构

一是定位在整合資源上,让监督力量强起来。力量分散是派驻监督改革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伊春市纪委科学谋划,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分片管理、归口监督”的原则,对112个被监督单位(部门)按政法、农林、工交、商贸等进行系统分类,并按监督责任组建了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一改派驻监督由原来分散在驻在部门“一对一”的监督为全方位综合监督,避免了被监督单位(部门)和对象差别过大,不便集中发力的现象。在人员配备上,市委拓宽选人视野,在全市范围内择优为综合派驻机构配备了具有各方面经验的正、副组长39人(其中正处级12人)。市纪委通过面向全市组织开展遴选和公开选调等方式,为每组配备了9-10名不等的熟悉财务、审计、纪检、政法等各方面人才,优化融合监督资源,使派驻机构的整体工作优势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改革后,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由原来的59个,增加到125个,增幅达111.9%,现有人员由原来的47人,增加到81人,派驻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定位在异体监督上,让监督胆子大起来。监督乏力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派驻改革的核心所在。对此,市纪委积极争得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以“收编”的方式,将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干部管理、办公场所等划归市纪委统一管理,把派驻纪检干部工作关系从各驻在部门中剥离出来,大家的顾虑少了,底气足了,轻装上阵、客观公正、心无旁骛地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效解决了派驻监督宽松软的问题。同时,为规范派驻机构的运行机制,制定出台了《伊春市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部管理细则(试行)》《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部门互通情况制度(试行)》等近20项制度,切实增强了工作的规范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2018年,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市纪委协调编制部门重新定位了各综合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职能,明确了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职责,为派驻机构依纪依法办案提供了遵循。三是定位在“派巡”结合上,让各自优势联起来。市委着眼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改革的新要求,同步探索推进派驻和巡察机构的有机融合和联动互补,即在组建的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中,由正职巡察专员分别兼任其中4个派驻纪检组的组长,并在4个纪检组中独立设置副组长和副职巡察专员。有巡察任务时,正、副职巡察专员可独自率队作为一个作战单元开展巡察工作,没有巡察任务时,可兼顾派驻监督的其他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两个工作机构互相借力借势,人员深度融合,既独立监督,又分工合作,既提高了干部资源的利用率,又通过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两种职能“实战”转换的运行模式,增强了派驻干部做好监督工作的战斗力。同时,派驻机构的其他部分干部也被纳入巡察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对非本组覆盖监督单位的巡察工作。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市纪委也采取交叉办理的方式进行,督办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

二、在聚焦问题中活化监督措施

一是聚焦“反馈问题”,让监督力量打出响。重点针对被监督部门(单位)在政治生态考核、巡视巡察、述职述廉、领导督办等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积极参加被监督单位的相关问题反馈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等,与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时刻提醒,传导压力,督促党委(党组)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并建立信息联络员机制,定期跟踪督办问题整改进度。同时,利用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社会评价、廉政谈话、签订履责承诺书等方式,增强被监督部门(单位)抓好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17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向被监督部门(单位)下发督办通知200余件(次),整体监督推进有关单位269个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聚焦“苗头性问题”,让警告进到心里面。坚持工作陋习早教育。采取抽查、暗访、机动、请销假电话核实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年初以来,共对12个单位36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责成该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坚持关键节点早预警。紧紧围绕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节点,采取电话通知、微信群告知等形式,及时进行提醒和实施提前预警。市纪委第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5家驻外机构易发生年底前安排宴请、送年货、节礼等违纪违规行为,提前予以电话预警提出纪律要求,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违规问题早惩戒。认真核实巡察和信访举报反馈问题线索,对不构成纪律处分和政务处分的轻微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早惩戒。如对市人社局1名科级干部在原单位涉嫌到下属单位违规核销费用问题,及时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本人深受震动,表示感谢组织提醒,一定汲取教训,绝不再犯。三是聚焦“专项问题整治”,让惩处震慑大多数。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社会关注问题,在系列专项整治中当先锋。从解决中小学教师违规收礼、有偿补课和医生收红包、吃回扣等问题人手,监督教育卫生系统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蹲点暗访、巡回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2018年以来,发现教师违规补课、收红包等问题线索7件,医生收红包、吃回扣等问题线索6件,立案处分6人,提醒谈话3人。深入整治“黑中介”,对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专项检查督查,发现5个方面共35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将3家不规范代理机构清出市行政服务中心,整改暂停9家中介机构,取缔1家二手车交易行。持续整治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进行一对一、点对点地毯式大排查。共检查全市各市直单位办公室1100余问,责令整改问题72个。

三、在实现转变中彰显改革成效

一是实现了由“不愿监督”到“主动监督”的转变。原有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受工作隶属关系、力量不足等因素制约,形成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被动局面。改革后,派驻机构人、财、物统归市纪委监委,特别是综合派驻力量得到集中后,监督的主动性、战斗力大幅度增强。市纪委第七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对派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共参加派驻单位重要事项会议53次,提出建议24条。2018年年初以来,派驻机构通过各类监督检查,从中发现的基层党的领导弱化、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向市委提出建议,重新调整了31个市直、企业党组织设置,有力加强了基层党的建设。二是实现了由“不会监督”到“创新监督”的转变。派驻机构组建后,新机构、新职能、新人员,工作积极性大幅提升,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职责任务和监督范围,在定位上聚焦、在内容上深化、在方式上创新,不断在工作中探索实践新手段、新措施、新方法,形成了竞相比工作的良好局面。市纪委第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了监督检查“三日工作法”,即信访接待日每月一次,谈话提醒日每季度一次,调研检查日半年一次,解决了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部门(单位)多、监督不及时、监督随意性大和监督方式单一等问题。市纪委第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探索实践了“四查”(初查、复查、抽查、扩查)工作法,有力增强了明察暗访力度和成效。三是实现了由“不会办案”到“专业办案”的转变。改革前,派驻纪检干部无论从主观意愿和工作能力上,多数不具备办理审查调查案件的条件,经常发生原驻在部门纪检组长年零办案现象。改革后,市纪委监委不局限于派驻监督能力的提升,更加注重办案力量的加强,轮选派驻干部到委内各纪检监察室学习办案,提高其办案实战能力和覆盖监督单位的威慑力。截至目前,共向8个综合派驻机构交办通过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143个,正在初核23件,已立案21件,彻底结束了派驻机构“零办案”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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