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惠恩
【摘要】音乐教学法课程是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对于学生在以后的音乐教学工作中所具备的工作能力有着其他课程所无法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音乐教育法课程已经无法完全符合现今的教育的整体需求,因此,在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基础上,笔者对音乐教学法的教学模式进行探讨。希望本文的写作可以对学生在今后的教学实践过程中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音乐教学法;教学模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一、音乐教学法教学现状
通过对音乐教学法课程教学现状的调研,发现目前音乐教学法课程的实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与教学实践脱节
学生普遍反映音乐教学法课程非常枯燥,往往期望过高,本以为课程的设置应该是与日后的实际教学相结合,通过课程可以直接了解执教的方式,但基本都是一些难懂的理论知识,很难做到理论结合实际。课程安排的时间在第六学期,马上就要外出实习,变成了应急学习,很难在实习中体现作用。
(二)教学模式单一
教学模式大多是以集体课为主,只有在个别的学校中会有以小组为单位的实践课程。在集体的授课模式中,主要是理论讲授为主,很少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安排相关的课程教学,如去附近的学校听课、观看优秀教学的视频案例、定期组织规范性的说课与试讲。
(三)教学内容死板
专门针对高职音乐教育专业的音乐教学法教材极少,有些学校使用的是自编的教材或讲义,很多教材已经脱离了时代,没有吸收当前国内外先进思想及方法,还停留于老旧的理论中。有些学校甚至会使用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等教材来代替。教材内容死板,缺少一些实际执教的案例分析。
二、音乐教学法模式改革探讨
(一)根据就业需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是教学经验的提炼和总结,高职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大多就业面向小学生或幼儿,在安排教学内容时,应该结合《音乐课程标准》来进行科学、合理进行安排。音乐教学法课程更多应该是偏向于实践的教学,教学内容针对教学实践中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活动的组织、以及教学成果的评价、以及实践中所包含的其他教学内容,对于学生的就业也会有一定的帮助。从教学的知识结构方面,还可以多加一些先进的教学方法体验,比如奥尔夫教学法,去补充学生知识。在此基础上,通过实际的教学实践,比如,教案的編写过程、修改过程以及课程的试讲、评课以及说课等不同的环节,让学生在整个过程中找到自我学习的方式,慢慢体会,摸索出教学过程中的相关规律,逐渐积累教学经验,慢慢提高自身的教学实践能力。这对于学生在毕业以后的就业问题也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二)创设多样化的教学模式
高职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大多面对的是小学生、幼儿等群体,首先通过音乐教学法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使整个教学过程得到改善。之前主要以老师讲课的方式得到改善,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学生模拟上课的机会。这种教学模式使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与能动性也逐渐被挖掘出来。通过教学实践,我们发现学生在学习方式的选择上一般有两种,接受与发现。在接受这种学习模式中,学生主要就是学习环节的接受者,学习内容被老师以程式化的形式呈现出来。在发现这种学习模式中,学生是知识的发现者,他们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出自己所感兴趣的问题。
(三)改变课堂评价方法
通过对课堂评价制度的改变,对学生的学习心态上也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以往的评价形式都是采取期末的考察,很多学生就会采取临阵磨枪的心态,到考试临近的时候才会紧张自己的心态。平时的学习效率自然也就会降低,但是在改变课堂评价制度之后,在日常的学习中加入了模拟课堂的演示考查。虽然学生开始的学习状态依然比较被动,但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也会给他们一定的压力。在这样的学习模式之下,慢慢就会产生一种“惯性”,变被动为主动。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对于教学实践的认知,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结语
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背景下培养学生的课堂执教能力,对现如今的教育教学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在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学法本身对于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就有着其它课程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这一教育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了解,结合实际,使我们对于课程的教学方法与结构都有了新的认识。
参考文献
[1]杨丹.音乐教学法教材建设的百年历程[J].课程.教材.教法,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