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荣轼 刘平 张志军 黎诚
摘要依据国家和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指导要求,结合高州市现有水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现有水稻种植面积等因素,采用AreGIS软件的连片性分析功能,对高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行探讨,并提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的合理性建议。
关键词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高州市
中图分类号 S-9;F3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8)11-0196-03
高州市属省辖茂名市代管县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粤西南部,东近南海,南踞鉴江平原,西连广西,北靠云开大山。高州市土地总面积为3276.4km2,东西最大距离79km,南北最大距离65km。高州市位于热带和亚热带的过渡带,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年平均日照1945.3h,太阳年总辐射量457.87kJ/cm2;年平均气温为22.8℃,最高温度为37.6℃,最低温度-1.5℃;年均降雨量为1892.7mm。境内河流均属鉴江流域,分属鉴江、袂花河两大水系,全市河流长度925km,河网密度为0.278km/km2,多年平均径流总量33.07亿m2。
1相关规划概况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1.1.1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根据高州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高州市土地总面积327078.81km2,其中农用地293000.60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9.58%;建设用地面积28624.26km2,占土地总面积8.75%;其他土地面积5453.95km2,占土地总面积1.67%。全市耕地面积共60235.23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8.42%,主要分布在石鼓镇、镇江镇、沙田镇。耕地构成中,灌溉水田面积32960.75km2,占耕地总面积的54.72%;水浇地面积10.28km2,占耕地总面积的0.02%;旱地面积27264.20km2,占耕地总面积的45.26%。
1.1.2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根据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高州市耕地保有量为51032km2,主要分布在石鼓镇、镇江镇,面积为5056.00和2995.00km2,占全市比重分别为9.91%和5.87%;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6571km2,主要分布在石鼓镇,面积为4710.00km2,占全市比重总量的10.11%。
1.2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
1.2.1耕地质量情况。根据2014年高州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和耕地质量等级成果,高州市基本农田利用等别(国家级)平均质量等别为3.88等。具体见表1。
1.2.2基本农田质量情况。
(1)土地利用结构。据统计,划定后全市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46792.52km2全部为耕地,其中水田面积27987.98km2,比重为59.81%;旱地面积18803.94km2,比重为40.19%。水浇地面积0.60km2。
(2)土地利用等别。根据2014年高州市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全市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国家利用等)为3.72等。具体见表2。
(3)坡度情况。据统计,划定后全市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46792.52km2中,坡度小于15。的耕地面积40840km2,比重为87.28%;15°~25°的耕地面积4627.93km2,比重为9.89%;梯田面积1324.59km2,比重为2.83%。
1.2.3糧食生产情况。依据2014-2016年《茂名统计年鉴》,高州市粮食产量逐年增加。这表明高州市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不断加大“三农”资金投入力度,使得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扩大了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农业抗灾、防灾能力,保证了全市粮食生产稳步增产、高产、增收。高州市粮食作物品种繁多,包括谷类、豆类和薯类,主要以谷类作为种植为主,具体数据见表3。2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思路与流程
为科学有序开展高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需要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等为基础,摸清当地连片水田和水稻种植水田分布情况,采用合理的空间分析方法,确定其生产功能区的主要范围,并根据农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最后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相关规划情况具体见图1。
3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重点难点及对应措施
3.1规划协调重点难点及对应措施 此次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主要涉及到国土、农业等部门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用地选址合理划定与建设,因此高州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和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按时、按量、优质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与建设任务。为此,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以国土、农业部门为主,发展、规划、经信、建设、林业、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为辅相关部门组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便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安排以及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范围,稳步提高当地粮食产能。
3.2ArcGIS软件连片性分析重点难点及对应措施 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地块的连片性可以被定义为空间上的相对相连度,即相邻程度。两块地在空间上相隔的距离越小,它们的连片性就越高,当它们的距离小于一定阀值时,则可以认为是连片的。计算连片性的方法很多,该研究主要采用Arc-GIS空间相连分析方法,这种方法不仅计算简单,且符合实际。在计算过程中,阀值的确定是连片性的关键。通过对高州市初步筛选的地块阀值的测算,对选取地块之间采取双向缓冲2、3、5、8、10m,测算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地块的连片性,结果显示以5、8、10m为双向缓冲结果中的连片规模没有发现很大变化,因此建议采取图斑双向缓冲5m,对其图斑进行连片性分析。
3.3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及管护重点难点及对应措施 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实行项目化管理,县级政府是粮食生产功能区的保护主体,落实建设、管护、经营主体是关键。因此,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管护地块和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并督导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维护。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上图入库”,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档案,实行电子化、动态化管理;竖立标志牌,并标明粮食生产功能区类型、面积、编号、建成年份、建设地点、建设与管护单位、责任单位和立牌单位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擅自改变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对因省级重大建设项目确须占用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必须严格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要求执行,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低。
3.4公众参与力度重点难点及对应措施 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过程中,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征求各部门、乡镇、种粮大户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所在村村民意见,确保各相关利益单位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编制拥有知情权,合理科学落实建设及管护主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实行精准管理。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内容、种植情况、责任主体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工作的公开透明程度,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