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研究

2018-05-14 17:05杨睿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23期
关键词:西安农产品

杨睿

[摘要]借鉴并研究国内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研究成果,分析了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目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标准体系、完善农产品法律法规、规范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完善西安农产品安全体系的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西安;质量安全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2[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越来越关注,从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生态食品这些概念的逐步提出就可见一斑。目前国内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内容众多,但是针对西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研究确是既少又很少成体系。因此展开此方面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    农产品相关定义

1.1    农产品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食用和非食用两个方面。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多指食用农产品,包括鲜活农产品及直接加工品。

1.2    安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或者是指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要,并经权威部门认定,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食用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健康损害的农产品。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以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为基础,通过政府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引导等途径,对农产品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贮运到市场准入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现状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主要从安全消费方面和市场失灵、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借鉴国外经验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研究和分析。但现在的研究大多是通过简单的经济学方面的研究进行叙述性分析或者理论研究,但缺乏足够的深度和广度,缺乏严格的量化分析。

要形成系统化、完善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需要有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并明确分工。不仅拥有一套高效精简的管理体系,而且农产品链中各项主体责任非常明确。需要一套健全的农产品标准体系。例如,欧盟拥有技术标准10万多个,其中涉及农产品的约占1/4。另外建立一整套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是必要条件,包含从田间到餐桌的一整条农产品供给链条。且执法相当严格,如果经营违法者,轻则罚款,重则被关进监狱,并终身禁入该行业。同时强调生产者的自律作用,重视预防。此外拥有一套与国际接轨的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并且有严格的检测手段,注重预防和监控。

3    西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存在的问题

西安市位居西部不发达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已有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情况在全国仍处中下游水平。本文从西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括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西安农产品法律法规建设、农产品认证体系、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3.1    西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不健全

该中心于2004年底挂牌成立,截至目前已建成1个市级、2个县级、101个乡镇、45个企业级检测中心,检测体系逐渐健全。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重复设置的机构致使职能不能正常发挥;各级机构对软硬件的设置存在不平衡现象;重视培训、忽视效果;检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困难;检测经费严重不足。

3.2    西安农产品标准体系不完善

截至2009年,西安市共制定相关标准56项,但农业质量标准体系仍不健全。并且技术指标落后、标准体系完善的方向不明确。目前西安市“小农户”农业生产使得实现标准化生产的难度大。目前西安市有无公害基地148个,标准化示范基地50多个,农家乐一类观光企业大约2000余家,对应的农产品协会仅仅30家,其中发挥作用的不过10家。

3.3    西安农产品法律法规建设不到位

从具体情况看,现有的检验检测规定主要为分散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还没有一部专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法律法规,且各法律法规之间机构的权责规定还不够明晰。

3.4    西安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不规范

西安市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起步早,具有地方特色的“三级四层”体系无论在设备配置还是工作运行,都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区县质检组建也已基本完成,与各乡镇检测站和自检实验室检测点相互配合、补充,构架了完整系统的检验检测体系。但受置于多方因素,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4    完善西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措施

4.1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必须进行机构的科学设置,逐步拓展檢测业务,创新管理机制,同时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检测技术交流网络平台,实行先持证后上岗,制定年终的考核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检运转经费算入政府财政预算,实施动态评价。

4.2    建立农产品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适合西安市农产品标准系统,需要建立一支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可以建立一个推广服务平台。在现行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基础上,建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4.3    完善农产品法律法规

我们应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核心,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框架,涵盖所有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出台切实可行的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技术标准。明确监管职能,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力度。

4.4    规范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的要求,着力构建“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质量可追溯体系。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及生产者实行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召回制度,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完善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需要充分利用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广泛宣传和学习,推广农业安全管理技术、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一个质量安全的舆论氛围。

5    结语

基于西安市优厚的基础条件和明显优势,随着近年来西安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研究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对发展西安市现代农业、都市农业,促进西安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城乡消费者身体健康,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 钱永忠,王芳.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J].农业经济,2008(2):78-79.

[2] 祁之杰.农产品流通系统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研究[J].物流技术,2005(1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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