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帆
[摘 要]自2006年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以来,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核算开始步入正轨,由于村集体存在地理位置偏僻、村委会成员专业素质较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必须要建立执行等原因,部分地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集中核算制度。本文逐一分析村集体集中核算制度的问题,为村集体集中核算制度的良好运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监管、助推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村集体;集中核算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从农村开始,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关乎民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农民以及作为行政单位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农村的发展是建设小康社会决胜期的助推剂。在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程中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农业不断革新来适应新环境,现代农村的兴起,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而作为服务于农业组织经济管理的农业会计随着农村的变化发展同步发生质变。我国是农业大国,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数大,如何更好地利用村集体资源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尤为重要,村级财务记账制度作为管理手段之一,为分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效率、提升财政收入利用率、保证财政支出高透明化等方面提供了信息来源与监督基础。
农业会计将重心定位于农业活动,2006年推行最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范了村委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将村委会作为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进行财务核算。历时十余年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学界对于如何进行村集体财务核算的讨论一直在进行着。主要集中于农村财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如何建立;村委会作为会计主体设立账簿能否将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职能发挥出来?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的建立与维护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素质的人员,面对村委会成员必备素质较弱的现状,村集体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应运而生,然而集中核算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待解决问题仍然较多,其中不乏需攻坚克难之所在。
1 村集体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1.1 集中核算制度的信息滯后
及时性是会计信息的重要特征之一,及时的财务信息是管理监督与管理决策必备的前提,为监督与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村务活动细小而繁多,农业活动受季节影响非常显著,村务活动以及财政收支有明显的季节性,会导致农忙季节报账更为滞后。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普遍选址在镇政府所在地,我国已建成的村村通公路网,其中村村通公路为国标四级或以下水泥混凝土路面,一般路段宽度4.5米,如遇特殊路段宽度为3.5米,一般路段时速15公里/小时,困难特殊路段10公里/小时。村级的交通状况不方便通畅,村委会到达集中核算中心的时间成本较高,往返需要的时间较长,若准备材料不充分,报账失败的风险高。
1.2 村民对于健全财务制度的利好认知不足
村委会作为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村委会成员需要接地气,作为村委会班子成员之一的报账员来自于本村村民,村委会成员的文化水平以及财务专业业务素养都相对较低,一般未经过财务专业培训,更非科班出身的会计人员,对于财务制度的建设与维护认知不足,村民对于村集体账目监督作用严重缺失。建设村集体代账制度之初,对会计制度也缺乏了解、抵抗情绪严重,集中核算制度执行不力,村委会根据历史经验随意报送账目,账目混乱,村委会消极报账,村民对于财务收支的监管不足,影响到财务数据的可靠性,无法进行有效的财务分析,无法为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与政策制定提供准确的意见建议。
1.3 集中核算中心记账人员脱离群众
村委会作为最小的行政单位,其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本村建设,全国目前57万余个行政村,资产总计约3万亿元,其基数之庞大、资产之分散直接导致了其管理之困难。集中核算中心作为事业编制单位,其中记录的主要为财政收入与支出,非盈利性色彩浓重,记账人员作为公职人员,作为会计主体的村委会的账目真实性要求更高。现实情况是记账人员人均对口村委会较多,记账人员若想了解其对口各村的实际情况,时间精力均得不到保证。
1.4 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目固有限制
村资产较为分散细小、涉及的会计估计业务较多,资产处理业务较为烦琐复杂,需要对资产进行盘存、价值确认、每年度对公允价值进行评估、生物资产确认计量、信息披露、农林牧渔行业会计标准等进行确认计量,需要行业专业人士来进行资产评估,集中核算中心人员配备不齐,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标准的制定并不详实。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补偿费用较多、领取补助补偿的人员较分散,集中核算中心记账人员不能做到实时监控,导致原始凭证存在真实性疑虑。
1.5 村集体组织缺乏内部监督机制
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至少三人组成,村委会作为整体处理村务。采用集中核算制度的村集体需要设立一名报账员,报账员往往由村委会委员兼任,甚至由部分行政村由村主任兼任,村集体账务监管机制形同虚设。除了村民没有独立的监管审核部门与人员对村集体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村民对村集体进行监督,村民世代相识盘根交错,监督效果较弱。
1.6 农村财务审计形同虚设
财务审计为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提供保障,可为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提供保证支持。目下村集体财务审计、村委会经济责任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等应由国家审计机关执行的政府审计并未纳入政府审计体系,审计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重视度不够。现有的村集体财务审计部分未执行或外包事务所来执行,农村审计工作缺乏权威性。
2 村集体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应用对策及建议
2.1 将集中核算中心记账人员定期下乡纳入考核
财务信息可靠性是其他特征的前提,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与事项作为账目处理的依据,核算中心记账人员直接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目记录与处理,对于记账主体的信息不对称直接会影响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记账人员定期下乡了解对口村的实际情况,既可以增强对行政村的管理,同时还可以防止村委会恶意串通占用补贴款、征地款等情形,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为了防止制度流于形式,还应将其纳入考核体系,考核体系中村民评级应占部分比例,鼓励核算中心记账人员积极与对口村民进行沟通,主动维护与村民沟通渠道畅通,防止出现集中核算中心记账人员脱离行政村情况为了记账而记账的情况,其中记账人员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资产盘点并制作盘点表应属于必要条件。
2.2 提升村民对财务监督的关注度
将政府补助款、费用支出等单项财务数据向村民公开接受监督,定期将财务数据向村民公开,激发村民积极性,可独立于村委委员会建立监督举报体系,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村民参与监督管理的力度,努力消除村民对发现问题处理的不公正、不确定的疑虑,增加宣传方式与手段,提高政府资金效率,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2.3 细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准则
由于地理位置以及气候原因,我国农业呈现明显的区域性,不同区域或省份所面临的具体环境不同,每个省份的农业均有其特点。可将实施细则权利下放至省级单位,省立法部门可在《会计准则》《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准则》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完善健全的会计制度是财务信息真实公允的环境保证,便于理解、易于执行的细则极大地促进相关人员对于准则的一贯执行,同时提高了各主体生成财务信息的效率,制度具体化与较强的可操作性使得利用财务信息系统作出的决策更具有合理性。如对财政收支的管理细则、资金审批制度、农村土地承包会计处理细则、分行业制定会计处理细则、便于村委会实施的畜牧业、林业等生物资产的准则、公共资产保管与维护制度、行政村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细则等。逐一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更接地气地进行制度化与规范化。
2.4 修复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监督体制
审计作为经济监督的一种方法,保证各类型组织健康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绩效审计、离任审计能够为农村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提供保障,政府应完善相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战略地位,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常态化,重点对待农村特殊专项资金审计,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质量,保证其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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