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雨婧
当今信息化发展迅猛,资源流通速度加快,基于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应运而生。企业的众多利益相关者以满足自身诉求为目的,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企业经营和治理,个体利益与企业利益趋向一致,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创造不再是此消彼长,而是合作共赢的关系。基于利益相关者份值的视角看基于共享经济的企业,能够充分挖掘潜在的份值创造源泉,激发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创造能力,更好地实现企业价值共创。
共享经济
价值共创 利益相关者价值
引言
工业化时代,市场中所实现的价值被理解为交换价值,经济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制造并分配商品来获得交换价值,价值被视为购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而消费者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没有发挥任何作用。而共享经济的出现,冲击了原有的价值创造机制。消费者与企业关系越来越紧密,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变得越来越有话语权。同时,企业之间特别是上下游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关系也不再是通过互相占用商业信用来提升自身价值的“竞争式”合作,而是通过信息、资源的共享实现价值协同。企业从控制和实施整体价值交付的角色转变为组织各方参与者协作共同完成价值交付。基于共享经济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在这种经济发展模式下,突破了传统的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冲突、此消彼长的关系,转为合作共赢,因此企业的各方利益相关者都有动力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经营和治理,实现企业价值共创。
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价值的探讨
利益相关者概念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来自于公司治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能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能被企业目标实现的过程所影响的所有个人和群体,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Freeman.1984)。這个概念的提出主要是为了提示企业除了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慈善责任、伦理责任和法律责任等(Carroll, 1993)。
在国内,最早由王竹泉(2006)将集体选择理论引入到企业理论研究中,提出“企业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集体选择”,企业所有权的配置是利益相关者集体选择的结果。王竹泉和杜媛(2012)提出了“利益相关者集体选择的企业观”,并建立了利益相关者集体选择、企业边界与企业价值之间关系的解释框架。魏炜等(2012)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探索商业模式,认为企业是一系列经济契约的集合,各方利益相关者都有属于自己不同的权利配置诉求。企业本质上是组合、平衡了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权利配置诉求并因此缔结各种契约的结果。这和王竹泉和杜媛(2012)提出的“利益相关者集体选择的企业观”有相似之处。而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探讨企业价值能形成新的企业能力观,企业的边界从组织、法律、治理结构拓展到利益相关者边界,企业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力配置诉求都会纳入企业的决策函数中(魏炜等,2012)。
不难发现,探索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及其参与企业价值创造的途径和动机,可以拓宽企业发现、创造、攫取和保护价值空间的视野。一方面,利益相关者通过企业价值交换过程满足自身诉求,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实现各方面价值协同,最终实现价值共创,其蕴含的基本思想是合作共赢。
共享经济下价值共创分析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共享经济思想深入人心,而以滴滴、Airbnb为代表的企业,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在影响和改变着企业的运行模式、组织管理模式。基于共享经济思想的企业能够迅速发展,得益于它可以充分挖掘和使用资源,缓解流动性稀缺与信息不对称稀缺的情况,可以盘活几乎所有闲置的资源;同时,它还有具备激发网络效应的平台,可以将海量盈余或闲置的资源与海量迫切需要资源的人通过平台连接到一起,并且随着网络平台.社交网络的传播将这种联系网络无限放大,使其用户规模呈指数型增长;相应的,这种平台通过构建个人信用评分体系,在支付、保险等关键环节建立配套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任维护机制,能够对各方利益安全提供保障。
不难发现,企业经营不仅仅依靠自身的资源能力,还要聚合利用其他机构、参与者的资源能力。在当今商业世界,企业自身资源能力禀赋在企业竞争优势中所起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小,而企业能够撬动起多少资源能力,成为企业能否获得持久竞争优势的关键。这意味着,企业必然需要参与资源、能力的交易。
因此,共享经济下的企业商业模式不同于“企业一一顾客”的单向流人,而是同时连接供应者与需求者,而双边又互为条件,相互促进。而传统财务目标下“企业价值最大化”基本等同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观点看企业价值创造已进入死胡同;而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分析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通过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与企业价值的协同,更有助于探索企业价值创造的源泉。
共享经济下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价值价值取向分析
(1)传统的利益相关者价值与企业价值
传统的利益相关者价值与企业价值关系矛盾重重。企业内部,企业的生产作业流程由企业管理层决定、员工执行,企业的剩余价值归股东所有。其中未赋予产权的管理者和企业员工虽然在企业经营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因其薪酬作为企业负债存在,其获取的收益相对固定,激励管理者和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动机不强。而股东虽然是企业的最终负责方,但是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其对企业价值的提升能力亦十分有限。企业外部,企业的供应商、合作伙伴作为企业生产流转的上下游,与企业是从属关系。上下游合作伙伴主要按照企业的要求供应原料、进行生产、提供服务等。企业的供应商和消费者间缺乏直接的交流渠道,对企业需求也缺乏全面理解。同时由于我国商业信用的成本较低,因此不同企业之间都在争夺上下游商业信用方面的价值,各个企业之间利益此消彼长,价值创造能力较弱。而客户更是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客户只有有限的渠道将意愿和需求表达出来,意见也很难被有效收集。同时,由于消费者较分散,个人资源和需求难以得到有效聚集。企业通常使用抽样市场调研来了解客户需求,然后基于经验和假设,生产标准化产品。客户被从价值交付过程中隔离出来。对于债权人,虽然通过合同的形式和企业签订债权债务协议,对企业有一定的治理作用,但由于不是企业“内部”参与者,制约效果有限。政府对企业的价值作用更为有限,它一方面向部分企业提供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另一方面通过企业按法律规定向政府披露公司信息,实现政府监督功能,但利益关联不强,企业在实现自身价值时,对于政府和社会公众的价值很少考虑,例如履行社会责任等。
不难看出,传统模式下价值交付是以企业为核心的。企业设计、搭建、运作和控制整个价值交付过程。企业投资和拥有核心价值交付资源,掌握关键信息,建设价值交付需要的基础架构,以自我为中心进行价值交付。而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作用相当受限,供应商和各级合作伙伴与企业处于上下游的关系,消费者与企业处于甲乙方关系,企业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各方利益此消彼长。因此,从利益相关者价值的视角看传统的企业价值,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受到了多方制约,“收益一一风险”、“激励——约束”、“内部——外部”等矛盾都是使企业价值创造受到限制的因素。
(2)共享经济下利益相关者价值与企业价值
共享经济下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数量和角色均发生了改变。首先,在该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整体框架中,企业边界被弱化。企业从控制和实施整体价值交付的角色转变为组织各方参与者协作共同完成价值交付,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在企业的组织下实现自身及企业共同的价值增值。企业通过社群平台吸引参与者,提供协作工具,分享信息、资源和基础架构,组织各方参与者协作,使参与方都能从中满足自我兴趣和达成应得利益。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各方的关系不再是从属或挟制关系,而向协作共赢方向转变。
企业通过相关的社交平台给了企业直接与消费者交流的机会,同时企业与合作企业实现信息共享,各方掌握了更多的市场信息和协作机会,价值网络中的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资源和发挥创造能力,以更高效的方式进行合作,達成目标,而不是“唯命是从、亦步亦趋”。比如滴滴打车、共享单车与蚂蚁金服下的支付宝合作,一方面,这些共享经济企业通过支付宝的平台进行现金流转,另一方面蚂蚁金服中的芝麻信用又为这些企业提供了客户的信用信息,降低企业客户端的风险。
企业将一部分资源提供者变成了企业的“外部员工”。从企业内部员工的视角看,他们只需负责后台运营和产品服务的开发升级,大大减少了内部员工的工作量。而真正实现日常营运的是社会上的闲置资源拥有者,如滴滴快车、顺风车,许多司机并不是专职司机,而是刚好顺路或者休息日可以载客。交易完成后所获得的金额部分交给滴滴平台,剩余利润归司机自己所有。他们并不是滴滴的内部员工,只是资源的提供者,但是无论是滴滴平台还是这些司机,都从这种共享模式中获得了利润。一方面,资源提供者找到了“资源一一劳动一一资本”的交换平台,另一方面,企业实现了轻资产运营,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对顾客来说,企业给他们赋予了更多的权利,有效的反馈系统使得顾客不再是产品的被动接受方。顾客可以将所接受的服务和产品的评价反馈至系统,一方面,对资源服务的提供者的评分可以有效监督和制约资源提供方的行为和产品质量,有效减少了企业的监督成本;另一方面,顾客的反馈能促进整个企业平台的优化运行,将顾客引入价值交付的各个环节。在这种方式下,价值交付将从一开始就是为需求方服务,而需求方也更愿意通过自身参与和感受来降低购买成本(许多不经常用的产品和服务可以通过共享经济企业所提供的平台租赁获得,如神州租车等)、提高交付质量,使得价值交付过程更加高效。当越来越多的顾客有效参与价值交付的过程时,更多的需求和反馈建议被分享和聚集,价值交付的潜力得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股东和债权人价值相对传统模式下的价值被弱化,因为多方主体都从企业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转变成“内部利益相关者”,通过价值协同实现了企业价值与自身价值共创。但是,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在该种模式下由于企业整体价值的提升也得到了提升。对政府视角而言,企业的闲置、富余资源得以有效利用,部分解决了社会资源配置问题。同时,由于社交化业务模式的存在,客户和供应者可以通过平台反馈各自的服务体验,对企业形成了有效监督。对政府而言,也减少了监督成本。
可以看出,共享经济下企业价值不仅仅是由股东提供的物力资本来实现。企业将分散的个人参与者和资源有效地组织在一起,数亿个人资源提供方和需求方合力在产品和服务交付中拥有更多控制权,为整个企业及社会的价值创造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企业的组织建设更加开放,组织和部分间协作壁垒降低,协作效率大幅度提高。不同企业和组织的价值以信息或其他的方式得以协同,全面提升了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结论与展望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探索企业价值创造,是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视角指导企业更新和升级资源能力禀赋。在保证利益相关者的成长和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基于共享经济的企业把利益相关者的资源能力优势转化为企业的资源能力优势并不断升级,从而提升其不断创新的能力。企业价值创造将不再局限于内部,而是内外部利益相关者一起发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开放式价值共创。企业的价值来源可以不受其内部资源能力禀赋的约束,更多决定于企业通过交易结构设计,能够撬动、调配多少利益相关者的资源能力禀赋,是否能够集约地、高效率地跨越多少利益相关者所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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