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依法治国是我国实现科学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实现法治中国的重要手段。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实践和完善党建工作的重要战略思想和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它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基础。从实现我国和我党长治久安的角度来分析,二者是有机统一的。认清二者的有机统一关系,有助于我党的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深层含义与内容,有助于我党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形成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党内法规;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再次表明了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心与信心,同时也指出了二者协调推进的思想与方式,其中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依规治党。虽然“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二者并不完全独立,在一定程度上,二者是相互协调、有机统一的。
一、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在客体上相统一
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必要手段与方法,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必须要依靠依法治国才能实现。依规治党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手段与方法,是实现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保障。从客体方面分析,依法治国的客体是社会成员组成的各要素,包括全体公民、各个组织等,只要是我国的社会成员,都要接受法律的制约和监督,都要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没有任何人能够在法律规定之外行事;依规治党的客体是中国共产党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标准,自觉遵守党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时刻保持自身的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因此,从二者的客体来看,依法治国的客体范围要大于依规治党的客体范围,但是二者的客体在一定范围内是重合的,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要求在二者客体相重合的范围内相统一。首先,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是我国社会组成的重要部分,这就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以宪法为核心,以部门法为依据来干事创业;其次,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仅要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觉提高党性修养,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在依据上相统一
依法治国面向的是全社会,管理与治理的客体是全体公民及各个组织,因此依法治国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就是以宪法为依据,根据社会具体情况和司法实践情况制定的各个部门法。依规治党面向的是党的各级组织及全体党员,因此依规治党适用的依据重要依据为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含《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在依据上相统一的主要表现有三点:一是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依规治党都要遵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规制范围为我国的全体公民及各个组织,而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也包含其中,因此党的各级组织及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各项法律规定,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要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以法律为准绳来衡量和限制自身的行为,做守法公民;二是党的各项规章的指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与法律相衔接。一方面我国的各个部门法是以我国宪法为根本大纲制定的,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也要以宪法为指导来制定,制定的内容不能与宪法相违背,不能赋予党员领导干部以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另一方面,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运行与法律是相衔接的。这主要表现在党员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与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衔接上。党员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首先要接受党的纪律检查部门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调查机构和人员也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出现刑讯逼供的情况。如果涉嫌严重违纪的情况触犯刑法规定,则应移交侦查部门对此立案调查,查证属实后交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三是制定的党的规章制度相对于法律更加严格。中国共产党员是具有双重身份的人,首先是中国共产党员,然后才是中国公民。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注意自身的党员的形象,注意维护党的形象,时刻以党和国家的伟大事业为重心,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尽心尽力地做贡献。基于此,在制定党的规章制度时要时刻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及全体党员,坚决抵制“四风”,为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和党的执政奠定良好基础和营造良好氛围。
三、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
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是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的,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再次说明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紧密联系。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看,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表现出的关系就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依规治党是根基、是基础,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同时依法治国是推进依规治党的动力。
1.依规治党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只有将党治理好、规范好,才能促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这其中当然的包括依法治國。
党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核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指引者和领导者,因此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与党的领导地位分不开的。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更快地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最根本的政治保证。
党的领导体现在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具体表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上。
一是立法方面。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尊重立法机关的主体地位,使立法机关在立法工作中充分体现自身的主体作用,要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的,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方法,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规定。党在领导立法工作时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必须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来进行工作。立法机关要按照法律规定,将党的重要思想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党的执政有法可依;要通过立法的形式维护党和国家的权威以及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总之,立法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通过依规治党来完善党的建设,并使之与国家立法相结合,以确保党的先进性和推动我国立法工作的动力源。
二是执法方面。依规治党与执政工作的关系主要表现在通过提高党的自身素质和执政水平以达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目的。依规治党的目的是保证党的思想的纯洁性与先进性,确保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能够快速适应环境变化,对突发事件及社会突出矛盾做出快速反应,以提高党带领国家进行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在执政方面,必须要坚持以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目的,发挥党的先进性作用,同时要以法律法规为基本,加强对党员干部办事做事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的力度,注意维护党在执政工作中的良好形象,提高党的执行力水平,达到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目的。
三是司法方面。在司法工作方面,要始终确保党领导司法工作,确保我国的司法工作在党的领導下不断改进和进步。在党领导司法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正确处理党领导司法工作与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关系,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模式。司法工作要以审判为中心。因为审判工作质量的高低与否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财产权、人身自由权乃至生命权,因此审判工作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要以依规治党为基础,保证司法工作人员思想的纯洁性与公正性,坚决抵制司法腐败,让公平与正义的信念深入司法工作人员的心中,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达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
四是守法方面。对于守法,是我国全体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为先进代表的党员更应如此。对党员来说,尤其是对领导干部来说,在守法方面对其提出的要求要比普通公民还要高。党员一方面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还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从这一角度来讲,依规治党与守法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规制党员的行为,使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既要受法律约束,又要受党规党纪的检验。
2.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依规治党
一是依法治国为依规治党提供推动力。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最终夺取政权,由革命党转变成了执政党。为了保证党的先进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必须要依靠依规治党来对党性修养进行塑建。而建设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之一,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必然要对国家的公权力进行限制,这与依规治党是相互统一的。只有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公权力限制起来,才能使对限制公权力长久地实施、贯彻下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党领导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水平,才能真正实现 “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目标,才能推动依规治党的顺利进行。
二是依法治国的各项政策的实施促使依规治党不断前进。诸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依法治国的各项政策的实施与推进,会促成社会良好氛围的形成,为依规治党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从而促使党提高自身的执政水平,也会促使党更加注重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查找和改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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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若磊.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法学研究2016年06期
[3]沈国明.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的关系.东方法学2017年04期
作者简介:
李彬(1984--)男,汉族,河北雄县人,中共唐山市委党校,讲师,大学本科;研究方向:法学。